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建议

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建议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帝国主义的财政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异常狠毒的。但是决定敌后抗日根据地的财经政策时,还必须配合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特点。敌后抗日根据地所处的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社会的环境,对于完成财政经济的严重任务,有其特别困难与特别有利的条件,这是我们必须深切予以注意的。综合上述的根据,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是一种新的

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建议

(1941年5月1日)

李富春[1]

决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第一个根据就是要使政策的实行能够适合当前中国抗战建国的目的,即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的目的。

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社会,是以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作基础的,所谓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决不是“少数人所得而私”让少数人操纵国民生计的经济,而是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作骨干的,各革命阶级的经济联盟,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集中表现,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在今天的中国说,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集中表现,就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经济,它是抗日的,反对帝国主义的,要求民族经济的独立自主的,又是几个抗日阶级联合的,统一战线的经济。要求各抗日阶级在经济上“有福同享,有祸同当”。

中国是经济落后的国家,特别在日寇的野蛮侵略下,国民经济遭受巨大的损害。操纵国民生计的大银行、大工厂、大商业,不是被日本帝国主义所掠夺,便被少数买办式的大资产阶级所独占;真正独立自主的民族经济的基础,还很薄弱,不依属帝国主义的民族资本的力量,还很软弱,因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经济政策,应当是以政治上的民主主义与经济上的自由主义相配合,照顾各阶级的经济利益,调解各阶级的利害关系,改善人民大众的生活,以便发展独立自主的民族资本主义,同时以改良的政策,逐渐限制地主阶级与买办阶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剥削,推动其走向民族的民主的经济道路,以革命的手段,没收甘作汉奸的大地主大资本家的财产,作为民族国家的财政经济的来源之一,以这样的政策,去逐渐的做到“节制资本”“平均地权”。

决定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的第二个根据,就是要使政策的实施,适合粉碎敌人的经济侵略的政策,树立长期抗战的经济基础。

日本帝国主义正以其野蛮的经济侵略,配合其军事的政治的残酷进攻,以便达到其灭亡全中国,使中国变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的目的。因此,其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政策,基本是殖民地化中国的政策。四年来,对中国经济的野蛮的掠夺、破坏,甚至开发东北华北,拓植华中华南,无非是想达到其“以战养战”而至中日“满”的经济一体。同时不断的以经济诱降,经济封锁,与军事进攻相配合,其目的也无非是想威迫利诱中国的大资产阶级,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达到殖民地化中国的目的。

日本帝国主义的财政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异常狠毒的。正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日寇利用其占有中国的大城市交通要道的便利条件,无论在工业农业商业上、金融货币上,以至税收上,无不是以野蛮的原始的掠夺与独占政策,摧毁民族经济,奴役中国人民,使中国国民经济,遭受大的摧残,使中国在抗战中的财政经济,遭受巨大的困难,因此我们的财政经济政策,必须适合于与日寇作艰苦的经济斗争,必须能在经济战线的各方面打击日寇,克服困难保护自己发展自己,以求生存。

抗日战争是长期的持久的战争,要从经济上保障军事的需要与军事的胜利。因此,我们的政策不能不是战时的政策,但又不能不是从长期着眼统盘筹划的政策,以便在战争中建立能够支持长期战争的自力更生的经济基础。

这样双重的严重任务,必须实行民主,动员全民族的力量,发扬各抗日阶层全体人民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才能完成。任何限制与损害人民力量,只顾少数特权阶级利益的设施,任何姑息或助长日寇经济侵略的政策,都只能引导中华民族走到奴隶的道路。

以上两个根据,不仅是决定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的原则,而且是决定全国财政经济的规律,全国的任何地区如果在财政经济的实施上违反了这样的规律,是无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抗战建国的胜利,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决定敌后抗日根据地的财经政策时,还必须配合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特点。敌后抗日根据地所处的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社会的环境,对于完成财政经济的严重任务,有其特别困难与特别有利的条件,这是我们必须深切予以注意的。

