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一波三折:克耶族的政治道路
4.5 一波三折:克耶族的政治道路
二战期间,克耶族地区成为盟军与日军交战的战场,饱受战火的蹂躏。二战结束后,为了重建英国对克耶族地区的统治,1945年9月1日,英国政府派遣格拉汉少校(Graham)到达垒固。格拉汉制订了一个计划,将克耶族地区、萨尔温地区、东吁和直通山区合并为克伦邦,由山区事务指导处来管理。这一计划受到史蒂文森的赞同。1946年2月,史蒂文森来到垒固,向克耶族游说:缅甸本部即将独立,为克耶族的前途着想,克耶族最好由山区事务指导处管理,这样最符合克耶族的利益。
为了就克耶族的前途问题达成统一意见,1946年2月25日,克耶族各地的土司在垒固召开了会议,会议达成了初步意向:山区的经济、社会、教育与缅甸相比落后得多,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又没有出海口,克耶族只有与人力、财力和资源丰富的缅甸本部联合才更符合其利益。“历史上克耶族与缅族就是朋友,我们愿意与朋友联合。”[46]
战后的克耶族地区一片废墟,满目苍痍。克耶族人民希望重建他们的家园,但是受到资金不足的困扰。他们向史蒂文森提出英国政府应给予他们战争补偿费,援助开挖河渠,发展经济、卫生和教育方面的资金,但被史蒂文森一口回绝,于是克耶族领导人和群众决定自力更生,建立了合作社,选举吴盛为合作社主任[47]。
1946年3月,史蒂文森再次来到垒固,劝说克耶族领导人不要与缅甸本部联合,而加入到新的克伦邦,由山区事务指导处来管理。在吴盛的领导下,克耶族的态度作了一些调整,由“一边倒”转向“走着瞧”。他们认为:克伦族地区是一个封闭的山区,缅甸的经济、教育和政治水平都明显高于山区,克耶族所需要的米和盐都是从缅甸运过来的,克耶族只有与缅甸联合,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但是,如果新的克伦邦包括富庶的德林达依,山区有了出海口,则克耶族愿意与山区联合,与掸、克钦、钦族共同发展。总而言之,克耶族的立场取决于新的克伦邦是否包括德林达依。而且,无论作何种选择,克耶族都应拥有以下一些特殊的权利:保持固有的传统法律,保持与其他民族自由交往的权利,不得实施克耶族不希望的社会制度,有分离权等等。
与此同时,自由同盟也开始重视克耶族问题。为了与史蒂文森斗争,以争取克耶族,自由同盟派吴努、曼巴凯来到了垒固。吴努对克耶族领导人和群众发表了演讲,谴责了一部分英国殖民者的挑拨离间的行为,宣称在60年的殖民统治和残酷剥削下,克耶族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却没有丝毫发展和进步。曼巴凯则以平原克伦族的身份现身说法,指出了山区和缅甸本部合作的重要性,为了共同争取独立,山区必须与缅甸联合。会后,吴努代表自由同盟向合作社捐赠了500袋大米,200袋盐,得到了克耶族领导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1946年4月3日,为了将克耶族人民更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用一个声音说话,克耶族土司和群众在垒固再次开会,决定建立克耶族议会,克耶族有甘达亚瓦底、结波基、波力克和摩别4个地区,每个地区选举一名土司和3名群众议员,共16人组成议会,选举吴盛为议长,行使克耶族最高权力。
从这时起,克耶族与缅甸本部有了接近的趋势。1946年4月底,应自由同盟的邀请,吴盛带领克耶族代表团访问仰光。昂山对他们作了一番思想工作,说:“以前我们早就想与克耶族兄弟交往,但由于有殖民者的限制,所以不能如愿,今天相见,格外高兴。在历史上克耶族与缅族的关系就血浓于水,密不可分。到底有多亲密呢? 打个比方,今天来的克耶族兄弟从衣服上来看,根本分不出是缅族还是克耶族。只是因为人为的分离,才使我们之间产生了介蒂。缅甸是一个小国,人口稀少,所以需要山区的联合。只有联合,才会有国家的强大和社会的共同发展。从国防来看,没有山区的缅甸是非常危险的。联合了,才会有国防的安全和物资的交流,对双方都有好处。”在稍后自由同盟安排的新闻发布会上,吴盛发表了一个声明:“我们克耶族一直拥有独立的地位,我们希望与掸、克伦、克钦、钦、缅族联合。”
4月17日,克耶、掸、钦、克钦族联席会议在东枝召开,掸邦领导人苏瑞泰颁布了 《山区条例》,规定成员应该遵守的一些章程,但克耶族不明确表态承认 《山区条例》,从而有意拉开了与山区的距离。
