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在互联网+环境方面的选择

中国在互联网+环境方面的选择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宣布,向滴滴快的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

中国在互联网+环境方面的选择

而在中国,我们也看到了很多正面的信号。让我们来看一下争议最多的交通出行领域

2014年1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将“拼车”合法化,并按是否分摊费用将拼车分为公益型和互助型两类。与此同时,这份意见提倡合乘各方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行线路、乘车地点、安全责任、费用分摊等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在合乘前进行信息核实,确保行车规范和安全。对于拼车软件,这份意见也赋予了合法性:拼车网站应通过提供合乘出行信息、合乘协议文本、合乘运作流程、网上签约服务、评定合乘信用等形式为市民拼车提供指导和帮助。而唯一的禁止条款只是提到:禁止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禁止合乘当事人发布虚假信息、禁止合乘当事人签订虚假阴阳合同。这份意见是中国首个对拼车的专门性规定,意味着在北京,拼车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合法,双方合理平摊车费的行为被认可。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也表示,应当鼓励拼车出行。

我们应当看到,中国政府已经逐渐认识到:出租车和共享驾乘之间的差异,就是垄断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差异,它们的效率是由低到高分布的。2015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这一表态也被解读为间接承认专车的合法性。滴滴快的总裁柳青表示:“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来滴滴视察,我们沟通过很多次,他们是非常认可的。他们很早就看到现在面临资源短缺的问题。我们也一起讨论过,滴滴能帮到政府什么。”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到互联网+理念,利用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动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在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对传统垄断行业释放了改革红利,出租车领域也在其中。此外,政府也一再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2],在之前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领域,对社会资本打开大门。

“今后政策监管的方向一定是服务,不是车辆,更不是驾驶员。”国家城市综合交通研究专业人士认为,在认识到城市居民出行需求的多样化,

而传统供给存在不足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实质上肯定了移动互联网的创新,期待以此来发展出行新形式,同时推动出租车行业改革。然而由于出租车的管理权属于地方,再加上各地出租车运营情况、交通需求存在很大差异,所以有关专车、拼车的合法性问题的立法不会从中央层面开始,而是会从个别地方先开始试点。(www.daowen.com)

由于目前的共享出行企业推出比出租车价格还低的产品,所以会与出租车有直接的利益冲突,这个必须靠地方立法来平衡,而这些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不确定性,也加大了政策出台的难度。

现在可以观察到的是,对于这些新兴事物,多地政府正在采取吸收以及合作的方式来做改革尝试,一方面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使得这些技术强大的数据平台“为我所用”。

上海,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要出租车企业代表和滴滴快的联合建设的“上海出租车信息服务平台”于2015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宣布,向滴滴快的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此为国内首张地方性专车牌照,是地方性专车法规迈出的“破冰”第一步,这对全国层面相应法规的出台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此,新华社在短评中指出,有了互联网+这一新引擎,城市交通一定会有更大的改革动力和更多的创新可能。据悉,Uber等企业也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提出了加入该平台的请求。

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鼓励改革并创新的原则。

从目前的反馈来看,对某些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尝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试水对准公共产品的改革,由本地政府或出租车公司与互联网企业统一合作,搭建一个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并对经营资格牌照进行管理——这样既能成为政府管理专车的着力点,也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或许是这场博弈的双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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