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勤政目标实现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10]勤政,指的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完成其工作,而不消极懈怠,遇事情不推诿拖拉,对待工作能够保持尽职尽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始终体现苦干实干加巧干的精神,使公权力的职能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成就事业服务人民。[11]古语有云:“官勤则事成,民受其益;官不勤则事废,民受其害。”强调为官者应当勤勉工作。作为人民政权的公职人员,奉公守法、勤勉敬业、善为能为是一以贯之的要求,在诸多基本品质中廉政、勤政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有“勤”而无“廉”,则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廉与勤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如果无法做到廉,就是腐败,而没有做到勤,就属于变相腐败。故此,“懒政”本质上也属于一种腐败,这种现象是坚决不允许的,必须进行严厉的惩治。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和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全国反腐斗争呈现出持续高压态势,很多干部采取“四不主义”以消极应对,并且在政府工作中还出现了这样一部分公务员,只想着如何升官,而没有作出任何实事;只想着掌握更大的权力,但是不想承担任何的责任;想着如何获得荣誉,但是并不想为之付出努力;还存在不思进取的工作态度,只愿意做“太平官”。这与“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背道而驰,懒政者抱着“不求有功,但愿无过”的信条,在其位不谋其政,直接影响了公共服务的质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而痛绝之。对于执政党和政府来讲,必须认真思考采取何种措施才能够有效治理工作不力、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这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是懒政怠政余毒甚重,亟待监察委员会整治。在我国当前的公务员队伍中,仍旧存在一些思想境界不高,精神萎靡,安于守成不思进取的官员,导致整个公务员队伍存在很多不正风气、不良之风。
列举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现象,不仅极大地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而且也破坏了政府形象。具体分析,这些不良表现的内在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理想信念缺失。之所以会出现为官不为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这些公务员忘记了为官的“官念”,即服务群众、报效祖国。这种理想信念的缺失,导致他们消极懈怠,没有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也没有为人民服务、为官造福一方的思想,只是将工作作为获取收入的方式,认为只要上班了、干活了就可以了。
第二,责任意识淡薄。这些不良现象说明这些公务员没有承担起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责任,也没有为国家和人民事业奋斗的责任意识。他们“怕”字当头,什么都怕,害怕干事得罪人,害怕遇到困难无法解决;他们还有“僵”的痼疾,思想僵化没有创新精神,将自己束缚于条条框框中,看到好的机遇也不敢抓,害怕自己丢掉乌纱帽,丢掉了自己的责任意识。(https://www.daowen.com)
第三,素质能力不高。目前,能力不足的风险,是党执政与治国理政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这种不作为、消极懈怠的现象是因为这些公务员自身素质能力较低,领导能力不足,使他们对党的政策方针不能准确地领会,对于最新的发展形势也不能做出准确的研判。如果干部群体创新能力不足,无法将创新活动与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对于现实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矛盾冲突无法做出正确的处理,这样的素质能力如何能够勤政?
第四,用人导向偏差。如果国家用的都是那些敢于干事、勤政务实的人才,那么整个国家将会形成争创事业、勇促发展的良好局面;而如果用的是碌碌无为的人,那么必将影响来之不易的干事创业的大好局面。以往我们在干部选拔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采取“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的标准,对那些有缺点但是有本事的干部不敢用,在对干部考核时看重书面汇报的锦绣文章而忽视了工作中的真材实料,这种用人导向偏差对那些勤政务实的干部的积极性造成了消极影响。
第五,制度规定缺陷。健全的制度规定为干部勤政、干事创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制度规定存在缺陷,就对勤政务实的实现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唯有建立规范的制度,实施严格的管理,确保所有的干部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那些勤政务实的干部才会得到鼓舞、保护。然而,当前的制度规定还不具有这些功能,对干部勤政务实的热情产生了消极影响。
二是勤政担当在“疏于政务”与“扰民”之间寻求平衡。勤政,其首先的含义是要求能够做到勤于政务,而不是懒官。追溯古今,那些在历史上成就贤名的君主、官吏,全部都做到了勤政。诚然,即便是做到了勤政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取得成绩,但是如果消极懈怠、做个懒官,那么必然是不会有任何成绩的,且疏于政务对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也是不利的。回顾中国历史能够发现,很多亡国之君的共性在于疏于政务。对于当代公职人员来讲,可不可以懒政呢?答案必然是不可以,因为在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决策的制定与执行都是由行政人员实现的。在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时,也并不是单独取决于权威者的独断,还需要民众进行评价,需要民众配合。因此,这就决定了政策出台是不可主观、任意的,对于行政人员来讲,在制定政策时应当明确政策的实施力度与民众能够承受的程度、接受能力,如果对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不了解,或者是并不清晰,会对行政管理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无效甚至可能是负效。针对这类情况,作为管理者必须心中有数。即管理者应当做到“知”,需要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并执行政策。但是,仅靠空谈是无法做到“知”的,只有付诸行动才能做到。因此,要求行政管理者必须行动起来,不可疏于公务而应当做到勤勉工作。故此,对于公职人员来讲,不可疏于公务,这也是勤政的下限。
自古至今,人们对勤政一直都是赞许、倡导的,然而,很多人做到勤政的同时没有考虑到过度履职可能会影响施政实效,甚至引发“扰民”的后果。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为了能够煎好小鱼,切忌频繁的翻动。治理国家同样如此,为了保持国家的稳定性,朝令夕改是不可取的。当前,对我国的政府管理活动进行分析能够发现,政策缺乏连续性是一个十分明显的弊端。一些行政人员为了标榜自己的勤政,每天都在忙着制定新的政策、法令,忽视了政策的连续性,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百姓面对众多的政策无所适从,而且还会对政府公信力、政府权威造成较大的影响,甚至引发信任危机。因此,真正“勤政”的表现就是做到不扰民,使百姓有时间去学习、落实政策,更好地维护政策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