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客体的关系是客体的内在属性吗?也就是说,价值是以客体的内在性为基础的吗?对此,涂尔干先生做了详细研究,究竟结果怎样?
“价值在本质上是由构成事物的那些特征组成的,评价也只不过是对这些特征影响评价主体的方式的表述。如果这种作用具有良好效果,价值就是积极的;反之,就是消极的。……
“小麦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小麦提供营养,维持人的生命。之所以说正义是一种美德,是因为在生活中有必要尊崇正义。相反,杀人行为就是犯罪。总之,价值就是一个物体的固有特征所引起结果的表现。”(涂尔干著,山田吉彦译:《社会学与哲学》,第173页)
涂尔干认为,对于一个客体的关系是否为其所固有,即价值是否建立在客体基本属性的基础上这个问题做了回答,但他的理解是值得商榷的。
“但是,更进一步的话,应该尝试追溯所有理论的基本原理,价值在物体之中表明物体的性质,这与所有理论推测一样。”(https://www.daowen.com)
但是这一必要条件与事实恰好相反,客体的特征与其被赋予的价值之间,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任何关系。
偶像是非常神圣的。神圣性是目前为止被人认可的最高价值。但是偶像在很多情况下,就像是石头或木块做出来的一样,自身不可能有很多种价值。在一定历史时期,不存在未被灌输宗教性的崇拜感情的生物(无论何种生物)或物体。人们不折不扣崇拜最不中用、最下贱、最温顺和最弱小的东西。通常,被崇拜的一般都是能给人的想象力极强刺激的东西,但这一想法与历史不符。物体被给予无与伦比的价值,并不是因为其内在的特性。若是稍微强烈些的信仰,就算是现代的东西,也无一都有可能成为不相称的崇拜对象。军旗只是一块布片,但是士兵就算冒死也要守卫它。道德生活也同样具有这种崇拜对象。(涂尔干著,山田吉彦译:《社会学与哲学》,第182页)为什么甚至连这样的东西都被赋予价值?这与人类崇拜祖先和追怀父母的恩惠其实是同样的心理吧。
不同寻常的昂贵的奢侈品之所以有价值,不是因为奢侈品本身的内部性质,而是被一种优越感,即别人都没有这种奢侈品而唯我独有的这种感情所创造的。这种价值被称为“交换价值”,这里,评价主体既不是单个的个人,也不是彼此独立的个人,而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