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风险的含义

(一)道德风险的含义

道德风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参与交易的一方在双方契约签订后才会作出某种选择,一旦契约当中所含的激励设计不佳或是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不足的缺陷,极有可能引起其中一方浑水摸鱼,另一方权益受损的情况出现。

例如,在保险市场中,信息不对称不仅会扭曲保险市场中的供给人(即保险公司)的行为,也会扭曲保险市场的需求者(即投保人)的行为。当保险公司很难了解到投保人的具体情况时,保险这种商品往往会诱发投保人的“败德”行为:在没有购买保险之前,那些潜在的投保人总是小心翼翼地提防着风险,随时随地准备采取避免风险的行动,以尽量减少风险出现而可能导致的损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他自己承担;然而,一旦购买保险之后,这些投保人往往就变得“粗心大意”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谨慎,因为此时出现风险的损失不再只由投保人自己来承担,而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从而使发生风险的概率增大。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投保人的这种难以直接观察到的“败德”行为,就是他们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亏损的可能性。需要说明的是,在经济学中,道德风险并不等于道德败坏。根据经济人假说,投保人事后隐藏行为或信息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仍然是符合理性的。(https://www.daowen.com)

道德风险还体现在企业内部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上。企业所有者是委托人,企业的雇员(包括经理和工人)都是代理人。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需要通过代理人的行为而实现。但是委托人的目标并不一定就是代理人的目标,代理人有代理人的目标,如经理可能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张,以扩大自己对企业的控制力;工人可能追求工资收入的最大化或在工资收入既定的条件下追求闲暇的最大化,因而可能在工作时偷懒、怠工。如果经理与工人的努力程度是可以观察的且是可监督的,则企业所有者能够采取相应措施制裁经理和工人的不努力行为。不幸的是无论是经理还是工人,其努力程度都是难以观察的,而且监督的成本很大,企业主不可能总是跟在经理和工人后面监督他们干活。即使企业主可以做到在经理和工人的工作时间监督他们,他仍然不知道经理和工人是否以百分之百的努力在工作。企业主与经理和工人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只有经理和工人本人才知道他自己工作努力的程度。由于企业所有者与经理和工人所追求的目标不同,并且他们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一旦出现这种问题,其后果不仅是企业所有者的利润受损,也使社会源配置的效率受损,因为若不发生委托代理问题,社会将生产更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