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依循时间线索展开存在问题
作为内在的批判,前面的引导性考察把我们引向了这样一个基本问题:存在意味着什么?意向式存在者之存在是什么?在对本讲座的课题加以先行指明时,我们曾经提示:在存在样式的区分中,时间具有一种明显的功用,而传统的存在领域就可被区分为时间的、超时间的和非时间的(auβerzeitliches)存在。那时我们甚至还指出过:时间概念的历史,即时间之发现的历史,就是追问存在者之存在的历史。前面提示过的还有:去规定存在者之存在这一尝试的历史,有可能就是这一科学式探索所探求的基本问题之隐没与变形的历史。〔1〕
如果我们现在接纳了关于存在的问题,那么在考察这个问题的进程中,我们就将撞上“时间”现象并与我们的问题所具有的含义相应而走向对时间的阐发(Explikation)。由此而来,我们的真正的探索的第一部分,就将是阐发关于存在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还得回想起前面所提出的内容计划:
第一部分(即主干部分)的课题是:对时间现象的分析。
1)对研究领域的准备性描述,借此显露时间现象。而这一描述无非就是这样的一项工作(前面的批判性思考已经表明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阐发关于存在的问题。
2)解释时间本身。
3)概念的解释。〔2〕(https://www.daowen.com)
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继续前行,或许就有可能表明:我们至今所考察过的和认真探究过的东西,与我们以下的考察似乎并不是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的,而我们在一种内在批判的意义上对现象学的仔细探究,似乎本来是可以省略不做的,因为我们曾经清楚强调过这样一点:在原则上,我们可以针对任一存在者提出存在者之存在的问题;“存在者之存在的问题”在其中能够被唤起的那个存在者,完全不必一定是特别的意向式存在者。那么,前面的一系列错综复杂的考察(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还是过度的考察)的旨趣何在呢?如果我们不从现象学那里接受任何命题,而是在现象学的意义上必须对每一有可能被接受的命题本身重新加以呈示(auszuweisen)的话,那么,这一考察又将走向何方呢?
然而,以下的考察与其前提条件之间的联系并非就如此地简单。在一开始我们也不想就此谈论过多,而只是想强调:我们当然不在一种由之而进行推演的意义上把任何现象学的结论当作前提;我们在不断地发问且仅仅以现象学的方式发问,而当此之际,我们并没有首肯某种特定的论题与结论。我们在导论中所讨论的内容与我们现在当作课题的内容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实事上的关联,而我们马上还将看到,我们所做的下一步研究,又将把我们带回我们依据一个特定的视角而刚讨论过的内容之中。现在我们就来处理主干部分第一部的课题:“对研究领域的准备性描述,借此显露时间现象。”确切地说,关于上述课题,我们将在一个指明了目前的考察的实事性联系的标题之下来加以探讨:“通过对此在的初步阐释厘定存在问题。”
〔1〕参见第二节。
〔2〕编者注:参见第三节,第10 页。这里指出的标题是与“部”的标题相应的。而上面提到的第三个标题则不是详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