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气源】 2017底天然气气源供应包括中石油的大港油田、港清线/港清复线、永唐秦线、华北油田、中海油渤海油田和天津港液化天然气6个气源,其中又以中石油天然气为主导气源,其余为辅助气源。
天津市天然气供应主要通过2个路径:一是港清线/港清复线、港清三线,从天津市南部进气,主要供气点位于静海、常流、南港;二是永唐秦线及规划的陕京四线宝坻支线,从天津市北部进气,主要供气点位于武清和大口屯。永唐秦线是一条重要的天然气干线管道,是连接华北管网和东北管网的通道。
“十三五”规划提出,依托天津港、南港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大型液化天然气储罐和气化装置,结合天津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建设2座区域LNG应急调峰应急储配站。调峰应急能力要超过2300万立方米/天。
现大港液化天然气调峰应急储配站(设计储气能力600万立方米)已建成,设计储气能力600万立方米。
【设施与供气规模】 天津市共有燃气经营企业158家,供气方式分为管道气、区域管道供气、汽车加气和液化石油气4种。专营管道气企业31家,专营压缩天然气母站、标准站、子站加气企业31家,专营区域管道供气企业8家,专营液化石油气企业79家,液化天然气储配企业1家,兼营管道气和液化石油气企业1家,兼营管道气和区域管道供气企业1家,兼营管道气和压缩天然气母站、标准站、子站加气企业6家。
2025年供气量为42.23亿立方米,销售气量为40.77亿立方米,其中工业28.38亿立方米,商业5.12亿立方米,民用4.7亿立方米,燃气汽车加气1.54亿立方米,其余销售到外省市。
天然气企业共有居民用户420.51万户,工商用户5.33万户。截至2025年底,天津市燃气管线达2.07万千米,其中高压、次高压管线2489.7千米,中压管线4972.3千米,低压管线1.32万千米。储配站5座,调压站1077座,其中高压调压站190座。
【供应服务及用户】 现阶段各燃气经营企业均已开通客户服务热线,为用户提供燃气报修、服务咨询、业务申请、液化气送瓶、投诉受理等服务。同时,管道气经营企业建立24小时值守服务站点59个,普通站点28个,为用户提供面对面服务。
各管道气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事项:一是办理燃气使用的过户、销户、停用及恢复用气;二是办理补漏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三是及时受理用户燃气设施报修和提供入户维修。
【安全、培训及应急】 企业开展安检、抢修情况:2025年入户安检率74.4%,管网抢修及时率100%,入户维修及时率100%。
1.加强燃气应急管理工作。为强化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天津市承办全运会的工作要求,保证全运会期间安全稳定供气,编制了《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全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出现燃气泄漏突发情形应急处置流程》和《全运会开闭幕式期间出现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突发情形应急处置流程》,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迎全运燃气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同时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7月27日,天津市建委公用处、燃气处组织能源集团及各相关单位在全运村开展燃气行业保全运应急演练;8月25日下午,组织津燃华润高压维抢中心开展保全运燃气泄漏专项应急演练;全运会前期多次组织津燃华润公司开展全运会保火炬应急演练。通过各种专项演练,检验了行业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全运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在十九大召开期间,组织全行业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演练,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应急保障能力,通过2025年的多次多项演练,行业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025年6月,根据天津市应急办及天津市建委要求,对天津市燃气行业1000余项应急物资进行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将物资名称、类型、数量、存放地等信息上传天津市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天津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建委2025年应急管理年度工作计划,8月,会同天津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2025年天津市建委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培训班”,组织燃气行业应急管理人员3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促进了基层燃气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丰富了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提升了各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2.组织实施民心工程燃气旧管网及老旧小区燃气项目改造。2025年天津市政府将40千米旧管网改造列入民心工程,按照天津市政府关于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对投资计划进行审核,组织能源集团所属津燃华润、津燃公用顺利完成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组织能源集团在2025年10月后办理特许施工证明,在能源集团的全力配合下,顺利完成了2025年40千米民心工程改造任务。
同时,将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和户内燃气立管改造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积极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导则,主动与属地对接,扎实推进工程实施。(https://www.daowen.com)
3.推动天津市燃气行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监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5年继续组织推动燃气行业在线监测工作。积极向天津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在线监测平台项目立项申请,并按照天津市工信委“减少传输量、降低存储和网络资源占用”的修改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优化。因信息化审核职能调整,改向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立项申请,8月,项目立项申请通过了专家评审并经天津市委网信办审核通过。随后向天津市财政局申请建设资金,资金落实后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了平台软件、集成、监理等项目的中标单位。组织中标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燃气行业在线监测平台监控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向天津市委网信办申请验收。
12月5日,组织天津市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及100余家燃气经营企业参加会议,部署了天津市燃气经营企业内部燃气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建设的时间节点及与天津市燃气监测平台的对接时间,确保天津市燃气监测平台运行。同时,按照天津市安监局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天然气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纪要》的要求,针对16家管道气和汽车加气企业可能涉及天然气重大危险源,已向企业进行了重点强调。待天津市安监局评估确定天然气重大危险源企业后,将优先部署并推动天然气重大危险企业视频信号数据上传天津市安防网。
4.在燃气行业开展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开展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评价工作。为保证评价工作更加专业、合规,研究改进评价组织方式,经过反复考察调研,本着长远发展、坚持创新的理念,引进了第三方评价机构,借助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全面摸清天津市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评价工作部署动员会,对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截至12月底,完成了34家重点企业的检查工作。评价工作得到企业认可,并已初见成效,新的评价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初步形成。
5.开展安全宣传。在要求燃气企业保证日常安全宣传的前提下,2025年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活动更丰富,形式更多样。
一是按照第十三届全运会的工作要求,于4月26日组织天津津燃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在天津理工大学开展以“迎全运保燃气安全”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二是按照天津市政府应急办和天津市建委统一部署,在“五·一二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当日,组织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和平区朝阳社区开展了以“减轻社区燃气风险,提升户内燃气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参与、指导宣传工作。
三是联合天津市公安局策划制作了“打击非法加气和安全用气”动画宣传片。
四是按照天津市应急办的总体部署和天津市建委的工作安排,在南开区、宁河区、红桥区和天津市建委系统内开展了四期“津门行”燃气安全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参加天津应急广播“应急之声”栏目,向广大听众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五是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安全宣传周”(11月6日—11月12日)期间开展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宣传实效,助推隐患治理工作。
6.组织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津市燃气行业实际,2025年,天津市建委组织开展了对天津市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3类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2025年9月26日,组织召开了2025年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动员会,讲解了报名范围,明确了报名时限,并对下半年的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截至2025年底,完成操作层市区培训班及新增领导层、管理层的培训任务,其中操作层2313人次、领导层20人次、管理层79人次,共计2412人次。
7.取消征收新建住宅气源发展费。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或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津财综〔2017〕99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住宅气源发展费,停止征收新建住宅气源发展费工作,并与供气企业做好进件未缴费项目的对接,同时将应缴款项全部上缴天津市财政局。
8.完成部分公建项目燃气增容费退库。根据《天津市关于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燃气增容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6〕910号)文件规定,住宅气源发展费、燃气增容费统一合并为住宅气源发展费(实为取消征收燃气增容费)。针对预留气量已收费公建项目的退款、预留气量项目手续不齐等问题,及时与天津市财政局、各建设单位、专业部门协调沟通,逐项进行确认、研究解决方案。按照有关收费依据和政策规定,办理需天津市财政局退库的公建燃气增容费项目60项,涉及金额2438.35万元,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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