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基本分配制度:劳动者收益的根本体系

基本分配制度:劳动者收益的根本体系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其基本分配制度就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28]这应当成为中国分配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而要实现这个要求除了坚持上述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是没有别的出路的。

基本分配制度:劳动者收益的根本体系

马克思指出:“工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利润以资本为前提。因此,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16]他还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17]

由此可见,基本分配制度只是基本经济制度的表现。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其基本分配制度就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事实上,对于农业生产有着巨大贡献的生产要素——阳光、雨水和空气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从来没有参与过农业产品的分配;而且,股东们购买股票支付的是货币,货币本身不是生产要素,对于生产过程没有直接的贡献,但是股东们却可以凭此获得股息,这种分配也谈不上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更重要的是,即便我们“认可”机器和土地这些生产要素对于财富创造有所贡献,这个贡献也与资本家和地主无关,因为他们本身并没有参与生产过程。如果真的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分配物也应当直接归机器和土地所得,比如把钱财直接贴在机器身上和埋进地里,而不能被资本家和地主拿走。[18]如果因为资本家和地主是机器和土地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可以拿走这些分配物,那么,这实际上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进行分配,从而这种理论同样可以为奴隶的所有者即奴隶主剥削奴隶提供辩护。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甚至在资本出现之前,生产从而生产要素就已经有了,因此,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也与资本没有关系,资本家也无权因此获得利润和收入。而在谈到利润即一些人所谓生产要素贡献所得的性质时,马克思还指出:“随着工人方面的合作事业和资产阶级方面的股份企业的发展,混淆企业主收入和管理工资的最后口实也站不住脚了,利润在实践上也就表现为它在理论上无可辩驳的那种东西,即表现为单纯的剩余价值,没有支付等价物的价值,已经实现的无酬劳动;因此,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实际上是在剥削劳动,并且在他是用借入资本从事经营的时候,他的剥削的结果就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即利润超过利息的余额。”[19]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就是说,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然分配中还会有差别,但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20]他还指出:“如果按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法,绝大多数人还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状态,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理。不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的小康社会形成不了。”[21]由此可见,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一。(www.daowen.com)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22]这其实也是要维护按劳分配的原则,要把合法的过高收入和低收入者的收入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情况下进行一些调整。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穆勒指出,“现在劳动产品的分配是同劳动成反比的:产品的最大部分属于从来不劳动的人,次大部分属于几乎只是名义上劳动的人,而且劳动越艰苦和越不愉快,报酬就越少,最后,从事最劳累、最费力的体力劳动的人甚至连得到生活必需品都没有保证”[23]。这说明低收入者的收入和过高收入者的收入与其付出或完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相符的。201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私有企业的平均工资比国有企业低48%。[24]然而,有人却把收入差距方面的问题归结于,部分国有企业主导的行业收入和福利水平过高,拉大了社会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25]这些人完全漠视了根本的问题在于很多人的收入过低。据调查,在广东一些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竟成了那里私有企业普通工人的最高工资标准。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否则社会主义有什么优越性呢?”[26]

增加低收入者收入,除了消除贫穷,还有增加消费和促进生产力提高的作用。显然,穷人没有满足的消费要比富人多得多。西方计量经济学的研究也承认,在增加相同收入的情况下,穷人会把这笔收入更多地用于消费,而富人则更多地用于积累或储蓄。前面提到:“对资本来说,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机器才会被使用。”于是,在工资很低从而工人的劳动只有很小一部分是有报酬的情况下,“对于资本家来说,机器反而会使生产变贵。在英国,直到现在还有时不用马而用妇女在运河上拉纤等,因为生产马和机器所需要的劳动是一个数学上的已知量,而维持过剩人口中的妇女所需要的劳动,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恰恰是英国这个机器国家,比任何地方都更无耻地为了卑鄙的目的而浪费人力。”[27]可见,提高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会有助于产业升级和生产力的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28]这应当成为中国分配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而要实现这个要求除了坚持上述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是没有别的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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