曹雪芹应在郡王府生活过
郡王府足以堪当贾府原型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曹雪芹有没有可能对郡王府的生活细节、人物声貌都烂熟于胸呢?换句话说,曹雪芹有没有可能经常出入郡王府,甚至在其中居住、生活过一段时间?笔者将史料同作品结合研究的结论是:他理应在郡王府生活过。
(1)按常情推理:雪芹应常在郡王府走动
曹家在江宁被削职抄家后,家人被赏给了继任者,直系亲属迁往北京。在京房屋仅“少留”以供居住,估计较侷促。此时雪芹父亲曹頫在狱中,曹家已失去生计。曹雪芹十来岁,按常理,在京城的姑妈会给予相当的照顾,并招呼曹家的独苗雪芹常去走走甚至居住,如小说中史湘云走贾府那样。十来岁的雪芹,按《红楼梦》的写法,童年无忌,可同表兄弟姐妹们一起读书玩耍,连同闺阁也可出入,所以对郡王府生活相当熟稔,所以像宝玉、贾琏以及迎、探、钗、黛这些形象都把握有原型。(https://www.daowen.com)
(2)第一手史料:“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
《曹家档案》中雍正十一年《庄亲五允禄奏审讯绥赫德钻营老平郡王折》,记载一段有关曹家同郡王府交往的史料极为重要,是几乎唯一的有关曹家北迁后在京生活的第一手史料,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绥赫德继任江宁织造不久,就被“革退织造”回京。雍正十一年他被参“钻营老平郡王”受到逮捕审讯。请看他的供词。他说已被革职的老平郡王纳尔苏派小儿子等来他家取走一个宝月瓶,讲好价钱四十两:
后来我想,小阿哥是原任织造曹寅的女儿所生之子,奴才荷蒙皇上洪恩,将曹寅家产都赏了奴才,若为这四十两银子,紧着催讨不合。因此不要了是实。【27】
绥赫德的话,直接联系到曹家,他显然将老王爷纳尔苏的索财,看作是追索他得了曹家的家产。那么纳尔苏是否有此意?请看绥赫德后面的交代:
奴才来京时,曾将官赏的扬州地方所有房产,卖银五千余两。我原要带回京城养赡人口。老平郡王差人来说,要借银五千两使用,奴才一时糊涂,只将所剩银三千八百两送去借给是实……奴才如今已七十余岁,岂有求托王爷图做官之意?【28】
注意金额,不多不少,老王爷纳尔苏开口“借”的正是绥赫德变卖曹家房产之数。那么绥赫德何以仅给“所剩银三千八两”?原来此前两人已有两次精彩的“交易”。请看同案古董商沈四的供词:
老平郡王将我叫到府里说,你替我借几两银子使用。我说无处去借,有原任织造绥赫德家有许多古董,(引者按:是曹家原有之物?)何不到他家要几件,当些银子使用?老平郡王说好,着六阿哥同你去,我同六阿哥到绥赫德家,将那玉如意、铜鼎拿出当了五十两银子,六阿哥拿进去了。第二日,老平郡王说,我给绥赫德送几样饽饽去,可好么?我说好,他必定感念王爷的恩。随差赵姓太监送了四盒饽饽,绥赫德家又回送了回件古董………这六七日前,老平郡王向我说,我因无银子使用,将绥赫德银子使了三四千两。【29】
说这交易精彩,因为他们显然把“原任织造绥赫德”当作欠债人,曹寅女婿、老王爷纳尔苏则像债权人,要银子可随时去拿;精彩之二是绥赫德似乎也认同债务人的角色,随要随给;精彩之三是四盒饽饽换四件古董,绝妙的买卖!而笔者推测,绥赫德后来之所以只送去三千八百两,是这六件古董在他的心理价位是一千二百两,两数相加,正好五千两。
不过,最最关键的是:这出闹剧之中,曹家本身是否参预?
