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萌芽发展阶段:1956-1977年

萌芽发展阶段:1956-1977年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中较为重要的是1956年由原林业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天然森林禁伐区划定草案》,该草案明确指出:“有必要根据森林、草原分布的地带性,在各地天然林和草原内划定禁伐区,以保存各地带自然动植物的原生状态。”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

萌芽发展阶段:1956-1977年

这一阶段,农村环境问题尚不显著,发展农业生产仍是农村发展的主调。这一时期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研究也不多,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多以改善农用土壤、水源、森林和草地资源等农业生态资源为主,其中水污染以及农村饮水卫生问题受到相对较多的关注。

其中较为重要的是1956年由原林业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天然森林禁伐区(自然保护区)划定草案》,该草案明确指出:“有必要根据森林、草原分布的地带性,在各地天然林和草原内划定禁伐区(自然保护区),以保存各地带自然动植物的原生状态。”1973年首次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制定并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强调要改良农业土壤,多施用有机肥,发展新农药,减少农作物、水源和土壤的农药残留,并规定农业灌溉、养殖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水源,要保证动植物生存的基本条件等。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这些文件奠定了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标志着国家已经开始注意到对农业和农村环境的保护。在20世纪70年代,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被广泛推崇,这一条款使得污水灌溉在之后的20世纪80年代得以迅猛发展,为农田的大面积污染埋下了隐患。(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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