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治区级开发区案例分析:优化标题的技巧

自治区级开发区案例分析:优化标题的技巧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8年2月,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纳入自治区级开发区。(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的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69.06,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35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2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2位,在3

自治区级开发区案例分析:优化标题的技巧

一、柳州阳和工业园区

(一)基本情况

柳州阳和工业园区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南部,西邻柳江,东至雒容镇,北至洛埠镇,南至阳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柳州阳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是未来柳州乃至广西的制造业中心,将建设成为以工业为主,集产业发展、商贸、居住和休闲为一体,产业布局合理、生态自然协调的工业园区。

柳州阳和工业园区于1994年11月设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南宁、柳州、桂林市城市发展小区命名为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桂政函〔1994〕70号)批准为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工业产业发展中,主要致力于打造广西区内最大的整车、专用车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园区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机械生产。目前园区已形成以中航乘龙专用车、柳州延龙汽车为代表的整车企业以及以广西方盛实业、上汽变速器等企业为代表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产品涉及专用车和汽车车桥、汽车变速器等完整汽车制造产业链,其中汽车变速器、汽车车桥等零部件产业在柳州市本地配套率高达70%以上,已成为柳州两大主机厂——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的主要配套生产基地。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柳州阳和工业园区未划定发展方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象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公告的园区四至范围内的土地,评价面积为13.15平方公里。柳州阳和工业园区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46.58%,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2.65%,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柳州阳和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85.07,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1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1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1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1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排在全区前列。

从主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柳州阳和工业园区土地供应率已达10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列第1位;土地建成率排在第25位,工业用地率排在第44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2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6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和产出强度均超过10 000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1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4位,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较高。开发区内共有17家高新技术企业,用地类型均为一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面积的38.25%,2017年度高新企业税收总额占工业企业税收总额的43.39%,高新技术企业是开发区重要的税收来源。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柳州阳和工业园区评价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9.60%,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50.32%,不可建设土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8%。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比例最高,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其他城镇建设用地所占比例比较低,商服用地占比最低。

(四)政策建议

第一,切实盘活存量土地。要通过基础调查摸清广西柳州阳和工业园区的家底,清理项目,清理土地,清理拖欠土地款,并针对用地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清理整顿措施。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付清地价款后,迟迟不开工的,通过收取土地闲置费等手段,限期使其开工。自批准占地之日起2年之后仍闲置不用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未付清地价款的投资商,使其限期付清地价款,对土地出让金迟迟不能到位、不按规定开发的应当依照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一些多占少用,用地粗放,建设容积率和规模不达标的用地单位,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二,推动土地利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将从宗地编号、面积、位置和范围、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审批时间、权属、土地使用者、建筑面积、供地方式、建成情况等方面完善用地信息,同时加强开发区用地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的全程动态监测监管。

二、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

(一)基本情况

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位于广西梧州市藤县境内,藤县位于广西梧州市西南部,毗邻粤港澳,距梧州市区只有55公里,距离南宁市区350公里,距离广州市区375公里。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藤县正处于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核心区,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此外,产业园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水、陆、空交通便利,距亿吨西江黄金水道仅5公里,离通达3 000吨货轮的赤水港码头20公里,进入赤水港码头的铁路已经建成并通车;藤县至梧州一级公路、南宁往贵港至梧州的高速公路、南宁至广州的高铁从园区中间或旁边经过,两个高速公路出口(藤县、塘步)距离园区分别只有3公里和5公里,乘坐动车从藤县至南宁、广州都仅需2小时左右;在建的西江机场坐落于藤县塘步镇,距离园区19公里,交通条件极为优越。2018年2月,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纳入自治区级开发区。

截至2017年底,园区已经建成了35组131条生产线,产品主要以建筑陶瓷为主,有微晶砖、抛釉砖、抛光砖、仿古砖、瓷片、外墙砖等品种,拥有“欧神诺”“卓德”“新舵”等驰名品牌,年生产瓷砖可达2.1亿平方米。全国十大陶瓷品牌企业中有多个进驻了园区。园区企业采用了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全国仅有十多组的意大利萨克米节能宽体窑在本园区内就有3组。现如今,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已成为全国最具规模的建筑陶瓷生产园区之一。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其中主区有8.67平方公里,发展方向区有0.74平方公里。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82.23%,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88%,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的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69.06,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35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2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2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2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自治区级园区中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的土地供应率超过9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20位,而土地建成率排在末位——土地供应率虽高,土地建成率却偏低。工业用地率排在第8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2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2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18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22位,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处在中等水平。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评价范围内,主区的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主区土地总面积的29.18%,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主区土地总面积的70.80%,不可建设用地占主区土地总面积的0.01%。发展方向区均为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比超过80%,与开发区发展工业的功能定位相一致,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比例较低。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把好项目准入门槛。本次评价结果表明,开发区土地建成率还有待提高,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提高开发区用地经济效益。

