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进一步减少死刑罪名数量的优化措施

进一步减少死刑罪名数量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现代国际社会,许多国家已经逐渐废除了死刑制度,就算没有彻底废除的,也大都在减少死刑的执行和死刑的罪名。这成为我国在引渡实践中面临失败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国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减少死刑罪名的政策。所以,我国也应该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以经济类犯罪为入口,进一步减少死刑罪名,这样的话,改革的阻力会更小,同时对我国引渡实践又会有更实际的价值。

进一步减少死刑罪名数量的优化措施

在现代国际社会,许多国家已经逐渐废除了死刑制度,就算没有彻底废除的,也大都在减少死刑的执行和死刑的罪名。顺应这一时代潮流,我国也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取缔了部分死刑罪名,但现存的死刑罪名仍然很多。这成为我国在引渡实践中面临失败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国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减少死刑罪名的政策。在这些罪名中,我们可以从经济类非暴力犯罪入手,考察我国犯罪分子外逃的案件,具备外逃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集中在数额巨大的非暴力类经济犯罪。对这些罪名取消适用死刑,相对来说国内舆论压力会更小,而且其他国家在取消死刑罪名的时候,经济类犯罪也会是首选。所以,我国也应该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以经济类犯罪为入口,进一步减少死刑罪名,这样的话,改革的阻力会更小,同时对我国引渡实践又会有更实际的价值。

死刑不引渡原则在国际社会中越来越受重视,原因在于其对各国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稳定国际关系等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这一重要的引渡原则越来越具有普适性,不仅在死刑废止了的国家得到广泛承认和推崇,在死刑保留国也愈加得到重视。从实践中我们也已经证明,接受死刑不引渡原则与保有死刑制度并不一定处于对立面,两者可以并肩而行。虽然我国目前仍然保留死刑制度,但这是我国立法机关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做出的合理选择,这也属于我国内政的范畴,任何国家也无权干预,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与我国进行引渡合作。所以,对于死刑不引渡原则,我们应该改变以往避之不谈的态度,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接受它。面对这一原则在我国适用中遇到的困难,我们也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来应对和解决。而要打破死刑不引渡原则在我国适用的种种桎梏,我们还要在充分认识我国现实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在立法和实践中不断探索,找出问题,对症下药。总之,面对死刑不引渡原则,我国应该更加灵活,懂得变通,从而更好地适用这一重要原则,为我国的引渡工作提供帮助。(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