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贫困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贫困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3]其次,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从总体来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2016年的名义居民人均收入达到8348元,扣除物价上涨比率,实际居民人均收入也达到2012年的1.5倍,年均实际增长速度达到10.5%。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年均实际增长9.5%,超过同期全国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实际增长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实际增长10.4%,超过同期全国农村人均收入水平。

贫困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农民增收一直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增加投入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农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通过产业引导、劳务输出、异地搬迁以及生态保持等措施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家庭收入,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收入水平保持快速增长

首先,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迅速。主要体现在居民人均收入总量上和增长速度上。从总量来看,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迅速增加,其人均收入2016年达到8452元,与2012年相比增加了60%以上,即使考虑物价指数上涨后,其人均收入水平的实际增长率仍然达到51.3%。从增长速度来看,2013年至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名义人均收入水平分别增长了16.6%、12.7%、11.7%和10.4%,年均增长了12.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的年均增长速度仍然高达10.7%。[23]

其次,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从总体来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2016年的名义居民人均收入达到8348元,扣除物价上涨比率,实际居民人均收入也达到2012年的1.5倍,年均实际增长速度达到10.5%。分片区来看,年均实际增速在11%以上的有4个片区:四省藏区增长12.8%;滇西边境山区增长11.8%,南疆三地州增长11.6%,乌蒙山区增长11.5%;年均实际增速在10%~11%的有7个片区:六盘山区增长10.9%,秦巴山区增长10.9%,滇黔桂石漠化区增长10.8%,西藏增长l0.6%,罗霄山区增长10.5%,武陵山区增长10.2%,大别山区增长10.1%。[24]

再次,扶贫重点县农村居民收入提前翻番。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增长较快,2016年其人均收入达到8355元,与2012年相比名义增长率为65%,即使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后,其实际增长率也达到了52%。名义收入水平比2012年增长了65%;扣除物价增长因素,实际收入水平增长了52%。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居民收入为8355万元,是2010年该地区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2倍多,从而提前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的战略目标。[25]

(二)收入水平增速持续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不仅表现在人均收入额度的增长,而且表现在人均收入水平年均增长率上。在2012年到2016年期间,贫困地区农村的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年均名义增速达到11.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其实际增长率仍然达到9.6%,比全国农村水平高出2.4%。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年均实际增长9.5%,超过同期全国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实际增长率(2.3%);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实际增长10.4%,超过同期全国农村人均收入水平(2.9%)。[26]

(三)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差距缩小(www.daowen.com)

首先,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2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比为0.62∶1,而2016年该比值为0.68∶1。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67.5%,与2012年相比较提高了5.8%;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是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67.6%,与2012年相比较提高了7.0%。[27]

其次,贫困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差距缩小。一是最低收入组人均收入水平快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如果按照人均消费从低到高将所有农村人口分为五组,那么2014年至2016年,最低组、中低组、中等组、中高组、最高组的农村人口收入年均名义增速分别为12.9%、11.2%、12.2%、11.7%和10.8%。最低组人均收入增长最快,最高组增长最慢,前者比后者高2.1%。这种趋势在2016年表现得更加明显。2016年,贫困地区人均消费最低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加15.8%,比最高组收入增长快7.0个百分点。二是农村低收入群体人均收入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有所缩小。最低组人均收入的增速高于同期全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速3.5%。尤其是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全面开展,生活相对困难群体收入增速明显加快。[28]

(四)持续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依赖于增收能力的提升,近年来各级部门强化农民增收能力的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贫困地区农村居民非农就业机会增多,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2880元,比2012年增加幅度为65.2%,年均增长速度为16.5%。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4.1%,相对2012年提高了4.1%。[29]

其次,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对传统农业依赖度有所下降,其人均收入中经营收入占比下降。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中经营净收入为3443元,在2012—2016年间年均名义增长率为8.3%。同期,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中,2016年人均经营净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重相比2012年下降了13.9%[30]。这说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对传统农业的依赖度在下降。

其三,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除工资收入和经营收入增加外,贫困地区农村居民转移收入和财产收入也实现了较快增加。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021元,与2012年相比较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6.9%,在人均收入中占比为23.9%。同期,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07元,与2012年相比较,其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7.1%,在人均收入中占比为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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