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伊朗税收制度及纳税规定解析

伊朗税收制度及纳税规定解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收入、法人通过其在伊朗境内外其他盈利性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在扣除经营亏损、非免税亏损和伊朗税法规定的免税金额后,依照25%的税率纳税。对外国法人或设在国外的企业,通过在伊朗投资、直接或通过其分支机构、代表处、代理人及类似中间人在伊朗从事经营活动,或通过转让特权或其他权利,或通过技术转让、培训和技术援助、提供影片而从伊朗获得的全部应纳税收入,按本规定税率纳税。

伊朗税收制度及纳税规定解析

公司收入、法人通过其在伊朗境内外其他盈利性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在扣除经营亏损、非免税亏损和伊朗税法规定的免税金额后,依照25%的税率纳税。对外国法人或设在国外的企业,通过在伊朗投资、直接或通过其分支机构、代表处、代理人及类似中间人在伊朗从事经营活动,或通过转让特权或其他权利,或通过技术转让、培训和技术援助、提供影片而从伊朗获得的全部应纳税收入,按本规定税率纳税。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从所投资的公司得到的股份利润将不再纳税(伊朗直接税法案第105条)。

外国法人和设在国外的企业在伊朗签订的任何有关建设承包、技术项目、制造安装项目、运输项目、建筑规划项目、测量、绘图、技术监理与核算、技术援助和培训、技术转让和其他方面的服务合同,按总收入的12%纳税;经伊朗特许而提供的影片,在一个税务年度里,按所获得的放映费或其他收入的20% —40%纳税,此税率需由财经部提议并经内阁批准。若其中的承包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伊朗法人,纳税人在每次付款时应扣除2.5%作为伊朗分包商的税款,并在付款后30天内将扣除的税款交到税务部门指定的账户(伊朗直接税法107条)。

机构、法人或自然人在支付服务费时,应从支付的款项中扣除5%作为收款人的税款,在30 天之内划入由财经部确定的账户,将收据交给收款人,并在这段时间内将收款人的纳税情况连同姓名、住址交给有关税务所。应税的服务项目包括就诊费、住院费、化验费、放射治疗费、仲裁、咨询、专家指导、会计服务、财务行政管理、写作、文学著作、作曲、音乐演奏、戏剧和歌唱演出、绘画、经纪代理业务、非金融服务费,场地和建筑物的清理、办公室和计算设备的租赁、任何种类的机器、工厂和冷藏室的租赁、电梯和中央冷暖空调的保养与维修、任何形式的建设和技术安装工作、建筑的设计和安装、绘图、土地测量、技术计算的监督、运输合同和电影放映费的支付(伊朗直接税法第104条)。(www.daowen.com)

对于公司优先股和有价文件在股票交易所的每笔交易,按股票销售价的0.5%的税率纳税,对股票交易人不再征收其他所得税。对于公司优先股或股东股的每笔交易,应按优先股名义价的4%的税率纳税,对股票交易人不再征收其他所得税(伊朗直接税法第14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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