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买卖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义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买卖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义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2.出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一定条件下的瑕疵担保免责权。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3)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4)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免责权。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合同解除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6)损害赔偿请求权。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请求租赁物补偿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3.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权利。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①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②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③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2)合同解除权。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3)保管和维修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4)支付租金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5)返还租赁物义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律制度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案例5-17】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出租给乙使用,甲乙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车辆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毁损,需要维修,哪家公司应当承担修理义务?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该案例中乙公司作为承租人应当承担修理义务。

【思考与案例回顾】

(1)借款合同中约定应付利息预先自本金中扣除不符合规定,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一次性扣除。

(2)保证人C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3)C拒绝履行保证合同符合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练习与测试】

一、单选题

1.13岁的小敏参加全国小提琴演奏,她自己编曲的“南半球的冬”获得了金奖,在场的唱片公司负责人张先生非常欣赏小敏,并当场支付她10万元买下了这首歌的版权,请问下列描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同可撤销,因小敏是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

B.合同无效,因小敏是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合同对小敏是纯获利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由小敏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

【答案】 C

2.甲对乙享有100 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宣称无力偿还。经过甲的调查发现,乙对A享有半年后到期的22 000元债权,B赌博欠乙10 000元,乙在三个月前发生车祸,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C享有30 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C享有25 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并且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

A.乙对A的22 000元债权

B.乙对B的10 000元债权

C.乙对C的30 000元债权

D.乙对C的25 000元债权

【答案】 D

【解析】 选项A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权益”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请求),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实际损失48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50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48万元损失,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4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0万元,共计98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48万元及利息

【答案】 A

【解析】 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金额并不多,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50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4.小王向小李借款10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1年后,小李获悉小王利用借款经营生意获利不少,遂要求小王支付1.5万元利息,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王应该按照银行利率支付小李利息

B.小王应该按照当地民间惯例支付利息

C.小王无须支付利息(www.daowen.com)

D.小王应该支付1.5万元利息

【答案】 C

5.甲是房地产公司,为了对新开发楼盘进行宣传,邮寄楼盘宣传广告到附近的小区,广告上写明具体的开盘时间、房价和优惠条件等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楼盘宣传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该楼盘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C.该楼盘宣传广告既不是要约也不是要约邀请

D.楼盘宣传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需要看售楼处的具体解释

【答案】 B

二、多选题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有(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D.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但该格式条款有效。

2.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现在无力偿还,甲公司只有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产可以执行,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把房产无偿赠予自然人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

A.行使代位权,要求自然人丙把房产抵押给乙公司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赠与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追讨

D.乙公司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赠与行为的2年内行使权利

【答案】 BC

【解析】 选项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行使撤销权;选项D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应当在1年内。

3.甲公司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250万元,同时乙公司单方面向银行提供一份担保保函,愿意为甲公司的250万元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并加盖了乙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公司和银行商定将贷款金额变为300万元,但没有通知乙公司。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债务,银行遂要求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乙公司出具保函是单方面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乙公司应在25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6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答案】 AC

【解析】 选项A第三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主合同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银行和乙公司未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选项D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4.甲乙二人口头约定,甲将一处房产出租给乙,租期为3年,租金每月4 500元,合同履行1年后,乙向甲提出将房屋转租给丙,甲表示同意。乙遂与丙达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4 600元的口头协议,丙入住后,擅自加封了阳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B.乙转租后,甲有权按每月向丙收取租金4 600元

C.甲有权要求丙将阳台恢复原状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AC

【解析】 选项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租赁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B、C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选项D甲与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甲无权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5.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由于缺乏资金,甲与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于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运行时砸伤了路人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赔偿修理设备的修理费

B.甲公司不得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可以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 AB

【解析】 选项A融资租赁期间,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选项B、C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选项D承租人占有租赁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三、判断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合同成立的请打钩。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做出承诺,该承诺除对价格提出异议之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

B.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答案】 A.错误 B.正确

【解析】 A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价格)进行了实质性改变的,应视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B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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