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法制建设现状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法制建设现状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要求必须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不断实现突破和创新,尤其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转型期间,由新技术产业融合孕育的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因此这就迫切需要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新要求和高标准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推进和完善公平竞争及注重权益保护的法律法制市场环境,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发展以及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法制建设现状

自2013年国家决定在上海设立第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又在天津、福建、广东设立了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2017年又在辽宁、浙江、湖北、陕西、重庆、四川、河南设立了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国家再次决定在海南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港)。2019年国家又新设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上海临港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经过6年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在法制建设上推进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梳理形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三个清单”。同时在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和委托行政审批事项,推进了审批职能归整和流程优化,提升了服务效率和水平。在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上,制定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这些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制建设上仍然面临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要求必须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不断实现突破和创新,尤其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转型期间,由新技术产业融合孕育的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因此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就必须要进一步破除制约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营造符合创新发展规律的制度环境,改变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来适应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的需求,这些突破都需要完善的法律法制来做保障。另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接轨国际水平和标准的重要平台和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创新发展的排头兵,更加需要以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为抓手来应对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变化带来的重大挑战,尤其是在对标国际投资贸易的新规则和新标准上,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先行先试,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因此这就迫切需要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新要求和高标准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推进和完善公平竞争及注重权益保护的法律法制市场环境,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发展以及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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