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证券交易所交易为主(1991~1997年)
2026年03月16日
三、以证券交易所交易为主(1991~1997年)
1993年8月2日,由于企业债券扩张带来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1号,2011年修订),此前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7〕21号,已失效)同时废止。根据该条例,企业只有在满足一定要件的情况下,并通过审批机关审核才可发行债券。企业债券受限,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1995年8月,受国债期货“327”[2]事件影响,国家正式停止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成为中国唯一合法的债券市场。(https://www.daowen.com)
1997年上半年,随着股市的大涨,大量银行资金通过交易所债券回购方式流入市场造成股市过热。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债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在外汇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成立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对其实行从严管制。中国债券市场自此形成了两市分立的状态。
“327”国债事件对中国债市的影响很大,直接导致后来形成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3]的两大市场体系,使1997年商业银行这些拥有大量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离开交易所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