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到检察院复制了全部卷宗材料和起诉意见书,并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会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表示他不认可侦查机关查明认定的犯罪事实,他欠钱不假,但并没有诈骗别人的想法。律师在仔细询问了他的借款来源以及借款用途之后,也倾向认为虽然犯罪嫌疑人在对外融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但并不能认定是犯罪。在征求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两位律师决定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

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思路后,两名辩护律师结合案件证据材料,给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翔实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与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沟通后,两位律师了解到检察院将该案移送法院审理的决心很大。不出意外,检察院并没有采纳二位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也拒绝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https://www.daowen.com)

尽管律师的法律意见没被采纳,但办案律师并未放弃努力。办案律师针对检方可能指控的两项罪名,制定了详细的无罪辩护方案。因侦查机关未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往来账目进行审计,为了查清资金走向,证明犯罪嫌疑人并未将所借款项用于个人挥霍,两位律师对犯罪嫌疑人2012年至2017年的所有银行流水进行梳理统计。犯罪嫌疑人从事的选矿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往来特别频繁,且时间跨度长,涉案的当事人众多,所有的账目均要逐条核对,因此工作量巨大。两位律师针对不同的出借人分门别类制作表格、详细列明各项金额,并形成可视化图表,力求向法庭清晰传递律师的辩护观点。同时,律师也建议家属积极配合寻找并提供一切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有利证据。

两位律师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该指示精神定会很快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这会给案件辩护带来正面影响。在2019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绝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绝不能把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这更加坚定了两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护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