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采购:中国制造业重要销售渠道

政府采购:中国制造业重要销售渠道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统计显示,ICS05中获取政府采购的企业占比为15.42%,企业平均的政府采购份额为2.32%,说明政府采购是中国制造业企业相对重要的产品销售渠道。表7-15是国有企业样本的回归结果,检验政府采购对国有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因此,来自政府的直接采购不会对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产生显著影响,如竞争中性原则无法直接约束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则不会对国有企业生产率产生显著影响。

政府采购:中国制造业重要销售渠道

本部分主要检验来自政府的订单份额对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1.数据来源

本部分研究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2005年“中国投资环境调查”(简称ICS05)。ICS05收集了中国大陆30个省份、120个地级市、12 400家制造企业的信息,报告了企业近三年产能利用情况,并提供了“企业拥有政府订单比例”等微观的政府采购信息,这为我们从企业层面考察政府采购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提供了数据来源。统计显示,ICS05中获取政府采购的企业占比为15.42%,企业平均的政府采购份额为2.32%,说明政府采购是中国制造业企业相对重要的产品销售渠道。另外,ICS05数据还报告了企业获取国有企业订单的比例,考虑到国有企业购买兼具部分政府采购职能,后续将国有企业订单或将国企和政府两类订单加总,作为政府采购的替代指标。

2.实证模型

具体计量模型如方程(4):

其中被解释变量企业竞争力的代理变量是企业的劳动生产率(productivity),采用人均工业增加值来度量[4];主要解释变量是企业获得政府订单份额(sale),具体计算方法为:政府采购额/总销售额×100(saletogov),其他国有企业采购额/总销售额×100(saletosoe),由于中国政府对国有企业有较强的控制力,国有企业的采购订单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意志,因此可以作为政府采购的代理变量。控制变量包括利润额(profit);雇员数量(employment);融资难易程度(feasier),企业获得贷款难易程度的评价,数值1~5表示越来越容易;融资成本(fcost);企业产权形式(ownership)是虚拟变量,1表示国有企业,0表示非国有企业。

3.描述性统计

在福建、广东、上海、江苏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东部省份,享有政府采购的企业占比和企业采购份额都较低,而在新疆、青海、云南等市场化程度略低的西部省区,享有政府采购的企业占比和企业获取的政府采购份额都更高;就行业来看,在家具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等制造行业,企业享有的政府采购占比和采购份额均较高,在废弃资源及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化学纤维制造、烟草等行业,企业享有的政府采购倾向和采购份额较低。

表7-11是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生产率平均要低于其他类型的企业,而国有企业获得的来自政府的采购订单和来自其他国有企业的采购订单的比例都要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即国有企业可能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背离了“竞争中性”的原则。

表7-11 描述性统计结果

续表

国企在政府采购和政府背景的项目中往往占据特殊优势,有时国企获得了更多的商业机会,有时国企又可能出于“政治动机”而以不惜亏损的心态去参与竞争。通过表7-12和表7-13的方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比例在不同产权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表7-12 政府采购比例与企业产权性质的方差分析(www.daowen.com)

表7-13 来自国有企业采购比例与企业产权性质的方差分析

从图7-3可以看出,来自国有企业采购比例在不同产权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相比较其他类型企业,国有企业来自其他国有企业订单采购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政府采购获得了竞争优势。

图7-3 来自国有企业订单采购比例与企业所有权性质

4.计量结果分析

表7-14是方程(4)的回归结果。政府采购比例的估计系数不显著,即提高政府的采购比例无法显著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但是来自其他国有企业的采购变量系数为正,且具有99%置信水平下的显著性,说明提高来自其他国有企业的采购比例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即竞争中性原则将会通过约束来自其他国有企业的订单比例而影响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雇员数量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显著为负,即更多的雇员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率。企业所有权性质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国有企业的生产率较高。融资成本和融资难易程度的系数显著为正,即融资成本越低、融资越容易则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越高。

表7-14 采购比例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全样本)

注:括号内为t值,*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

表7-15是国有企业样本的回归结果,检验政府采购对国有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政府采购能够从两个方面影响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第一,在政府采购中,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或国内供应商的参与,可能会对其他竞争者造成阻碍,从而提高了国有企业获得订单的概率;第二,通过诱导企业的投资扩张等供给端渠道,政府采购提高了行业层面的产能供给,并因此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力。实证结果中政府采购对企业竞争力无显著的影响,可能的原因是中国针对国有企业的采购更多的是公益性质的,虽然有助于国企获得订单,但是却不会带来额外的收益,无法提升企业生产率。竞争中性原则要求其他企业的采购规则同等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主体需预先制定明确的选择标准,取消不公平限制性条款,确保选择程序的公平和公正。因此,来自政府的直接采购不会对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产生显著影响,如竞争中性原则无法直接约束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则不会对国有企业生产率产生显著影响。

表7-15 采购比例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国有企业)

续表

注:括号内和t,*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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