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都市圈形成的机理、目的和影响因素及其对经济联系的影响

都市圈形成的机理、目的和影响因素及其对经济联系的影响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都市圈的形成首先需要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城市作为基础。城市体系的完整性通常能从某一方面反映都市圈的成熟程度,成熟的都市圈一般都有完整的城市结构。都市圈强调城市之间紧密的经济联系,完整的城市结构有利于加强都市圈各个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都市圈的形成主要是中心城市联合周边城市,进行经济合作与协调,打破区域经济分割,形成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一体化,联合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和单个城市经济实力,图谋共同发展。

都市圈形成的机理、目的和影响因素及其对经济联系的影响

一、都市经济圈的内涵

都市经济圈是区域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经济、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都市经济圈这种现象的成因是复杂的,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道路很特殊的国家。我们对都市经济圈这种现象研究甚少,起步比较晚,从严格意义讲,都市经济圈属于区域科学的研究范畴

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都市经济圈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以一个或几个经济发达的大城市特大城市为核心,以一系列不同性质、规模和等级的中小城市为主体,共同组成的在空间上位置相近,在功能上紧密联系、分工协作、相互依存的具有圈层式地域结构和经济一体化倾向的地域空间组织。由数量众多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是都市经济圈形成的基础,经济上的紧密联系是其最根本特征。

从上述概念,我们可以提炼出都市经济圈的特征:1.都市经济圈形成的基础是圈域内有数量众多的城市;2.都市圈形成的关键是有一个或几个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为核心;3.城市之间在空间上位置相近;4.城市的规模和等级不同,形成完整的城市体系;5.城市之间在功能上紧密联系、分工协作、相互依存;6.经济上的紧密联系是其最根本的特征;7.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形成或建设都市经济圈的目的。

二、都市经济圈的形成基础

作为一类特殊的地域空间组织,都市经济圈是区域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区域的城市化达不到一定水平,就难以形成城市群或都市区,也就无法形成都市圈。因此,不同等级规模、数量众多的城市构成的完整的城市体系结构是都市经济圈形成的基础。

都市圈的形成首先需要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城市作为基础。当一个区域内城市数量不多时,难以形成共同发展的效应,单个城市不能成为都市圈,而只能形成都市区。都市圈的核心城市一般为大城市,通常是特大城市。都市圈要具备完整的城市体系,不同等级的城市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如果都市圈的核心城市为特大城市,那么从城市体系的完整性这一条件出发,组成都市圈的城市数量至少是4个。考虑到我国城市布局和经济发展实际,多数学者认为,都市圈的城市数量至少要在5个以上。通常都市圈上下级城市之间有一个比例关系,一般比值在2左右比较合适,如果一个都市圈保持标准的金字塔结构,则都市圈的城市数量比较多,至少要在10个以上。

城市体系的完整性通常能从某一方面反映都市圈的成熟程度,成熟的都市圈一般都有完整的城市结构。都市圈强调城市之间紧密的经济联系,完整的城市结构有利于加强都市圈各个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和要素总是流向经济效益较高的部门和地区。而对于城市而言,由于不同规模的城市客观上存在经济效益的差异,使得资源和要素流向经济效益较高的城市和产业。大城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高,是资源和要素的首选地区,通常也处于经济发展的最高梯度上。这样,在都市圈各个城市之间,客观上存在经济发展的梯度,即经济发达城市和经济不发达城市并存。

梯度推移理论认为,产业转移的方式是进行有序转移,总是沿着梯度差较小的方向进行。即第一梯度城市产业向第二梯度城市转移,第二梯度城市产业向第三梯度城市转移,以此类推,有序推移多,越级转移少。产业的这种有序转移主要是由城市接受能力决定的,当二者的经济梯度较大时,低梯度地区通常由于不具备接受产业转移的技术、资金、人才等条件,难于接受高梯度地区需要转移的产业。表现在经济交流上,则是两城市间的经济联系不够紧密。如果一个都市圈城市等级不健全,城市体系出现断档现象,那么就会出现经济梯度的断层,城市之间的经济梯度差异就比较大,下级城市接受上级城市产业转移的能力不足,客观上加剧了产业转移的难度。这常常造成两方面后果,一是上级城市对下级城市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不足,下级城市难于发展;二是上级城市由于产业难于及时转移延缓了城市升级转换的步伐,不能及时发展新的产业,城市经济水平提升的速度就会放慢。完整的城市体系结构为产业的有序转移创造了条件,从而为整个都市圈产业的升级和调整提供了良性循环的基础。

