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案心得
2026年03月15日
五、办案心得
1.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工作是天然与控方公诉工作对抗的,因此,首先要带着批判的眼光进入辩护工作。不要被控方证据和对案件性质的认定误导,忽视了寻找无罪证据的方向。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主动发掘证据、调取证据。只有找到证据,才是对控方证据体系最有利的还击。
3.不要陷入固有的思维,认为既然双方均承认送钱或收钱就当然地认为犯罪成立,而无法抗辩指控。应跳出固有模式,再建、还原事实,有时会独辟蹊径、柳暗花明。
4.同被告人主动沟通、多次沟通、深度沟通是非常必要的,大量的信息关联可能会产生灵感或找到有利被告人的线索。(https://www.daowen.com)
5.要主动同办案单位沟通,了解办案单位的思路,表达律师的观点和意见。多表达、多沟通,会在心理上不断影响办案人员。一方面,赢得办案人员对律师的尊重;另一方面,主动接触总会有重要的发现或推进。有心的律师往往会得到好的效果。
6.只要还没有到案件结束的时候,永远不要放弃。有时案件的进展,有其客观的规律,眼前不利的局面往往会在不经意间转化,此时胜利属于坚持的人。
7.要有自己的底线和坚守。办理案件期间检察院办案人员希望某央企出具认罪的说明文件,以换取不起诉决定。经与办案律师沟通后,某央企人员坚持认为本企业不构成单位行贿罪,故某央企只出具了整改方案及严加管理日常合同等内容的说明。在辩护律师和某央企的坚持下,最终获得了检方不起诉决定,否则认罪的说明文件很可能成为认罪的依据,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