第二,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强化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为提高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用地的批后跟踪和监管,应建立开发区土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供应情况、用途、建设进度、到期情况、用地强度、用地效益等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同时结合企业统计资料,对各企业用地的投入产出效益、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监测,促使企业加快土地的供后开发利用。

三、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一)基本情况

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和防城区,2009年9月,自治区产业园区确认委员会确认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批复文号为“桂经园区〔2009〕484号”。2018年2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将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纳入自治区级开发区。

该开发区集沿海、沿江、沿边优势于一体,工业用地广阔,是广西的大型临海临港工业区。开发区功能定位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加工、制造业基地,依托深水码头,布局以钢铁、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为主,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纺织、轻工、石化为辅,上下游配套工业完善的现代化港口工业新城。以钢铁、核电、镍铜三大项目为引领,重点发展千亿(元)级钢铁和有色金属,五百亿(元)级粮油食品,百亿(元)级能源、装备制造、化工等支柱产业,并以这些主要产业为依托,衔接相关产业,形成产业链,培育产业群体,同时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使工业区向节能、低碳、循环经济型的千亿(元)级国际临港工业区发展,树立沿海新一极的产业支柱。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未划定发展方向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指经《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的17.08平方公里的园区四至范围内的土地,包括企沙工业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高新科技产业园3个区块。开发区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88.52%,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35%,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81.08,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3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3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3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3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自治区级园区中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的土地供应率超过9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22位;土地建成率排在第17位,工业用地率排在第3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7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6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11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14位,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处在中等水平。从划分的区块来看,高新区块刚发展不久,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块发展相对成熟,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但土地建成率还有一定提升空间;企沙区块土地利用程度良好,土地建成率和土地供应率都较高,但土地开发率偏低。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评价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6.69%,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53.27%,不可建设土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4%。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占比接近90%,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较小。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开发区区位调整。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内的高新区块,与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重叠,重叠部分实际归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建议进行区位调整,下一轮评价工作不再将高新区块列入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范围内。

第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把好项目准入门槛。根据评价结果,开发区土地建成率、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还有待提升,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评价时点尚未建成或未全部投产。今后开发区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提高开发区用地经济效益。

第三,加大重点产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产业集群。着重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以重大项目为支撑,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延长重点产业的产业链、延伸产品链、扩展技术链,搞好投资项目库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对新建、续建和拟建项目的跟踪服务,重点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努力提高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第四,加强“两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保障开发区建设顺利推进。受限于用地规划指标和“两规”规划期限不一致,“两规”未能完全衔接。对于未能完全衔接部分,一是在今后的规划修编中逐步解决,二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进一步论证调整城市规划规模,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以保障未来开发区建设顺利推进。

四、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梧州市,处于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接合部,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紧靠粤港澳地区,乘坐南广高速铁路至广州1小时、至南宁2小时,通行高速公路至广州、南宁也仅为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