在不那么狡猾的绥赫德之子富璋的供词中,终于有欲言还休的一句,那是他整个供词的第一句话:
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后来沈四带六阿哥并赵姓太监到我家看古董,二次老平郡王又使六阿哥同赵姓太监到我家,向我父亲借银使用……【30】
这吞吐含糊的供词里,却明白无疑表露出在绥赫德一家心目中,是“曹家”在幕后有动作,而出面的是纳尔苏一家。一句“从前”与“后来”之间,有因果关系。绥赫德家的臆测我们无法坐实,但其举出的现象应该属实,即:“曹家往老平郡王家行走。”——这一句话,对《红楼梦》研究弥足珍贵!至今为止,曹家回北京以后的生活,只有这一段实实在在的记载。它也提供了切切实实的根据,证实了我们前面以常理所作的推测:回京后,曹家常去平郡王府、曹雪芹姑妈家。——而曹雪芹是独子,“曹家人”中必定有他!
(3)《红楼梦》提供的内证:曹雪芹应有寄居生活
我们先来想象一下:当曹雪芹“往老平郡王家行走”时,他自己家是一贫如洗,虽为至亲,但当他像刘姥姥家的板儿一样跨进巍峨的王府门阙时,他的心情是如何的?要知道,他不仅有板儿的穷困,还是罪人之子,王府中各色人等的脸色可想而知。不曾亲身经历的人,那滋味很难体会。恰恰,《红楼梦》中各种人生滋味写的最苍凉最感人泣下的,正是这种篱下之苦!《红楼梦》中写到投亲寄靠,简直一发而不可收:林黛玉独自来寄居,薛宝钗一家来投靠,史湘云隔三岔五来小住,妙玉单身来修行,还有邢岫烟、李纹姐妹,等等。如此大书而特书,乃古今中外小说之唯一。显然,作者是借小说吐出胸中块垒,道出心底的隐痛。
这些人物中,作者笔墨最多、最为感人的无疑是林黛玉,但作为真正的寄居者,薛宝钗更值得关注。她身上寄托着曹雪芹浓重的身影。首先,薛家的身份同曹家颇有相似之处。小说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贾史王三家乃“公”“侯”“伯”之后,现今也各居高官显职;但薛家上代为“紫薇舍人”,是五品左右的小官,同曹家相当;薛家是“帑银行商”,替内务府办事,更与曹家近似。其次,薛家也正是在金陵(即江宁)犯了官司,为避祸而投奔京中的贵族亲戚,而曹家犯事北迁返京,“往老平郡王家行走”;薛家投靠的娘家姐姐,为姨表亲,曹家“行走”的是父亲的妹妹,为姑表亲,其遭际何其相似。曹雪芹在姑妈家,同薛宝钗在姨妈家的身份地位几乎一致。宝钗在贾府身份尴尬,“寡言少语”,谨慎压抑,连丫头也不敢得罪一个。第27回宝钗“金蝉脱壳”这个细节,写尽宝钗的尴尬为难。宝钗这种尴尬,是不是曹雪芹自己经历的投影?一部小说写如此众多的寄居,极不寻常,它是不是作家曹雪芹的“夫子自道”?
(4)曹雪芹寄居郡王府的外证——敦敏敦诚兄弟和张宜泉的诗文
至今为止,影影绰绰为人们提供曹雪芹后期生活和性情的,唯有他的朋友敦敏、敦诚兄弟和张宜泉。他们都对曹雪芹很是钦佩,诗文中嘉言连连。然而敦诚的《寄怀曹雪芹霑》中有两句令我们十分惊讶,简直像在写另一个曹雪芹: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31】
——这是怎么回事?敦敏《题芹圃画石》不是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知离。醉余奋扫如橡笔,写出胸中块垒时!”【32】张宜泉也说,雪芹“字梦阮”(阮藉),“素性放达”。这样一位自比阮藉、傲骨嶙峋的曹雪芹,怎么可能去“富家”食“残杯冷炙”,看人“德色”?然而敦诚又不可能无故而“劝”,更不会向曹雪芹脸上抹黑。笔者以前读此诗即有存疑,但苦于没有资料,现在,对曹家与郡王府的关系有了新的史料,疑问如雪消融。曹雪芹这样骄傲的人,不可能去叩别人家的“富儿门”;反之,他“行走”或寄居姑妈家的郡王府,就完全可能了,因是至亲。但是,天长日久,姑妈家的某些人难免面有“德色”,骄傲而敏感的雪芹或向朋友有所泄露,因此敦敏兄弟才会直言相“劝”。如果再印证《红楼梦》中对寄居之情的绵绵宣泄,可知所谓“富儿”,并不是外人,而是至亲;正因是至亲,雪芹才会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