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金融环境变迁背景与制度调整

金融环境变迁背景与制度调整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金融发展制度变迁可以从广度与深度两个维度展开。从第二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创办的证券公司脱离,国有商业银行与其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也脱钩,财务公司实行分业经营,尝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推出机制,全面实施非现场检查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范经营。政府批准并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开拓海外市场,到海外设立营业机构,并逐步允许中资股份制公司拓展融资范围,吸收外资股份。

金融环境变迁背景与制度调整

我国金融发展制度变迁可以从广度与深度两个维度展开。广度方面主要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改革三个方面,其中金融机构改革的突破性事件应是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在1984年的分离,金融市场改革的突破性事件应是1990年我国证券市场的起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金融制度改革的突破性事件应是1995年《商业银行法》的推出。深度方面可以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关键的变革性事件为依据,本书以1978年改革开放、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三大重要事件作为分界线,将我国金融发展制度变迁划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大一统”的金融体制的形成和发展(1952—1977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家为了发展经济,在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模仿苏联银行模式,建立了“大一统”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管理体系,实行“统存统贷”的模式,将各项信贷计划纳入整个国家的经济计划中。这个时期,我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该银行兼具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两种不同性质银行的职能,控制了全国大约93%的金融资源,隶属于财政部,银行虽然作为金融中介进行融资,但并没有独立的资金配置权,处于由财政划拨主导的阶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

(二)从高度集中到市场化金融调控体系的初步建立(1978—1993 年)

我国为了突破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型金融体系,于1978年开始真正改革金融体制,并逐步朝多元化方向改革。1980 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实行新信贷制度:分级确定银行存贷款总额、差额包干、多存多贷,废除了过去“统存统贷”的管理模式,银行被动执行指令性计划的格局被改变。1984 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成立,负责办理原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工商信贷”、“城镇储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是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的重大突破性事件。

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推行。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开办具体的商业票据再贴现业务,中国票据贴现市场初步形成。1985 年提倡并允许金融机构间有偿融通资金。1986年国务院颁布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之间可以互相拆借资金”。同年,武汉挂牌成立全国第一家“城市信用社间的同业资金拆借市场”;次年,全国各地逐步建立金融同业拆借市场。

1986年,国务院颁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用法律形式初步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标志着中央银行职能转变的初步完成。同年,国家陆续建立了一批新型商业银行,包括四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新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并存,打破了之前专业银行对市场垄断的格局,促进了银行业的竞争,并促进了银行等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与此同时,我国有价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已经开始。1981年,国库券开始发行。随后,国家在北京、上海等地进行股份制试点工作,并开始尝试允许金融机构代理企业办理有关股票发行及转让业务。截至1987年,国家陆续发行了重点企业债券、重点建设债券、地方企业债券、财政债券和金融债券等10多种债券。从1978年到1989年,我国金融改革主要是对银行业进行分业机构设置。1990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证券市场的起步彻底打破了我国之前单一的金融体系间接融资模式,金融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这个时期,我国逐步建立了国有商业银行、中央银行、股份制银行并存的多层面金融中介体系;商业票据贴现市场、同业资金拆借市场及直接融资证券市场初步建立,逐渐形成了多类型、多层面的金融市场体系。

(三)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结构的日益多元化(1994—2001年)

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基于市场供求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并建立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保障银行结售汇制顺利推行,改进银行汇率形成机制,加快银行、企业间资金清算速度,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期间,外汇体制的改革还体现在1996年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业务的开展。

1995年开始,政府鼓励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截至1997年的两年时间,已批准组建城市合作银行152 家,61 家已正式开业。同时,我国的保险业也有了很大发展。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改制,开展集团化经营,下属的三个分公司按照人寿和财产分产业进行经营的原则,分别经营人身保险再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原公司改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同时,5家保险公司新挂牌成立,保险竞争格局已经形成。(www.daowen.com)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规范管理、分业经营的原则,重新登记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新批设了3家信托投资公司,专门开展信托投资业务。从第二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创办的证券公司脱离,国有商业银行与其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也脱钩,财务公司实行分业经营,尝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推出机制,全面实施非现场检查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范经营。

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市场初步对外开放。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部分城市和省份设立营业机构,保险开放业务在上海和广州试点运行,允许设在上海浦东地区的外资金融营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开展人民币业务试点。同时,我国陆续增加外资银行的批准数量,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放宽规模限制,鼓励创办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政府批准并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开拓海外市场,到海外设立营业机构,并逐步允许中资股份制公司拓展融资范围,吸收外资股份。

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也看到了我国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因为长期对金融市场进行垄断,造成了银行资产整体质量水平并不高,政府和企业、银行和企业之间关系扭曲。中央开始对国有专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重点表现为国有专业银行的“去政策化”改革。1994,中央相继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专门承担那些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发展的公共服务。这些贷款虽然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在投资时需要大量的资金,并且资金使用和还款周期都比较长,自身经济效益不太好,因此大多数商业性银行都不愿把资金贷给这些项目。政策性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政策性信贷业务从商业银行中剥离,实现了商业和政策金融之间的真正分离。1995年,中央颁布了《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实行企业经营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求平衡”,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的专业银行商业化实施进入了实质性阶段。1998年,财政部为了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法定的8%水平,发行特种国债筹措资金,以补充商业银行资本金。同时也调整分支机构(1997—1999 年)以增减人员、节省开支、提高效率;加强内控和防范风险(1995—1998年),1998年建立的授权授信制度[1],改变了金融机构之前按国家、地区、部门等级别确定其信贷权限的做法。

1999年,中央相继成立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用来对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理和收购,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不良贷款率,提高资本充足率。

(四)金融改革的日益国际化(2001 年至今)

伴随着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经济接轨,十五年过渡期的承诺,促使中国在加快内部改革进程的同时,也加快了国际化进程。我国金融业发展更为迅速,重点表现在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国有银行以股改重组、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多元化等产权改革方式来实现金融业的市场化目标,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配置效率。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互联网的设立、网络等电子商务业务的兴起带来的电子支付,极大加快了金融支付和结算的速度,虚拟货币改变了传统的实物货币金融支付的单一形态。

2001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加快了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国际经济接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进程。第二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改制成国有控制的股份性质,对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完善,条件成熟时可以直接上市。随后,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进行了剥离,同时增加了资本充足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相继成立。

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发行货币为全流通H 股,随后又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紧接着,中国银行2006 年6月同时在中国香港成功发行H股,筹资867亿港元,在中国内地成功发行A 股,筹资200亿人民币。该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采用A+H 股同步上市、同步发行方式,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两地同时上市,分别在上交所筹资1249亿港元,在港交所筹资464 亿元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上市成为全球最大的首次发行。

2010 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启动上市程序,确定9 家投资银行协助其完成中国内地A 股和中国香港H 股的发行上市工作,并于同年7月15日和7月16日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挂牌上市。至此,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上市,掀起了金融改革新的一页。

2012年,互联网金融概念正式被提出,在2013年获得飞速发展。余额宝规模爆发式增长,不到半年就达到了近2000 亿元的规模;P2P 网络借贷[2]交易额快速增长,规模也已超过了1000亿元,2013年贷款存量268亿元,行业总成交量1058亿元,截至2014年已超过1500家,对传统的单纯资金中介造成极大地冲击;众筹融资平台开始逐渐发展,2013 年,众安在线作为首家为互联网活动进行保险支撑的机构正式获批并在线开业,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获得支付牌照渐渐走上正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53729.8 亿元。传统金融机构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开始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改造,根据自身金融产品和交易业务,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了信贷支持,减少了传统银行贷款较高的审批成本和管理流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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