三、构建都市经济圈的目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国外情况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大城市由于工业和人口的过度集中带来一系列城市病: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紧张、住房拥挤、工业过度集中、贫民窟文物破坏,等等。政府为解决城市化发展中一些负面问题,有意识地将工业和人口大量外迁,在离大城市不远的郊区建立新城,分解中心城市的功能。老城、新城与周边的一些城市,在地域空间范围内形成城市功能区域相连的复合体,都市圈形成于城市功能扩展期。

现在,都市圈这种区域经济的组织模式,普遍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因为:大都市圈能够较好地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一些问题的同时,还可以产生足够的产业积聚和规模经济效应,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并且能参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能极大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在世界上的总体竞争力。世界范围内已经崛起的纽约巴黎、东京等几大都市圈,较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因此,起初,发达国家都市圈的形成是为了解决工业和人口的过度集中带来的一系列城市病。现在,都市圈已经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区域空间组织形式。

(二)我国情况

我国都市圈的形成虽然也伴随着中心城市郊区化,但主流是多数城市处于中心聚集时期。都市圈的形成主要是中心城市联合周边城市,进行经济合作与协调,打破区域经济分割,形成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一体化,联合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和单个城市经济实力,图谋共同发展。

国外都市圈的成功运作给我们的都市圈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样板。一些学者提出了以“都市圈”模式来推进区域经济协作联合,借此实现全国经济布局的合理化,整合各种经济资源,缩小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并解决统一大市场问题、产业结构趋同问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农村城市化问题、小城镇引领中国城市化的瓶颈问题,以及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大城市病问题,等等。有诸多学者认为我国已初步形成长江三角洲都市圈、珠江三角洲都市圈、环渤海都市圈,并且觉得这些都市圈,在一定意义上,是自然形成的结果。它们的形成不但带动了本区域的经济发展,而且初步显示了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近几年,许多城市政府积极联合起来,开始有目的地组建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核心、以周边中小城市为主体的都市圈,旨在加强区域经济的联合与协作、实现资源有机整合、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增强整体竞争力。都市圈这种区域经济的组织模式逐渐由理论转变为现实,并且有演变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体模式的倾向。

我国目前正在运作的都市圈,其主要目的如下:

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问题,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解决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大城市病”问题;解决行政区经济带来的“市场割据”和产业“结构雷同”问题;迎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增强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等等。

如果将上述几个目的提炼和概括一下,我国构建都市经济圈的目的就是一句话: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四、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三种力——市场力、政府力、社会力(www.daowen.com)

(一)从理论上来看

对于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素及其作用机制的解释有很多,比如经济学的、社会学的、文化政治学的、政治经济学的,等等。有学者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作用于城市空间的各种力的合力的物化,诸多的作用力可简约地分为“政府力”(主要指当时当地政府的组成及其采用的发展战略)、“市场力”(主要包括控制资源的各种经济部类及与国际资本的关系)和“社会力”(主要包括社区组织、非政府机构及全体市民)。

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应包括对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面的分析。在分析一切城市问题,包括城市空间结构问题时,应对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面进行分析,不能仅以“政府”和“市场”作为一对命题来讨论。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应有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足鼎立”,而不只是政府和市场的“二元对立”。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政府或是市场,在相当程度上都受到社会——广大居民和各种社区组织的制约。政府在选举中必须经过市民的考核,要依靠社区的支持,因而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市民对城市发展的愿望,并在具体发展政策中加以体现。市场必须要获得市民的认可,它可以追求合理的利润,但不得以损害市民利益为代价。否则市民可以运用舆论工具,使作假的公司声名扫地而无法经营,或运用选举权让政府制裁不规范的公司使之退出市场。正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互相关联、互为制约的关系,使一个社会得以稳定地运行。在城市发展问题上也一样,这三者缺一不可。若是仅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考量,则决策肯定会局限在促进经济发展上,而忽视社会进步这一重要方面。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政府的作用力是以行政区范围为界的,市场的作用力是以其经济作用范围为界的,社会的影响力是以其社会关系范围为界的,这三种力量的作用范围是交叉重叠的。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政府层面要消除行政壁垒,建立保障区域总体和长远发展的机制;市场层面要促进区域市场合作手段的发育和完善,进行有效的区域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社会层面要建立跨区域的行业协会,以行业协调方式维护区域市场秩序。

(二)从国外实践来看

欧美发达国家的都市圈形成大背景是:市场经济历史悠久;城市化发展基本上是一个“自然”进程;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多年;融入国际市场多年;工业化自然演进,并且已经达到较高阶段。都市圈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政府只是顺应了都市圈发展的趋势,运用政府行为,有目的地积极引导都市圈的发展。但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区域公共问题开始大量出现,而在该领域,政府和市场双双失灵的现象经常发生,此时,体现第三种力量“社会力”的公民社会开始发挥作用。公民社会在欧美发达国家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经济上,它是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在总消费和总就业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政治上,它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资本”,为国家的政治文化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持,并反过来使其主导的政治文化深入人心,实现了大部分社会整合的功能。

