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对低能儿童研究的倡导在三十年前就已经开始,可是至今为止仍没能出台一部《低能儿童教育法》。对部分低能的反常儿童的研究也大致是同样的状况,和普通儿童的教育方法一样,不关注教育方法的成败,而只是着眼于人的本性。他们所进行的方法的研究,只不过是抢夺霸占心理学者们的那些毫无目的的成果而已。已经没有闲暇去等待那些身居学者这一特殊阶层的人们进行一些兴趣参半的研究了,因为和所有的物质发明一样,它的产生是基于生活上的迫切需要。他们没有对从古至今的种种发明问世的经验进行研究,这让人感到遗憾至极。
教育治疗方法的分类,如下所述。
1.一般的低能者——愚痴等。(https://www.daowen.com)
2.特殊的低能者——发育不良儿。
3.不健全者——盲者、哑者、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