首先,必须认识敌后抗日根据地是处于日寇的重重包围封锁之中,处于与敌人犬牙交错的残酷战争环境中,敌人的一切军事行动,及其一切政治的经济的措施,都即时的影响到根据地之内。在经济上,是经常处于敌人的竞争、封锁、破坏,以至毁灭扫荡的威胁中,是与大后方隔绝,与其他抗日根据地隔断,与城市隔离,完全处于孤军作战,独立支持的状况。在这样的环境下,首先是增加了我们的困难,为要长期坚持敌后的抗战,不能不更警惕的,更细密的,更灵活具体的,一方面与敌人作多样的经济斗争,一方面不能不以爱护与巩固根据地,作为财政经济设施的出发点,注意在经济战线上巩固统一战线的社会基础。但是又必须认识在这样环境中,革命的战争改造了一切,改变了旧有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关系,改变了城市与乡村的联系,便利了我们向着发展独立自主的民族经济的道路前进,更要求我们向着自力更生之途迈进。

其次,必须认识敌后抗日根据地是完全处于农村的环境中,是要以农村来包围与战胜城市。农村是根据地的基本阵地,农民是根据地的主要社会基础,农业是根据地已有的基本产业,而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条件,也在农村。因此,在抗日根据地内的民族经济,就是以农业为本的经济,因此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调剂农村各阶级的经济关系,使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自然条件,转变为坚持抗战的革命的社会生产力,是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第一等任务,是发展整个经济的先决条件,也就是农村能够自足自给,包围城市,孤立城市,以至配合全国,最后战胜城市的基础。

再次,抗日根据地已经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在政治上各抗日阶层的人民,均获得了抗日民主自由的权利,人民的文化水准,与民族觉醒提高了,在经济上,实行了必要的改革,限制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剥削,历来受压榨的农民经济,获得自由发展的前途,开辟了民族资本发展的道路,造成了抗日根据地发展新国民经济的前提,具备了实行新的战时的财政经济任务的有利条件。

最后,还应当认识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原来的政治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有其不同的地理环境,经济基础、政治条件与战争状况,而且各个根据地建立的时间与发展的程度,也有不同,敌我力量的对比,也有差异,因此财政经济政策的实施,不能不在遵守一般的原则之下,注意于特殊的具体的实际运用。(www.daowen.com)

综合上述的根据,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是一种新的战时的政策,即是抗日的、民族统一战线的、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这种政策的目的一方面保障各阶层人民,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束缚,能独立自由的发展。一方面团结全民族的经济力量,与敌人作坚决的经济斗争,求得自足自给,保障持久抗战的物资需要。这就是抗战建国不可分离的基本环节。依此目的来决定政策的具体内容与具体任务。

政策第一个任务就是要坚决艰苦的与敌人作持久的经济斗争。这种持久的经济斗争,基本上是要组织与动员全民族各阶级人民的力量,独立自主的奋斗到底,同时要善于利用敌人内部的矛盾,与争取一切可能的外援,增强自己的战斗力,这样的经济战争,是配合军事的、政治的战争,从两方面展开的。一方面是要进攻敌人,与敌人企图殖民地化中国的毒计、敌人的“经济开发”与“以战养战”的政策作斗争,用一切军事的、政治的、经济的力量去阻碍、削弱、破坏敌人在沦陷区一切的经济上财政上的设施与经营。发展广大群众的游击战争,破坏敌人的交通,袭毁敌人的企业,截击敌人的资财,耗费敌人的军需。特别应当去加强敌占区的工作,不仅要注意争取团结敌占区的人民,在物资上给抗战帮助,削弱敌人在广大人民中的经济的财政的信用。而且应当深入到敌后的占领区去,利用敌人财政经济上的弱点与矛盾,利用敌人的以战养战,去建立抗战的经济据点,特别在目前全国及各抗日根据地的困难日增的情况下更有必要。另一方面为要保护自己,坚决的同敌人的经济封锁、经济掠夺与破坏作斗争,在全国,特别处在敌后的抗日根据地,应当有一套有系统的具体办法对付敌人,实行经济的反封锁,实行对外贸易的统一与对内贸易自由的原则,以便抵制敌人的倾销与封锁;实行新的货币金融政策、保护法币,抵制伪钞,以便同敌人作货币斗争;实行武装人民,发展人民大众的游击战争,实行坚壁清野,保护春耕夏收,在财经的实施上,要发挥充分的机动性、灵活性,要随时适应新的环境,利用新的条件,建立游击性的生产制度(如能随军行动的小型工厂与随军行动的生产军)与流动性的交换方式(如流动性的合作社与常常易地的市集),以便低制敌人的掠夺、破坏及所谓“毁灭扫荡”,严厉的对付经济汉奸,严格的防止与纠正违背正确经济政策而有利敌人的行为,以便更好的巩固自己,肃清敌人的破坏活动。