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00年7月正式成立,前身为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梧州高新区,是广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重点示范基地、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历经十多年的建设发展,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日益壮大,形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为支撑的产业格局,已落户企业130多家,建成投产企业80余家,成为桂东地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拥有亚洲最大的中药生产基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目前唯一拥有胶原蛋白肠衣生产专利的食品企业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等行业领军企业,以及广西田七日化有限公司、广西五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长春住电汽车线束公司等一批品牌企业和创新型电子信息企业。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共计13.49平方公里,其中主区有11.21平方公里,包含两个地块——核心区和扩展区,其中核心区位于梧州市万秀区,用地范围往东至旧梧信公路为界,往西至木棉山、桂江为界,南至桂江北岸,北至正冲峰一带,面积为8.62平方公里;扩展区位于藤县塘步镇,用地范围东至岑梧高速,南至贵梧高速,西至藤县塘步镇,北至浔江南岸,面积为2.59公顷。发展方向区则全部位于扩展区,面积为2.28平方公里。开发区主区的工业仓储用地面积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71.65%,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79%,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68.88,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38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4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4位,在7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排在第2位。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土地供应率超过9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12位;土地建成率超过80%,排在第24位;工业用地率排在第21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8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2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2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5位;开发区土地投入产出强度比较理想,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排在全区前列。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范围内,主区和发展方向区的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比分别为38.19%和28.16%。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所占比例最大,与开发区发展工业的功能定位相一致,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其他城镇建设用地等比例较低;发展方向区的交通运输用地占比最大,主要原因是与主区赤水港相连接的铁路专线和火车站位于发展方向区内,且发展方向区内大部分土地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交通基础设施先行。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把好项目准入门槛。根据评价结果,开发区土地建成率比较低,开发区主管部门应进一步主动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手续,尽可能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提高开发区用地经济效益。建议开发区在服务好首期入园项目开工建设的基础上,应根据招商引资形势的变化,严把项目入园门槛,严格准入标准,着力引进主导产业龙头项目和高技术含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科学制订供地计划,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根据评价结果,开发区内尚可供应土地的扩展潜力较大,开发区应结合自身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用地的报批、征收和供应计划。在土地获批后,及时开展土地征收、土地平整等供地前期工作。对于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科学合理控制好供地的规模和节奏。

第三,严格按规划使用土地,集中土地资源用于产业发展。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开发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大和加强规划实施的力度和监管,使规划真正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按规划的用地类型、结构供地,杜绝与开发区功能定位无关的用地进入开发区,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更集中地服务于开发区发展。

五、平果工业区

(一)基本情况

平果工业区位于平果县城西南,地处右江南岸,距离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入口都仅有7公里左右,云桂高铁、324国道、南宁—百色二级公路、右江航道和南昆高速公路都从工业区经过,其中右江航道上溯百色,下经南宁、贵港、梧州,抵达粤港澳地区,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路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使得工业区的区位条件相当优越。

平果工业区于2001年7月开始建设,2007年11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确认为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相关文件为“桂经园区〔2007〕607号”)。2018年2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将平果工业区纳入自治区级园区。工业区依托平果丰富的铝土矿资源,重点发展铝产品加工及其配套的上下游项目,努力打造广西重要的铝加工基地和西南地区最大的门业生产基地。目前,工业区已实现年产铝土矿600万吨、氧化铝245万吨、电解铝40万吨的产能,已初步形成了以铝产业主导,非铝产业以门业为主,糖业、生物科技、新能源、新建材、刚玉、木材加工等多产业齐头并进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平果工业区没有划定发展方向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的园区四至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为10.29平方公里。开发区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89.56%,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67%,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平果工业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80.24,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5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5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5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4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排在全区前列。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平果工业区的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建成率均超过9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土地供应率排在第16位,土地建成率排在第9位,土地利用强度较高,土地开发建设情况很好。工业用地率排在第1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1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7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34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26位,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平果工业区评价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73.50%,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6.50%,没有不可建设土地。平果工业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用地结构相对单一,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接近90%,占据绝对优势,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比例比较低。

(四)政策建议

第一,科学利用工业区土地,强化内涵挖掘。促进工业区各园区加强规划衔接,合理布局用地,完善各园区功能定位。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增容改造、深度挖潜。对用地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再供应土地,对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偏低的现有工业企业,鼓励企业进行内涵挖潜,对于低效用地企业,采取限期整改、“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处理,适时淘汰落后企业。

第二,加大土地征收的力度,及时解决好征地过程中的土地纠纷问题。提前做好征地前的准备工作,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足额支付土地征用补偿款项,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征地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加强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区路网、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电线、电缆迁改工程建设,加快工业区各园区功能规划编制,全面完善各园区发展功能,通过提档升级,全面提高工业区项目承接能力,为工业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四,针对一些企业由于分期开发导致的剩余待开发土地较多的问题,平果工业区管委会应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划条件及早完成建设,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如果企业无意愿进行后续开发,工业区管委会应考虑制定政策措施,通过市场机制回收企业内部尚未利用的空闲土地。

六、梧州长洲工业园区

(一)基本情况(www.daowen.com)

梧州长洲工业园区地处梧州市长洲区,199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梧州市新兴对外加工区,经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1号文件公告核准(开发区目录代码为S457011),更名为广西梧州长洲工业园区,该园区为自治区级园区。

