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河北省物价局整顿蔚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行为案件

河北省物价局整顿蔚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行为案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 处理决定河北省物价局认为,设置准入门槛应该是针对所有参与竞争的保险机构,而不是针对某些特定机构。此项规定不利于其他保险机构针对政策性农保业务展开竞争,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质优价廉产品,对参保农户选择保险机构起到误导作用,损害了其他保险机构和农民的利益。同时,这项规定违反了 《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和《反垄断法》 的有关规定。

河北省物价局整顿蔚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行为案件

(一) 基本案情

2017年,河北省物价局在清理存量的工作中发现,人保财险蔚县支公司2017年4月21日代政府起草的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蔚政办字 〔2017〕 26号) 中明确规定,“人保财险蔚县支公司要做好引领、示范工作,其他保险主体,要达到有专门农业保险机构、有覆盖乡镇的专门 ‘三农’ 服务部、有专门的 ‘三农’ 服务车辆,方可办理农险业务”。

(二) 处理决定(www.daowen.com)

河北省物价局认为,设置准入门槛应该是针对所有参与竞争的保险机构,而不是针对某些特定机构。此项规定不利于其他保险机构针对政策性农保业务展开竞争,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质优价廉产品,对参保农户选择保险机构起到误导作用,损害了其他保险机构和农民的利益。同时,这项规定违反了 《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和《反垄断法》 的有关规定。蔚县人民政府经过研究,于2017年11月23日下发 《关于修改蔚政办字 〔2017〕 26号文的通知》,对文件中涉及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有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决定今后政府出台的文件都必须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立刻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展存量清理,存在妨碍市场主体竞争的规定一律废除,保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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