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以行政管理机构为载体,以管理的权限、制度、工作和人员为内容的有序的管理系统。确立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对于优化政府行政管理乃至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包含行政权力的划分、行政机构的设置以及为保证行政管理顺利进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程序,而就其权力分配和管理方式而言,主要包括行政权力体制、政府首脑体制、中央政府体制以及行政区划体制的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行政权力体制
所谓行政权力体制,是指国家的行政机关之间以及与其他政党组织、群众团体等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制度的总称。一个国家行政权力体制的合理化、科学化程度对于整个国家政治体制、行政体制的合理化、科学化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为行政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的地位直接影响着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威、范围和有效性,并且直接影响着事权的数量和职能的规模,所以可以说这是行政机关活动的重要组织部分。[22]根据世界各国行政权力体制的发展历史与现实,归纳起来可以发现,行政权力体制主要包括行政权力分立型、“议行合一”型、“军政合一”型、“党政合一”型以及“政教合一”型。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行政权力体制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处于最高法律地位,既行使立法权,也参与或严格监督行政权的行使。“议行合一”的权力体制有利于对国家法律和对重大问题决定的执行以及监督,在实践中也表现出了明显的优越性。
(二)政府首脑体制
所谓政府首脑体制,是指现代各国最高行政权力的代表者与其实际承担者之间的权力关系的制度,即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之间的最高行政权力的配置关系。[23]根据世界各国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权力关系,政府首脑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一元制,即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由一人同时担任的制度。(2)二元制,即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的制度。(3)多元制,即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均由两个以上的集体担任的制度。[24]目前,我国所采用的政府首脑体制大致可以归纳为二元制,我国的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礼仪性和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也是国家机构之一,处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地位,形式上是国家的最高代表,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联合行使中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履行公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职责。而在我国,政府首脑则是国务院总理,其是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https://www.daowen.com)
(三)中央政府体制
中央政府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代表统治阶级领导和管理全国行政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等制度的总称。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部分,因为其领导着全体行政机关的工作,直接影响整个行政机关管理的性质和效率。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内阁制、总统制和委员会制。[25]而我国的中央政府体制是国务院体制,其特点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中国最高行政机关,由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国务院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总理由中共中央按法定程序推荐,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大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由国家主席任命。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由中共中央推荐,总理提名,经全国人大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由国家主席任命。(3)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协助总理。(4)总理负责制以合议制为基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26]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级政府的行政工作。
(四)行政区划体制
行政区划体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国家划分为几个等级的分区单位,并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机关的一种制度体系。行政区划,一般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的原则如经济、政治、历史、地理等条件将本国的领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层次,以便于更好地管理和统治的制度。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以原始群、血缘公社、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组织为单位,进行生产、生活,当时并没有行政区划的概念,而后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产生对于规则和管理的需求,由此行政区划的雏形开始产生,并随着国家的产生,行政区划得以明确和固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0条之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划主要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以及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省级行政区是我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其又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四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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