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管制

(二)政府管制

对于垄断所采取的措施不仅仅局限于反垄断法,另一种可供选择的矫正措施是政府对垄断行业采取管制。管制的措施主要包括价格管制、税收或补贴以及国家直接经营等等。下面主要说明政府的价格管制。

在完全竞争市场中,价格由供需双方的力量决定,若是政府对竞争市场实行价格管制,总会出现一个无谓的损失。但是若厂商具有垄断势力时,价格管制反而能消除由于垄断势力而造成的无谓损失。

如图8⁃1所示,对于一个垄断厂商而言,在不受管制的条件下,它根据既定的需求曲线确定边际收益曲线,并依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确定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Qm和价格Pm。现在假设价格管制不能高于P1。由于厂商对小于Qm的产量都不能定高于P1的价格,此时厂商的平均收益曲线就变成一条大小为P1的水平线。对于大于Q1的产量,无论管制与否都不影响厂商的要价,因为在这些产量水平上厂商原来的要价就低于P1,因此新的平均收益曲线与原来的平均收益曲线相同。

图示

图8⁃1 政府的价格管制

厂商新的边际收益曲线对应于它的新的平均收益曲线,为曲线P1ABC。即对于Q1的产量,边际收益等于平均收益,对于大于Q1的产量,新的边际收益与原来的相同。厂商将选择生产Q1,此时边际收益曲线等于边际成本曲线。厂商会获得一定数量的超额利润,但这一利润要低于垄断厂商自主定价时获得的超额利润。同时可以发现,政府实行价格管制后无谓损失减少了。

如果政府希望进一步消除垄断厂商的超额利润而继续降低价格,那么垄断厂商生产的产量将持续增加同时无谓损失不断下降。在价格为Pe时,平均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产量已恢复至完全竞争的水平,而垄断势力所造成的无谓损失已被完全消除。若进一步地降低价格,如降至P3时,结果是产量也出现了下降。这种情况相当于在完全竞争行业加一个最高限价,会造成短缺Q'3-Q3,以及由于管制造成的无谓损失。若在此基础上继续降低价格,那么产量将持续下降,短缺也不断扩大,最终,如果价格低于最低平均成本,即P4,厂商将因亏本退出经营。

政府价格管制常常用于自然垄断行业,例如需要大型资本设备和大量固定要素保证正常运营的供水、供气、公用电话等公用事业行业。在自然垄断行业,图8⁃2显示了自然垄断的情况。此时自然垄断厂商在任何产量范围内都存在规模经济,即它的平均成本曲线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若由厂商自主定价,它将选择在Pm处生产Qm。而政府管制通常喜欢将厂商的价格压低至完全竞争的价格水平Pc,但这样将使厂商亏本退出经营。因此,可行的管制方案是将价格定在Pr,此时平均成本与平均收益相交,厂商没有垄断利润,并且产量已实现最大。(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8⁃2 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

【课程思政】

如何正确看待我国电力行业的垄断?

2021年7月,美国得克萨斯州发生了暴风雪导致的大规模停电,一直延续了三天,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在西方,许多电力公司是直接与居民签订协议,各自管理自己的地方,供电的方式和价格都不受国家的管理。而我国由国家垄断电力,国家统一管控更有优势,即使出现了紧急情况,也会积极抢修,防止出现比较严重的情况,尽可能地减少人民利益的损害。有一些偏远地区,就算是只有几家住户,也会专门供电,虽然可能成本会比较高,但是我国的电力企业从来不会因为这些事情拒绝给偏远地区供电。

我国政府垄断涉及民生的行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最好的状态保证大多数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