政策的第二个任务,要保障支持长期战争的经济需要,一切物资人力的筹备与供给,首先要适合军事的要求,保障前线的胜利。因此战时的经济政策,一方面不能不要求抗日各阶层人民在不损害其基本利益之下,大家为着民族的生存节衣缩食,忍受一时的、局部的牺牲,争取经济发展的保障,另方面抗日的政府与军队必须从全局着眼,从长期打算,在不妨碍战争全局的原则下,尽可能调剂节省与培植人力物力财力,要极力纠正只顾眼前的便利,只看到局部的利益,只顾到一时的方便,而损害全局,损害将来的狭窄观点。因此一切不切实要的建设与任何浪费浮支,都是与支持长期战争的利益相违的。要善于从旧有的财政经济基础上,采取逐渐改良的步骤,培养与生长能够支持长期战争的自力更生的经济基础,因此徒知破坏旧的财政的经济的力量与结构,不知道改良而利用之,这只是招致更多困难的办法,是不合乎战时的需要,与统一战线的政策的。

为求达到这样的任务,政府的领导,必须加强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尽可能避免盲目摸索的过程,尽可能少采取临时的局部的粗枝大叶的办法,要有力求迅速正规化、统一化、经常化的全盘远大计划与制度,要有精密的具体的贯彻到底的组织工作,要克服把财政经济工作,视为单纯技术的、供给的没有严重政治意义的工作的错误观点,要克服离开整个计划与统一领导的各自为政的现象。

为要支持长期战争与敌人进行残酷的经济斗争,政策的第三个任务,就是要能改善人民的生活。在经济战线上,如果没有这一条,要想动员全民族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不可能的,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也是不可能的。抗战以来,由于战争的破坏与消耗,人民对国家的负担是加重了,人民的生活是比战前降低了。因此,政府必须在适当的条件下满足人民适当的要求,改善人民旧有的经济束缚与压榨,改善旧有的各阶级间的经济关系。因此必须改良旧有的租赋,免除苛捐杂税;改善租佃关系,实行减租减息与低利借贷;改善劳资关系,改良工人待遇;特别应积极奖励合作事业,提倡生产运动,帮助贫苦的劳动人民的生活改善、经济发展,在完成此任务时,须一面反对忽视人民生活改善的倾向。一方面纠正不适当的、不合乎当地情况的过分要求,过与不及都足以阻碍经济的应有发展的!

政策的第四个任务,就是必须贯彻统一战线的政策,奖励与保护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经济落后的中国,在长期抗战中的中国,只有政治上的民主主义与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充分配合,才能支持长期战争,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因此抗日根据地的工农商业必须以私人经营为中心,除了为着集中力量,与日寇作经济斗争,需要有统一的步骤与调剂的办法外;除了为着加速经济的发展,有某些统一计划的推动力量外,任何妨害私人经营自由的垄断统制的设施,是应当反对的。政府的责任在改善租税,发展交通,稳定市场,爱惜民力,奖励工农商业的投资,提倡生产的发展,保护经营的自由,促进民族资本的发展。政府及军队出资经营的企业,其作用是一方面与私人经营取得密切联系,更加刺激与推动私人经营的发展,一方面是解决一部分战争的物资需要,减轻人民的负担,便利于苏息民力,因此任何公营的工农商业,决不是垄断统制的与民争利的,只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一部分。

