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国际贸易法律关系及与国际贸易法律关系有关的其他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贸易法所调整的贸易关系,既包括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法人和(或)自然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也包括国家在其管理对外贸易活动中同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国际贸易法律关系及与国际贸易法律关系有关的其他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贸易法律关系,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具体体现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国际技术转让关系,具体体现为技术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国际服务关系,具体体现为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的法律关系。

与国际贸易关系有关的其他各种法律关系,主要是指与货物贸易有关、与技术贸易有关以及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其他法律关系。比如,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与货物贸易有关的关系主要是指与货物买卖有关的其他关系,包括了国际货物运输关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关系、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关系、海关商检关系,对外贸易管制中的法律关系,因货物贸易而引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国际产品责任以及为解决上述各种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争议而产生的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关系等。

(二)国际贸易法的法律规范

国际贸易法的法律规范,具体体现为国内贸易立法、国际贸易公约以及国际贸易惯例中的各种实体规范和处理国际贸易争议的冲突性规范。国际贸易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就国际货物贸易而言,概括起来主要有: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海关与商检法、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法、与货物贸易有关的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贸易诉讼与仲裁法、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法等。

国际贸易法,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法律学科,其中,既有属于公法性质的内容,如国际贸易管制法、海关法、商检法以及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等;也有属于私法性质的内容,如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等。因此,国际上很多专家和学者提出,应该把国际贸易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进行研究。196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国际法协会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国际贸易法的问题,为国际贸易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奠定了基础。(www.daowen.com)

(三)国际贸易法的主体

参加国际贸易活动的主体非常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国家等。国际贸易法所调整的贸易关系,既包括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法人和(或)自然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也包括国家在其管理对外贸易活动中同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

我国2004年修改的《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所以,在我国,个人也能与外商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我国法人只有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以后,才能对外签订合同。

国家是一个特殊的国际贸易主体,国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签订各种贸易合同、条约以及协议等,以国家财产承担责任。但国家是主权象征,享有不可剥夺的主权豁免权利,未经国家同意,国家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当然,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往来的需要,国家可以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国际贸易活动。另外,国家还具有对对外贸易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