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适用范围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适用范围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企业持有的与在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资产转移披露的,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八条的规定将该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适用范围

金融工具列报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的区分方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条件以及金融工具在附注中的披露。本章将着重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有关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请分别参见本书的第22章、第23章和第24章。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适用于多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

(1)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其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但企业持有的与在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以及企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投资性主体定义,且根据该准则规定对子公司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对上述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或子公司的相关投资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2)由《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范的职工薪酬相关计划形成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3)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中涉及的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合同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但是,股份支付中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及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企业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的库存股,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4)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范的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资产转移披露的,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www.daowen.com)

(5)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属于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在确认和计量相关合同权利的减值损失和利得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合同权利,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有关信用风险披露的规定。

(6)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①因具有相机分红特征而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但对于嵌入保险合同的衍生工具,且该嵌入衍生工具本身不是保险合同的,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该嵌入衍生工具本身为保险合同的,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②企业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财务担保合同,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企业选择按照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财务担保合同,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7)金融工具列报准则适用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但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八条的规定将该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适用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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