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世纪初,社会性别差异在人类学分析中的出现

20世纪初,社会性别差异在人类学分析中的出现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时期的女性人类家对性别建构的主题较为感兴趣。然而,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人类学家虽然已开始关注性别的生物性与社会性区分,但在她们的民族志文本中却并未对此明确阐释。起初,她关于阶级差异的观点似乎淹没在当时民族志研究中较为关注女性地位普适性问题的现象中。

20世纪初,社会性别差异在人类学分析中的出现

正如穆尔(Henrietta L.Moore,1988)所指出,传统人类学的经典文献中,虽然有很多对女性生活研究的资料,却充满了研究者的男性偏见。其一是在田野调查中,男性研究者可能基于西方社会的成见,以男性报道人作为该社会的代言人,轻忽土著女性的意见。又或者受限于外来者的身份,难以接近或直接观察土著妇女;其次,早期人类学者在分析材料时,无法摆脱西方社会二元结构的性别理论的干预。在穆尔的一个世纪之前,1884年,爱德华·泰勒(Edward Tylor)在致华盛顿人类学会的信件中提道:“一位男性,他可以将事情做得很好,但却不能包揽全部。如果他的妻子支持他的工作,并且也能够胜任之,对我来说一半的研究工作就可以交付给她。因为很多材料需要通过研究部落中的妇女来获得,这些恰恰是男性所不能轻易得到的信息。”他特别赞赏玛蒂尔德·考克斯·史蒂文森(Matilda Cox Stevenson)辅助丈夫对祖尼(Zuni)文化进行的研究丰富了人类学的视角:“这些经验使我了解到人类学中不应只有雄性的声音,还应该感谢女士们来为这个学科的进展提供帮助。”[3]埃尔西·克鲁斯·帕森斯(Elsie Clews Parsons,1906)也认为女性可以更好地促进民族学研究:“在一些场合,女性研究者相比男性研究者来说可以有更多的机会来观察妇女与儿童的生活。”[4]爱利丝·弗莱彻(Alice Fletcher)则通过研究美洲土著妇女“希望将女性的问题也加入历史问题中”[5]。她们并非像泰勒所认为的女性人类学者只是负责收集女性如何理解性别作为一项经验的、描述性范畴那样,而是切实、广泛地进行了民族志研究,尤其是与妇女儿童相关的信息。

尽管20世纪早期的人类学在学科化进程中常以19世纪的进化论观点为批判对象,但当时体现在民族志中的性别观念仍然是遵循维多利亚时代的两性观,即认为男性与女性的性格特征是由生物性决定的,并由此决定了他们的社会角色与分工。这段时期里,人们并未将生物性别与社会性别区分,生物性别的不同也决定了两性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功能和地位。然而,根据弗莱彻对奥马哈人(Omaha)、考克斯·史蒂文森对祖尼人(Zuni)的研究结果显示,女性在“原始”社会的生活情状并非是出于低等地位的。这些信息挑战了维多利亚进化论认为的西方女性处于较高社会地位并拥有荣誉的观念。弗莱彻、考克斯·史蒂文森以及帕森斯等人以女性研究者身份进入部落进行的研究,给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性别观念提出了一个近似悖论式的问题:既然西方白人女性的地位如此之高,为何却不能同“原始”民族妇女一样拥有在仪式上的话语权、财产权及在社会上的自由度?维多利亚时代的进化论思想很难解释这些建立在对母系社会田野调查基础上的结论,当时的社会评论仍然认为女性虽然面对不平等,却并不代表地位低等,她们处于附属地位的原因是母性天性使然。帕森斯首次打破了当时的社会约俗,她的民族志工作使人类学开始面对处于低等地位的“独立”女性与处于高等地位的“不独立”女性之间的矛盾的思考。

考克斯·史蒂文森(1904)提到“祖尼人的家庭生活可以被视为一项文明世界的模范”[6]。帕森斯(1916)也认为“很少有地方的女性可以像普韦布洛(Pueblo)妇女一样拥有合法的独立条件。祖尼(Zuni)妇女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很愉快,她们享有自己的房产田地。丈夫到妻子的家族中一起生活,后代也可被归入自己的宗族”。[7]弗莱彻最早发表了印第安文化中女性文明与财富有关的论文,她在《一个印第安女性和她的问题》(1899)一文中解释道:在旧的部落体制中,女性同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联系密切,因此她们的价值观也被公众所认可。虽然她们一生中肩负沉重的劳力重担,但这些工作都是崇高且富有仪式性意义的,女性在部落功能里占据重要作用。在一切管理上、庆典中及权力体现的场合,妇女的位置总是处于荣誉而非低等的。[8]通过对印第安部落的女性生活作田野调查的资料收集,这些早期的女性人类学家的论点以“独立”为标准,打破了西方社会中将白人女性的生活状态作为理想文明模式的观念。