眼看着克耶族与缅族双方越走越近,史蒂文森不高兴了。英国政府的缅甸事务部部长劳伦斯曾经指示过:目前还不准备改革克耶族地区的统治制度,仍然以委任状形式来管理克耶族地区。史蒂文森拿着这一尚方宝剑,召见克耶族领导人,指责他们不经过英国殖民机构的批准就擅自与外界联络,并宣布:从今后开始,克耶族领导人没有他的批准,不能走出克耶族地区半步。他企图以此来恐吓克耶族领导人,切断他们与缅甸的联系。这样,克耶族与缅族联合的趋势暂时被打断了。
1946年5月16日,自由同盟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上除了讨论最紧迫的独立事宜外,还讨论了克耶族问题。会议决定增进两族人民的团结,加强领导人之间的交流,支持克耶族地区争取战争补偿的要求,给予克耶族地区以真正的独立,停止委任状管理制度,废除土司与英国公司签订的开发矿产资源的条约。
当时,克伦中央总会(KCO)正在为建立单独的克伦邦而发起了请愿运动。他们要求的克伦邦包括萨尔温县、良礼彬、德林达依以及泰国的克伦族地区。对此,昂山的对策是:将克耶族问题和克伦族问题绑在一起,共同解决。建立克伦邦可以,但只能是萨尔温县、锡唐河东部山区以及克耶族地区组成新的克伦邦。
到了1946年底,克耶族地区的政治形势由于波力克地区的法官吴比都耶的出现而复杂化了。吴比都耶是一匹政治黑马,原是波力克的土司,后被选为克耶族地区的法官,因而权势日益扩大到了整个克耶族地区。1946年9月11日,在克耶族领导人的一次会议上,吴比都耶提出建立“独立克耶族联邦议会”的主张,得到了相当多人的支持。吴比都耶在发言中说:“仔细研究历史发现,我们的独立地位只是一种名义上的独立。为了获得真正的独立,我们应该尽快建立统一的政治制度,这样才有助于我们各个地区的人民团结起来,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交流。”[48]
会议最后决定,各地区联合起来,共同反对英国的殖民统治,争取获得真正的独立。会议选举产生了“独立克耶族联邦议会”,选举吴比都耶为议长,同时克耶族议会宣布解散。大会还决定:统一克耶族地区的法律、税收,将建立一个独立的克耶族政府,以及独立的克耶族军队和警察部队,重新审议与英国签订有关矿产、伐木的条约,在英国政府的帮助下开设一个克耶族的中央银行,负责对克耶族地区的投资,制定国旗国歌,公民有言论、宗教信仰自由等等。
“独立克耶族联邦议会”将吴盛排除在外,这意味着克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中,主张独立建国的一派占了上风。克耶族领导人抛弃了联合路线,采取了一条分离的路线。史蒂文森向英国政府报告说,建立独立克耶族联邦符合英国的利益,英国应该予以承认。
在克耶族地区形势突然转变的情况下,1946年12月24日,昂山到达了垒固,对500名克耶族群众发表了演讲。他说:“你们克耶族的土地上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但在60年的殖民统治下你们没有任何经济发展,一穷二白。殖民者来到这里决不是为了什么你们的独立,而是为了夺取你们的矿产资源。矿产总有枯竭的时候,到时候他们就会撒手不管,他们给予你们的独立只是纸面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际利益。”“你们不要轻信一些人的挑拨离间。缅甸人决不是想要赶跑英国人再取而代之,而是要给予你们真正的独立。你们将拥有自治的传统权利,我们不会干涉你们的内政,大家同心同德,平等互助。就像你们一样,我们历史上也曾经有过共同的遭遇,再也不愿回到那种当别人奴隶的日子。”[49]这时,史蒂文森事先突然来到了会场,挑衅地问昂山在那儿做什么(因为进入克耶族地区需要山区事务指导处的批准),昂山毫不示弱地回答:“我正在把克耶族人民从你那儿争取过来。”[50]但在吴比都耶的主导下,克耶族领导人并没有响应昂山的呼吁。
1947年1月,昂山应英国首相艾德礼的邀请参加了伦敦会谈,会议最后签订了 《昂山—艾德礼条约》。按照这一条约的规定,自由同盟与山区少数民族代表在1947年2月召开了彬龙会议,签订了 《彬龙协定》。克耶族没有正式参加会议,但派了两名代表旁听了会议。
3月,山区调查团对山区少数民族的政治态度进行了询问和调查。克耶族的态度是:他们愿意参加制宪会议,但不愿与缅甸联合。如果能保证他们的权利的话,他们愿意加入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山区。
