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合同类型及其分类

合同类型及其分类

时间:2023-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须向另一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是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全部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合同。它是法律未对合同内容作出直接规定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合同均属此类。

合同类型及其分类

不同种类的合同具有不同的用途,《民法典合同编》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15 类合同。这是对合同的基本分类,《民法典合同编》中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从不同的角度还可以对合同作不同的分类:

(1)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计划合同是指依据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签订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依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虽然在市场经济中,依计划订立的合同的比重降低了,但仍然有一部分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订立的。计划合同和非计划合同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别:计划合同在以上各方面都要符合有关计划的要求,而非计划合同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愿。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予、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这种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4)主合同与从合同(www.daowen.com)

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但从合同是否有效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须向另一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以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7)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

非格式合同,是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全部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合同。它是法律未对合同内容作出直接规定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合同均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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