在讨论女性独立性问题的同时,女性人类学家并未进一步研究土著妇女地位如何被视为女性理想模式这一过程。实际上,美洲土著女性的独立性与白人殖民主义对印第安人的政策有关,白人女性的社会形象之所以没有被降级为西方二元对立意识形态中弱势的“女性”地位,也是由于她们是白人文明的代表。正是因为土著女性与白人女性二者社会角色的不同而直接挑战了种族等级制度,也引发了有关社会学人类学学科思考性别差异的问题。帕森斯(1916)提到了这一观点,认为女性主义的任务是“去女性主义”。不应将女性特别划分出来,而应视女性为完整统一的人格。[9]她的目的在于将女性视为整体而非存在着差异与不平等。这些看似悖论的观点,在她正式开始实证主义人类学民族志方法研究之前就已经出现在她的一系列论文中。(www.daowen.com)

这一时期的女性人类家对性别建构的主题较为感兴趣。帕森斯致力于建构“母职作为形式和制度”、跨文化环境中的性别特征塑造等有关社会性别与生物性别区分的研究。[10]尤其是对祖尼人的Lhamana现象(即祖尼文化中男扮女装风气)的关注,除帕森斯之外,考克斯·史蒂文森也曾涉及。考克斯·史蒂文森与Lhamana中最著名的一个人威瓦(We'Wha)建立交往之后,发现祖尼文化中男/女合二为一的分类词汇代表着一种尊重和喜爱的情感[11]在此时期,如何理解性别的划分可以反映社会制度不平等,成为当时人类学研究中将一些女性经验加入实证科学的微小尝试的成果,使经验人类学研究更为深刻。

然而,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人类学家虽然已开始关注性别的生物性与社会性区分,但在她们的民族志文本中却并未对此明确阐释。虽然在弗莱彻和考克斯·史蒂文森的书写中有隐约将性别拆分为二的思考,却仍使用一个词来包含两层含义。帕森斯则通过跨文化研究得出女性角色在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塑造下,可呈现出多样的形象。起初,她关于阶级差异的观点似乎淹没在当时民族志研究中较为关注女性地位普适性问题的现象中。通过对非洲西海岸的贵族女性与中世纪的贵妇、修女及平民寡妇等资料的分析,她认为这些女性先辈都享有现代解放女性才拥有的先锋权利。[12]在《老派妇女》(1913)一文中,她再次讨论了西方社会与其他社会女性被忽视的社会异同之处:“‘正式进入社会’的仪式不只是文明社会才有的习俗。我们的社交舞会相比其他地方来说要更为老式。比起一至两年的游历或从学校修习毕业,土著女孩通常用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独自一人待在草屋或洞顶的笼屋里。一旦她们出来正式进入社会,不管是西方文明社会还是部落里,人们首先关注的是女孩的外表。”[13]这里帕森斯通过研究不同族群妇女的庆祝仪式来阐明一个西方与其他社会共同的、用以鉴定性别的实践活动,但对工业社会中的阶级划分情况加以消隐,对没有机会出席社会仪式的工人阶级女性的生活未予关注。可以说此期的女性学者还未完全脱离种族、等级、基因观念的束缚。这一点在考克斯·史蒂文森对祖尼受访人的态度上也可以有所体现。虽然这是一个普适性的、消极的忽略了差异的性别内涵,但还是通过对不同族群的女性受到父权压迫的资料的普遍经验性总结促使学界开始对女性地位进行关注。在《社会规则》(1916)中,帕森斯总结道:“女人,总是从自己家族的控制被过渡到另一男人的,甚至是另一家族的控制中。”[14]将高等地位的西方女性与原始文化中享有自主权的土著女性联系起来,提出观点认为父权性质的社会结构造成了女性被压迫的事实,是反对进化论思想关于现有父权结构是人类社会文明模式观念的主要话语。但是,此时对于普适化的性别观点也引发了后来的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流派对批判话语中心的思潮,甚至影响到关于民族志知识生产与话语表述真实性的玄而又玄的哲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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