4月,在全国制宪会议议员的大选中,克耶族没有经过选举,而是由英国殖民者与土司协商,指定吴比都耶和苏登为制宪会议议员。但是,这两人反对与缅甸联合,没有参加5月举行的制宪会议。
1947年6 月25日,就在制宪会议进行的同时,在吴比都耶的领导下,克耶族宣布成立独立克耶族联邦,颁布了独立克耶族联邦宪法。该宪法共14条,第一条规定了独立克耶族联邦的国名,第二条规定了独立克耶族联邦由3个地区组成,其他的条款规定了独立克耶族联邦的政府组织形式,即由克耶族各地区以任命或选举的方式推选出8人,组成克耶族中央委员会,委员会有权任命各部的官员,管理财政和银行部门,以及拥有立法权。
直到克耶族领导人罢免了吴比都耶和苏登的议员资格,任命吴盛担任议员参加制宪会议,克耶族问题才最终解决。这会在后面的章节中作具体的论述。
【注释】
[1](缅)吴敏基:《1958—1962年缅甸政治》,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
[2]自由同盟的领导人之一,费边派领导人,吴努的老师,1947年与昂山一同被暗杀。
[3](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0页。
[4](缅)貌貌:《缅甸政治与奈温将军》,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1982年版,第240页。
[5](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3页。
[6]《昂山—艾德礼协定》 也引起了自由同盟与缅甸共产党的分裂。共产党坚持武装斗争路线,宣称:我们可以组织群众运动,在短时间内抛弃 《昂山—艾德礼协定》,彻底赶走英国人,建立人民政权。见(缅)吴登佩敏:《登佩敏的政治经验》,瑞卑旦出版社,1956年版,第193页。
[7]贺圣达:《缅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1页。
[8](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7页。
[9]John F.Cady,A History of Modern Burm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58),p.371.
[10]J.S.Furnivall,Colonial policy and practice:a comparative study of Burma and Netherlands(Indi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48),p.169.
[11]苏达丁在缅甸建国后进行了反政府武装斗争,失败后在缅泰边境组织了克伦民族武装,直到1995年去世,享年99岁。见Martin Smith,Burma,Insurgency and The Politics of Ethnicity(the University Press,1999),p.2.
[12]Martin Smith,Burma,Insurgency and The Politics of Ethnicity(the University Press,1999),p.51.
[13](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4页。
[14](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8页。
[15](缅)拉德绵:《简明缅甸史》,健康出版社,1971年版,第147页。(https://www.daowen.com)
[16]指1942年3月,缅甸国民军(当时称为缅甸独立军)协助日军进入克伦族地区镇压反日活动时,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包括当地克伦族领导人在内多人死亡,前内阁成员苏佩达全家被绑架和处决。因此,克伦族对缅族持不信任态度。苏达丁说:“谁相信缅甸人? 他们在战争中杀害了那么克伦人,怎么能叫我们相信缅甸人的政府呢?”见Martin Smith,Burma,Insurgency and The Politics of Ethnicity(the University Press,1999),p.62.