梧州长洲工业园区主区的园区定位为:主要发展小型电子和电气机械、丝绸、棉纺织深加工制造业,以及制药业、日用轻工业等行业。发展方向区的园区定位为:重点引进发展金属制品加工、机械电子、林产工业、建材、食品等行业企业。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梧州长洲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其中主区有0.27平方公里,发展方向区有4.39平方公里。梧州长洲工业园区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46.49%,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3.33%,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梧州长洲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78.45,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11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6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6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5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梧州长洲工业园区的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建成率均达到10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1位,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工业用地率排在第45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3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20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3位,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较高,土地利用效益较高。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梧州长洲工业园区评价范围内,主区仅有0.27平方公里,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70.26%,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9.74%;发展方向区有4.39平方公里,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7.37%,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52.63%。园区的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比例占比超过85%,反映出园区建设致力于发展工业,工业用地占据绝对优势,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和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很少。

(四)政策建议

第一,申请主区区位调整。梧州长洲工业园区主区批准面积仅27公顷,同时受限于位置因素影响,即处于梧州市区内,无法就地扩区。过小的土地面积制约了主区的发展,也无法发挥园区的经济带动及辐射作用,招商引资工作更是难以开展,建议园区申请区位调整,调整方向可选择发展方向区地带,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也便于园区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提高园区综合利用效率。对园区内企业实行淘汰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逐渐淘汰出园,为新企业入驻腾出用地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不锈钢再生相关产业链企业,如不锈钢制品、不锈钢深加工等企业,补齐园区短板,完善产业链。园区在招商引资时应坚持节约集约原则,提高用地门槛,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目前园区内一些在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方面未达要求的企业,建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研究,指导、督促其再建设,使其符合相关用地的指标要求。

第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注重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完善水电、道路等公共设施,提高整体开发水平,以企业的需求为改进的方向,逐步完善园区的服务设施配套。

七、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

(一)基本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位于柳州市南面,在柳江区境内,园区距离柳州市区中心10公里,距离柳州市柳东新区(汽车城)22公里。园区位于西南与华南经济圈的结合带,处于由湖南经桂林—柳州—南宁—北部湾地区的南北纵向交通带和广西西江经济带的交会处,是广西实施“柳来河”(柳州、来宾、河池)一体化战略的重点开发区域。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始建于2004年9月,是柳江区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垦集团共同合作开发兴建的工业园区。根据文件《关于同意柳州市柳江新兴工业区等园区确认为A类产业园区的通知》(桂经园区〔2007〕495号),2007年柳州市柳江新兴工业园被自治区经济委员会确定为A类产业园区,为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2018年被《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列入自治区级开发区。

园区产业定位主要为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加工和制造,秉承“紧靠柳州,服务柳州,配套柳州”的发展思路,主动承接柳州市几大主机厂的产业辐射,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加工产业,形成汽车、机械“主机厂在柳州,配套厂在柳江”的产业链模式。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是中国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引进企业287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6家、亿元企业47家,有中国重汽运力、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双飞线束公司等一批业内知名企业入驻园区。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未划定发展方向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公告的园区四至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为9.73平方公里。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72.22%,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02%,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79.09,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10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7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8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6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土地供应率超过8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31位,土地建成率超过90%,排在第7位,土地开发、供应、建设情况良好。工业用地率排在第20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26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25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3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15位,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处在中等水平。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用地评价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44.57%,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55.43%。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的比例最高,占比超过70%,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比例最低。园内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占园区已建成城镇用地面积的8.75%,均为一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涉及汽车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制造等行业。

(四)政策建议

第一,坚持体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提高园区用地强度。对符合园区规划布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耗能低、污染小、效益高的工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审批土地。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于园区内各项数据低于控制指标的工业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产业升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从而改扩建工业厂房,建设标准厂房,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设定额的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须入驻开发园区标准化厂房。

第二,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对容积率、亩均税收等未达到规定的低效建设用地,通过政府收储、异地置换、“退二进三”和就地转型等措施开展再利用,提高城镇用地开发利用水平。同时探索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工业用地开发建设未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但利用程度较低,未达到国家、自治区标准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开发区应探索多种方式及时处置。

第三,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在做强做优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加工两大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推进园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点引进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高科技产业,努力形成多元发展、多点支撑的工业发展格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力,提升企业生产效益。

