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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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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六年九月,在内阁会议上文部大臣提出了一个有实施可能性的草案,即学制改革方案。该方案得到了会议的认可,其大纲及根本精神如下:
(1)缩短年限;(2)完成各阶段的教育;(3)开放学校门户;(4)大学里男女同校。
学制改革方案的大纲:
1.幼儿园和以往一样采取三年制。
2.一般小学改名为国民学校,修学年限为六年。
3.高等小学、中学、高等女校、实业学校统称为高等学校,修学年限为两年到五年。但传统的中学仍以四年制为主。
此外,还提出:
1.现在的高等学校改为大学预科,修学年限为两年。(https://www.daowen.com)
2.大学维持原样不予变更,修学年限为三年或四年。
3.在大学之上,以特殊的学术研究者为对象设立大学研究生院。
4.专科学校也维持原样不予变更,修学年限为三年或四年,特殊情况下也可延长至五年。
5.师范学校以两种制度为主:如果招收的是新式高等学校毕业生,修学年限为三年;对两年制的高等学校(即现在的高等小学)毕业生,便要设置两年的预科,以预科弥补其不足。
6.除高等师范和文理科大学这两种制度外,设立新的师范大学,修学年限为四年。针对有志成为高等教师的其他专科学校和大学的毕业生,则要设立修学年限为一年的教师培养所。
7.青年训练所和失业补习学校合并成为青年学校,普通部学习年限为两年,中等部为三年。并设置与高等部相同规格的以训练为主的青年学校训练部,学习年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