承认私有财产与财权。是抗日的民族统一战线经济的基础,除了罪大恶极的,甘心附逆的汉奸,其本人财产应予没收外,一切抗日的地主、士绅、工商业家,不论其本人是否居住根据地内,抗日民主的政府,必须切实保护其财产与财权,不得任意侵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经济政策,在调剂各阶级关系的原则上,其具体表现:第一是在租佃关系上,一方面要减租减息,一方面要还租还息。第二是在劳资关系上,一方面要改善工人生活待遇,一方面要遵守劳动纪律。第三是在财政税收制度上,规定钱多者多负担,钱少者少负担,无钱者不负担,不将负担完全放在富有者身上。第四在企业上,一方面保护与扶助私人资本的发展,一方面则积极建设公营事业,提倡合作事业,使之与私人企业相互为用。第五在商业政策上,对外贸易务求调剂,对内贸易务求自由。

第五个任务是在于根据各个不同地区,不同条件,注意特殊的实际运用。平原地带与山岳地带有不同而应有相互的配合。物博人多的地带,与物少人稀的地带,有不同,而应有相互的辅助。工业较发展的地带,与完全农业的地带,有不同,而应有相互的平衡发展与相互的调剂。在游击区与巩固根据地应有不同的具体政策,游击区应尽可能避免过分的消耗破坏,根据地应力求正规化。在战争某时相当和平,与战争某时相当紧张应有不同的具体政策,和平时准备战争紧张时期的到来,扫荡中,准备扫荡后的迅速恢复。落后地区与先进地区应有不同,在工作上,先进的应帮助落后的,在物资上,落后的应调剂先进的。当前特别重要的是打破敌人对各个根据地的隔绝孤立,在财政经济上,争取各个根据地互相联系,互相帮助,以至能集合力量互相发展,才能克服各个抗日根据地日益加重的困难,而有利于抗战的坚持与经济的发展,消除各个抗日根据地在经济上不照应孤军作战的特点。

这样新的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是适合抗战建国的需要,适合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的,是真正代表全民族的利益的,故它不仅应为各抗日根据地所运用,而且为全国所需要。

国民党几年来所实行的所谓统制经济政策是同我们所主张与实行的政策完全相反的,所谓统制政策是以政治上的专制主义与经济上的垄断主义相配合的产儿,是以极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作基础的。这不仅不能开辟中国独立自主的经济发展的道路,而完全是违反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历史道路的。它不仅不能解除中国经济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束缚,而且相反的,正是以军事的封建的统治形式,企图去保守与加深已要没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统治桎梏,阻碍民族资本的发展。它不仅不能代表全民族的利益,而相反的,只是保护极少数买办性的大资本家大地主的利益,而压迫工农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本家。它不仅不能改善人民生活,而完全相反的是要否认阶级斗争,增加田赋,增加消费税,实行日常用品的专卖等等来加重工农剥削,恶化人民生活。它不仅不能与日本帝国主义作经济斗争,而相反的是放纵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它不仅不能解决抗战时的财政经济困难,相反的是日益增加财政经济的困难。国民党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正是国民党倒退的具体表现之一。

因此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府所施行的财政经济政策,就增加了它的全国的历史的重要意义。不仅在基本方面要同日本帝国主义奴役中国的殖民地政策作艰苦的斗争,而且为着推动全国进步,引导全国向着抗战建国的胜利大道前进,还需与国民党的倒退的统制政策作斗争。因此各抗日根据地要与其他政策的贯彻相配合,认真的正确的实行新的财政经济政策,用实际的成果与模范,照示全民族,团结全民族,从艰苦的斗争过程中,争取抗战建国的最后胜利。

选自《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1]李富春当时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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