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体资产的历史沉淀

集体资产的历史沉淀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农业部调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2016年12月26日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3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6.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源为增长点,资产数量巨大,覆盖全体农民。以增加财产性收入为例,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施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的改革,累计向农民实施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其中2015年分红金额为411亿元。

集体资产的历史沉淀

农业部调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2016年12月26日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3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6.1%。农村集体资产的积累源自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的高级合作社。社会主义改造初期,初级合作社是基于农民财产私有制的基础建立的。随着合作化高潮的到来,社员的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由农民私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高级合作社发展为人民公社,生产资料实行公社所有制,人民公社所有的资产皆为集体资产。20世纪60年代初,“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单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制。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农村改革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原则下,逐渐赋予农民相对独立的经营权。农户逐渐在集体的土地上积累私有财产。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各地农村开始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资产的所有制不再单一,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主要通过按股分红分配集体收益。

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是农民三大经济权利之一,全国有近62万个村、500万个村民小组,这些村和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全国96%的耕地、约70%的养殖水面、60%以上的林地和1/3以上的草原,既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又是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最大的潜力资源。[1](www.daowen.com)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源为增长点,资产数量巨大,覆盖全体农民。农业部全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资料显示,至2016年底,全国(不含西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其中东部地区占比高达76.1%,村均1027.6万元。[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不能承载也不可替代的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收入之源、权益保障之基、公益事业之依托等功能。以增加财产性收入为例,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施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的改革,累计向农民实施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其中2015年分红金额为411亿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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