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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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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真、善、美这一自古以来的价值分类,取而代之的是利、善、美这一新价值分类。
这种利的价值因为具备直接影响个体全部生活的相关力,所以可以将这种价值称为个体的价值。与此相对,审美价值直接给人以感观影响,因为对个体的生活只是间接影响,那么,把它说成情感的或者感觉的价值都是可以的。利这一价值对于自我的个体生命具有影响力。对以这些个体构成的上级实体即社会生命的影响力,相对利、个体及人的价值而言,可以称作团体价值或社会价值。
1.美的价值=对于个体部分生活的感觉价值。
2.利的价值=对于整个生活的个体价值。(https://www.daowen.com)
3.善的价值=对于集体生存的社会价值。
承担美的价值的对象,与自我以外的所有生命没有直接关系,它刺激人的感觉器官,然后通过人的快乐或痛苦的情感反应进行评价,因为只是接受了美丑的判断,所以没有直接接触到生命存在与否。
再言之,按照善恶、利害、美丑等各种标准来判定的对象与主观的相关力,是按照这些价值标准而被认识的。不是根据客体的内在性质,而是根据受客体影响的评价主体的本性来判断。然后通过对象和主观的关系产生的相关力程度,可以判定价值的大小。这样,人们也就做出称赞或指责。因此,这种美的价值可以称作道德价值,它通过善恶两端的天平,表明测定关系的性质。经济价值也就是利的价值,美的价值或者说审美的价值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