因此,发达国家目前通过都市经济圈这种形式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通常采用市场、政府和社会三管齐下的方法,三种力量的关系是: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社会辅助,基本呈现三足鼎立的格局。

(三)从我国实践来看

区域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依靠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毫无疑问,应是解决中国区域经济发展障碍的最佳思路。然而从市场力、社会力、政府力来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1.从市场力来说

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市场化机制的发育成熟、统一的大市场的形成,无疑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即使在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发达国家,其固有的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也使我们无法完全将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市场万能的神话之上。进而言之,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指出的,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差异,因此,即使是市场发达的社会,也倾向于实行政府干预型的协调模式。

2.从社会力来说

中国的情况是,社会力发育尚显不足,城市中产阶层的数量有限、所占的比重较低、参政议政的整体素质还较差等等。而社会力的发育程度恰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城市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完整性,但却不会改变城市发展动力机制结构优化的必然性,而且为我们指明了未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客观现实是,我们尚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这就是中国的国情。传统计划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的根本不同在于资源配置的机制不同,前者是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后者是以市场机制作用为主。因此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城市发展以及城市空间结构演变就主要表现为政府力和市场力此消彼长的结构优化过程。从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的发展来看,已经完成了从行政区行政向区域行政的转型。在这种区域合作中,所有区域政策的决策与执行过程,都是完全由政府主导并由政府的职能部门来完成的,基本上排除了非政府组织尤其是私人部门的参与。这表明,即使是在当代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与全球化关系最为密切的经济发达地区,公民、私人部门和非政府的公共组织对区域发展的影响仍然是非常微弱的,与区域治理大相径庭。

3.从政府力来说

我国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后发型现代化国家,一方面,计划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深度干预,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的管理和直接运行经济的权力和能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发育还极不成熟,公民社会的力量也还有待于发展和壮大。所以,除非政府之间达成共识,通过政府间合作,依靠一致性的行政力量、中央政府的政策资源和法律制度去实现一体化,否则在政府之外几乎没有足够的力量和制度渠道来实现这一制度变迁。当然,以政府合作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不是强调以政府的力量去替代市场,而是试图通过区域内地方政府的共同行动,一起尝试并进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为区域内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个一体化的制度平台。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就是在中央政府良好的政策引导下,依靠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对区域整体利益所达成的共识,运用组织和制度资源去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而塑造区域整体优势。作为实现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选择,这是由我国改革的初始条件决定的。

五、政府力是影响我国都市经济圈形成的主要因素

在当代中国地方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的发展背景下,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三种力中,政府力最为强大,也最为有效。市场力和社会力还较为弱小,需要进一步培育,目前尚不能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大的影响。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积极发挥政府力的作用,而以都市经济圈这种空间组织形式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问题也由区域经济转移到区域行政上来。对此,我们做如下分析:

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最终目的是形成一个统一的区域经济组织,即区域经济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内,通过制定共同的区域产业政策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各项社会经济政策,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统筹规划,最终建立一种垂直型分工与水平型分工相结合的区域经济联合体系,促进共同体成员的共同繁荣。尽管如此,但在行政性分权和财政包干改革以来地方官员的财政与经济激励所导致的“诸侯经济”和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嵌入经济竞争中的地方政府官员之间的政治晋升的博弈等因素作用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往往遭遇着传统的行政区行政这一不可逾越的障碍。最终区域内不仅地区间的自然经济联系被人为阻隔,而且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封锁与地区大战等层出不穷。结合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矛盾关系如果完全寄希望于市场型协调模式,往往只能是适得其反,因而必须借助于政府干预型协调模式。

第二,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大量区域性公共事务诸如流域治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与卫生等随之产生。而传统的以单一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单边行政受制于财政、人才、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在面对日趋增多的区域性公共事务时,往往束手无策。加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获得信息的成本巨大,于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仍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往往囿于局部地方利益,对区域性公共事务采取“不作为”的态度。更何况各地方政府都寄希望于“搭便车”,即都不想付出治理成本,却坐享治理绩效,结果必然是区域公共性事务治理失灵。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还借机维护地方利益,不惜损害区域整体利益,这不仅导致区域性公共事务难以有效治理,而且会侵害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在的互利互惠原则,造成区域公共问题持续滋生的恶性循环。因此,需要发展区域行政,减少矛盾与冲突,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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