八、北海工业园区

(一)基本情况

北海工业园区位于北海市区西北部,地处半岛与内陆相连的咽喉地带,距市中心3公里,东接渝湛高速公路,西濒北部湾,距离北海港、北海火车站和北海机场均大约1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北海工业园区(原名北海市工业园区)成立于2001年8月,由原北海市工业开发区、港澳开发区及四川开发区整合而成。2003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重点,协调发展汽车(机械)制造、食品药品、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目前园区已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为主,食品药品、机械制造、现代服务业为辅的产业布局。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三诺智慧产业园、惠科电子科技产业园、朗科科技存储产业园、冠德科技园、京凯达智能终端产业园、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等七大电子信息产业园先后在园区建成开园。园区经济的发展填补了多项广西空白,创造了多个广西乃至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条固态干钽电容生产线、广西第一台笔记本电脑、广西第一块计算机电池、广西第一台液晶电视、广西第一只低压氧化热敏电阻、广西第一台LED自适显示器相继在北海工业园区生产和下线。北海工业园区已成为广西区内发展速度最快、协调发展最好、经济效益最佳、科技含量最高的开发区之一。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北海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其中主区有13.44平方公里,发展方向区有5.41平方公里。开发区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7.36%,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4.42%,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北海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79.68,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7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8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9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7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北海工业园区土地供应率为10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与梧州长洲工业园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并列第1位;土地建成率排在第34位,工业用地率排在第34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9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1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7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10位,园区投入产出及税收收益较高。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北海工业园区评价范围内,主区和发展方向区的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均不足50%。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占比超过60%,在各类用地中居于主导地位,冠捷科技、三诺电子、朗科科技、冠德科技等大型企业的入驻使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产业功能突出;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占比超过20%,交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所占比例比较低;商服用地占比最低。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大规划对园区用地的引导力度。根据规划确定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结合北海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现状,突出园区特色,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加快引进配套企业和上下游关联企业,提高产业关联度,不断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第二,加大低效用地挖潜力度。针对园区主区历史原因导致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的问题,首先定期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对容积率、亩均税收等未达规定的低效建设用地制订具体的整改方案,通过政府收储、异地置换、就地转型等措施开展再利用,提高用地开发利用水平。其次,采取适当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增容改造、深度挖潜。

第三,妥善处理园区主区范围内存在大量村庄用地的问题。园区主区内分布着大片集中的村庄用地,应从城市规划、政府引导方向、群众意愿、经济效益、实际需求等多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论证该类规划用地是否有实施的必要性,并做出相关计划,妥善处理该类村庄用地问题。

第四,提高产业层次和产业集聚程度。园区管理部门应按照园区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清理园区主区范围内用地粗放、产业落后的企业,提高用地门槛,规范用地行为,着重引进电子信息产业等重点产业项目。充分利用发展方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的发展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视引进项目的质量,着重引进大型龙头企业,扩大电子信息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完善发展方向区产业链,提升园区综合实力。

九、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

(一)基本情况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位于田阳县头塘镇,东至田阳县城约10公里,西至百色中心城区约20公里,是国家确定的“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区中心地带,地处滇、黔、桂三省(区)边缘,是重要的物流集散地和大西南出海通道咽喉地带。园区位于整个百色铝产业基地的中心,向东、向南可接收平果、德保、靖西三地的氧化铝,作为液态铝的原料;向西可依托百色市的铝产业研发优势提高工艺技术及开发新产品,同时也可接收百色的铝锭作为铝深加工的原料。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于2009年7月6日由市政府批准成立,是以铝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2011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信息管理委员会确认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为省级A类产业园区,是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的重要载体和自治区重点推进的27个工业园区之一。《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将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纳入自治区级园区。