[17]梁英明等:《近现代东南亚(1511—199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77页。
[18](缅)拉德绵:《简明缅甸史》,健康出版社,1971年版,第149页。
[19]仰光大学历史研究中心编:《1947年宪法和少数民族》 下册,缅甸仰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20]仰光大学历史研究中心编:《1947年宪法和少数民族》 下册,缅甸仰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21]仰光大学历史研究中心编:《1947年宪法和少数民族》 下册,缅甸仰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22]得知这一消息后,苏巴吴基认为苏山坡丁是一个机会主义者,曾十分厌恶地对别人说:“我甚至不愿见到他那张脸。”见Martin Smith,Burma,Insurgency and The Politics of Ethnicity(the University Press,1999),p.84.
[23]苏马歇顺在30年代与奈温在同一所大学学习,两人曾在同一个足球队中踢球。在日占时期,苏马歇顺因组织反日活动被缅甸国民军抓住交给了日本人,受尽折磨。战后他说:“我原来个人对缅族没有恶感,但现在不同了。”见Gustaaf Houtman,Mental Culture in Burmese Crisis Politics,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Languages and Cultures of Asia and Africa,Tokyo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y,1999,p.20.
[24]贺圣达:《缅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51页。
[25]Universities Historical Research Center,The 1947 Constitution and The Nationalities(Yangon:the Universities Press,1999),p.21.
[26]Bertil Linter,Burma in Revolt,Opium and Insurgency Since 1948 (Westview Press,1994),p.11.
[27]John F.Cady,A History of Modern Burm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58),p.554.
[28](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二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5页。
[29]即吴温貌,1916年4月17日生于伊江三角洲勃生县,1957年至1962年3月2日为缅甸联邦第三任总统。
[30]1937年11月成立,一部分我缅人协会成员如德钦努(即吴努)、德钦丹东组织的左派读书俱乐部,其宗旨是促进民族觉醒,引导人民争取独立。见吴勒貌:《缅甸政治史》,文学宫出版社,1974年版,第531页。
[31]1945年9月昂山与蒙巴顿在斯里兰卡的康提城签订的条约,将缅甸国民军并入英国控制下的缅甸政府军。见韩学文:《缅甸救国英雄昂山》,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1页。
[32](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5页。
[33](缅)拉德绵:《简明缅甸史》,健康出版社,1971年版,第149页。
[34](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41页。
[35]缅甸建国后任驻斯里兰卡大使,其父为19世纪末的著名反英抵抗运动领导人。见(缅)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组织委员会总部:《少数民族反帝史》,文学宫出版社,1962年版,第221页。
[36](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5页。
[37](缅)吴纽泰:《昂山将军的政治生涯》,盛班绵出版社,1969年版,第15页。
[38]1945年,自由同盟与盟军在斯里兰卡康提达成协议,改编缅甸国民军,缩减了军队的人数。见(缅)吴敏基:《1958—1962年缅甸政治》,仰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39](缅)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组织委员会总部:《少数民族反帝史》,文学宫出版社,1962年版,第306页。
[40](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1页。
[41](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6页。
[42](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
[43](缅)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组织委员会总部:《少数民族反帝史》,文学宫出版社,1962年版,第252页。
[44](缅)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组织委员会总部:《少数民族反帝史》,文学宫出版社,1962年版,第175页。
[45](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一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6页。
[46](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二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86页。
[47](缅)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组织委员会总部:《少数民族反帝史》,文学宫出版社,1962年版,第295页。
[48](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二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98页。
[49](缅)吴觉温等:《少数民族问题与1947年宪法》 第二册,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04页。
[50]Mikael Gravers,Nationalism as Political Paranoia in Burma(Biddles Ltd,Guildford nad King’s Lynn,1999),p.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