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投资障碍比较法即对潜在的东道国进行投资环境优劣势比较,投资障碍少的国家即是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在进行此种比较时,有以下十种不利因素通常被视作投资障碍:政治障碍:主要指东道国的政治制度、民主运动、政局状况、民族和种族关系等方面不利于投资的因素。设置利润汇回的障碍:一些东道国实行外汇管制,严格限定外国投资者汇回利润的比例。
投资障碍比较法即对潜在的东道国进行投资环境优劣势比较,投资障碍少的国家即是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在进行此种比较时,有以下十种不利因素通常被视作投资障碍:
(1)政治障碍:主要指东道国的政治制度、民主运动、政局状况、民族和种族关系等方面不利于投资的因素。
(2)经济障碍:宏观经济失控、生产成本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国际收支赤字、外汇短缺等。
(3)资金融通障碍:东道国资金流通渠道不畅,融资困难。
(4)人员素质障碍:技术与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短缺。
(5)经济政策障碍: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有化政策与没收政策。(https://www.daowen.com)
(6)实施国民待遇原则的障碍: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歧视性政策,限制投资领域,规定股权比例,限制外籍管理人员等。
(7)来自当地政府过多干预的障碍:对当地的股权比例要求过高;规定使用当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比例过高;不公平的竞争;过分要求当地人员参与企业管理等。
(8)设置限制进口的障碍:限制制成品和生产资料的进口。
(9)设置利润汇回的障碍:一些东道国实行外汇管制,严格限定外国投资者汇回利润的比例。
(10)法律行政体制的障碍:东道国法规不健全或有法不依,没有完善的仲裁律师制度,行政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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