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家点评
本案案情十分复杂,是一起法官被诉上法庭的案件。此案以宣判聂某某无罪告终,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评选为“2018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之一。本案也是2018年唯一一起为被控法官作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件。这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专家给出的获选理由是:法官涉嫌职务犯罪,也需全力辩护;这个比较罕见的法官涉嫌犯罪经律师辩护而无罪的案件,为全体法律人尤其是身处一线的司法人员思考司法理性和司法正义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样本。
裴律师为聂某某法官作出的无罪辩护十分精彩。曾经有位律师评价说,成功的无罪辩护是刑事辩护律师的最高荣誉勋章。众所周知,职务犯罪案件是刑事辩护中辩护难度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裴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优异的实践办案能力,实现了无罪辩护。在此案例中,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聂某某无罪。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无罪辩护对辩护人的辩护能力的要求之高,否则再好的机会也会被浪费掉。那么,什么是辩护人把握机会的能力?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寻找案件突破口的能力。找到突破口,辩护人就成功了一半。裴律师在本案中找到检察机关对轮候冻结适用的条件理解有误,一针见血地指出本案的情况并不适用轮候冻结制度。
除找到突辩护破口之外,对案件关键事实的把握也非常重要。案件关键事实将会影响案件的定性,辩护人要把握住那些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比如说案件事实问题,案件事实清楚是认定犯罪的基础。本案中,裴律师关注细节,立即发现了公诉机关对案件事实把握不清的错误。公诉机关错误地将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定解除冻结和西向法庭诉讼保全裁定资金冻结视为一体,论证聂某某有罪。实质上,两个行为相互独立,解冻并不在聂某某的职权范围内,因此聂某某无任何失职行为。由此可见,辩护人要找到这些动摇指控的根本问题与关键事实,才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2019年工作报告中指出,2018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共计3.3万人。可见,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并未改变。特别是《监察法》实施之后,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https://www.daowen.com)
聂某某法官是幸运的,他被终审宣判无罪。而这样的由检察机关自侦的案件,尤其是目前强调“抓铁有印、踏石留痕”的强力反腐背景之下,职务犯罪被判处无罪的案例极为少见。
这也引起我们法律职业人的思考: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到底能不能得到保护,法官履职时正当行使职权能否得到充分保障?
正如裴律师的办案心得中所提到的那样,“本案虽小,但意义重大”。法官是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对办案法官合法权益的伤害,最终会伤害司法权威。法官权益保障不仅事关法官个人的安危,更关乎司法权力的正常行使,关乎国家法治建设和法律权威。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就是在维护法治的尊严。
让无辜者不被冤枉,让法律得以公正,让正义得以彰显。本案中,裴仁奎律师坚持为聂某某法官作出无罪辩护,决不妥协于认罪换轻判的“惯例”,用勇气去践行心中的法治信念,通过捍卫法官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为全体法律人,尤其是身处一线的司法人员思考司法理性和司法正义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样本。
【注释】
[1]裴仁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