园区产业定位是以铝加工为主导产业,向上游延伸配套建设如原铝铝液、再生铝和铝合金等原材料产业项目,辅助建设自备电厂、铝材表面处理等主导产业配套项目,重点建设铝水、再生铝、铝加工、铝合金中厚板、大截面超薄壁特种型材(包括铝板带、铝箔、铝工业和建筑型材、稀土铝线缆)、铝合金铸造件、铝硅合金项目,以及相配套的铝机械装备制造,铝新材料研发、推广应用及铝关联项目。最终目标是把园区建设成为广西乃至全国重要的铝精深加工基地。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没有划定发展方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象为经《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的园区四至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为6.95平方公里。开发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5.99%,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0.11%,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77.19,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12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9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10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8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的土地供应率达到100%,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并列第1位;土地建成率排在第42位,由于国内铝业市场受到冲击,以铝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受到一定影响,部分协议入园企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造成园区土地建成率不够理想。工业用地率排在第30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9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30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6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41位,开发区土地利用投入较大,产出效益比较低。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评价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6.88%,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53.12%。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占比超过60%,交通运输用地次之,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其他城镇建设用地比例较低,园区范围内无商服用地。园区集聚了广西广银铝业公司、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百色百矿发电有限公司、广西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企业,初步形成了以铝及有色金属加工为主导,涵盖新材料、能源电力、电动车装备及零配件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综合物流等六大产业,用地结构符合园区着力打造的“工业经济强力引擎”的发展目标。

(四)政策建议

第一,做好开发区扩区准备,尽早申请扩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作为中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批准范围内供地用地不足成为阻碍园区快速发展的重大瓶颈,建议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尽早拟订开发区扩区计划,做好开发区扩区准备。

第二,提高园区综合容积率。按照“向空中要高度、向地面要密度、向地下要深度”的要求,在符合城乡规划、人防条件、消防安全和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企业发展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挖潜型转变。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提高容积率的现有或新上的工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超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容积率的,超出部分免收城建配套费及各项规费,并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符合提升容积率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提高企业土地集约利用的积极性。

十、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

(一)基本情况

北流市工业开发区于2002年11月21日经桂计工业〔2002〕602号文件批复立项为自治区级工业开发区,名称为“北流日用陶瓷出口生产园区”。2006年,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认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6〕25号文件批复,批准设立为省级工业园区,更名为“广西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

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已形成了以陶瓷业、水泥业、彩印业为主导的优势特色工业群,成为广西陶瓷业聚集程度最高、配套最成熟的工业园区。截至评价时点,园区内已经入驻企业63家。园区内陶瓷生产企业以广西三环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聚集了包括北流日利瓷业公司、北流市玉洁瓷业公司、北流市森艺瓷业公司、北流市晨立陶瓷工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较大生产规模的陶瓷生产加工企业16家,陶瓷产业集群已具备较大规模。园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以北流海螺公司为龙头,聚集有广西长虹水泥有限公司、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广西北流铜州水泥有限公司、北流市第四水泥厂等4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水泥生产企业。园区内彩印企业包括以生产彩印包装材料、陶瓷花纸为主的北流丰盛彩印厂、北流方圆印业有限公司、玉林市金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陶瓷生产加工业提供配套产品。

(二)评价对象和类型划分

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其中主区有13.36平方公里,包括民安陶瓷建材产业园、鑫民产业园和铁路东站(路宝)产业园;发展方向区则有2.40平方公里。开发区主区的工矿仓储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71.18%,住宅用地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4.36%,根据《规程》划为工业主导型开发区。

(三)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根据2018年度广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为73.29,在全区63个开发区中排在第22位,在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中排在第10位,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排在第11位,在35个特色工业园区中排在第9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高。

从主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来看,在49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土地供应率排在第32位,土地建成率排在第38位,工业用地率排在第23位,综合容积率排在第15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排在第9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排在第26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排在第24位;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较高,土地产出效益处在中等水平。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截至2017年底,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评价范围内,主区的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31.32%,发展方向区的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占评价区总面积的5.21%。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占比超过70%,工业用地占据绝对优势,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很少。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鑫民产业园区和铁路东站(路宝)产业园区的建设,提高土地开发程度和土地建成率。尽快编制园区建设规划,使园区建设有规可依,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供地和开发建设。鑫民产业园内因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调整而新调入的区块,已达供地条件的土地有2.74平方公里,应加快鑫民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地条件,保障园区发展用地需求。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开发率。

第二,加强土地利用监管,杜绝闲置土地出现。针对广西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尽管已经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进行了处理,但是必须重视对入园企业土地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敦促企业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合同开工建设并按时竣工,防止闲置土地再次出现。

第三,改善土地利用状况,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约束土地利用开发建设,鼓励企业进行厂房改造建设,将低矮厂房改建为二层甚至多层厂房,提高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通过合理布局企业内部建筑物和构筑物,适当提高建筑系数;通过设备更新、厂房改造建设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提高投入强度;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改善经营增收节支提高地均税收。通过以上四项措施提高用地强度,缩小与理想值的距离,充分挖掘土地利用强度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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