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河北省物价局纠正蔚县政府农机补贴中滥用行政权力的案件

河北省物价局纠正蔚县政府农机补贴中滥用行政权力的案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项规定在客观上完全排除了蔚县域内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此项业务的竞争,剥夺了购机农民自主选择门槛低、服务好、价格低的金融机构进行农机贷款的权利,损害了当地其他金融机构和购买农机需要贷款农民的利益。

河北省物价局纠正蔚县政府农机补贴中滥用行政权力的案件

(一) 基本案情

2017年,河北省物价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蔚县农牧局2017年6月1日代政府起草下发的 《蔚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蔚政办字〔2017〕 44号) 明确规定 “对于农民筹资难的问题,继续按我县邮政银行、信用联社、财政局协商沟通的通过邮政银行办理补贴额度内的贷款业务”。这项规定在客观上完全排除了蔚县域内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此项业务的竞争,剥夺了购机农民自主选择门槛低、服务好、价格低的金融机构进行农机贷款的权利,损害了当地其他金融机构和购买农机需要贷款农民的利益。同时这项规定违反了 《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和 《反垄断法》 的有关规定。

(二) 处理决定(www.daowen.com)

蔚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23日下发 《关于修改蔚政办字 〔2017〕 44号文的通知》 (蔚政办函 〔2017〕 44号),对文件中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的有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将蔚政办字 〔2017〕 44号第三项第一条中 “对于农民筹资难的问题,继续按我县邮政银行、信用社、财政局协商沟通的通过邮政银行办理补贴额度内的贷款业务,以有效缓解农民筹资压力,同时鼓励农民自主议价” 修改为:“为解决购机用户资质不足、融资难的问题,农户可到金融机构咨询,筛选门槛低、手续便利、利率合适的机构自主办理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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