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仲裁裁决的效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仲裁裁决的效力

因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具有既判力,被生效判决和裁定确认的事实具有确定性,与该生效裁判相反的事实认定不能作为任何具有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进行裁决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法院认定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不属于劳动争议后,建立在与法院生效裁判相反的事实认定基础上的仲裁裁决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https://www.daowen.com)

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后,存在原告对于自己的权利如何救济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依法可以直接起诉。因为这个劳动争议事实本身已经过了仲裁程序,仲裁主体认定的错误是法院应当纠正的,对于已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当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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