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苏中谈判:重建中的两国关系

苏中谈判:重建中的两国关系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方由外长宋子文带队,代表团成员有在谈判过程中接替宋子文的外长王世杰、中国驻莫斯科大使傅秉常和国民党一批有名的俄罗斯问题专家。波茨坦会议后,由于战时形势变化,斯大林于8月6日要求恢复苏中谈判,甚至准备对中国让步。

苏中谈判:重建中的两国关系

二、苏中谈判与两国关系的重建

1945年6月28日,中国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部长宋子文、外交部次长胡世泽以及蒋经国等一行14人乘机前往莫斯科。30日,宋子文一行携蒋介石斯大林的私人信函抵达莫斯科。整个中苏谈判,由于中间重大问题难以取得一致而分为两个阶段,中间插入了苏英美波茨坦首脑会议。第一轮会谈从6月30日至7月13日,加上第一次礼节性的会面,双方共举行了6次会谈;第二轮从8月7日至14日,共举行了四轮会谈。中方由外长宋子文带队,代表团成员有在谈判过程中接替宋子文的外长王世杰、中国驻莫斯科大使傅秉常和国民党一批有名的俄罗斯问题专家。苏方则是斯大林亲自挂帅,由莫洛托夫和彼得罗夫协助。美方始终关注着谈判进程,驻苏大使哈里曼一直与宋子文保持联系,提供技巧与主旨方面的指导。

第一次会谈实际上是双方的一次礼节性会面,内容仅限于双方的寒暄和对会谈做概要的说明,但也有交锋。在中方代表团到达的当天下午,斯大林、莫洛托夫、彼得罗夫在接风和欢迎中就小有交锋。斯大林说:现在的苏联领导人与沙皇有天壤之别,沙俄的目的是勾结日本瓜分中国,而苏联的目的是联合中国遏制日本。宋子文暗示他一直往返于中美间,斯大林讽喻地问:“美国对中国的帮助很大吗?”宋未置可否。第二次会谈于7月2日举行,讨论了包括外蒙、大连地位,租让旅顺口,使用铁路港口,对朝鲜托管以及其他与中苏条约有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外蒙现状的不同理解”的分歧。斯大林搬出了雅尔塔远东协定的副本,指着上面罗斯福、丘吉尔和他的签名,粗暴地让宋子文看清楚。宋子文也不示弱,拿着杜鲁门亲自交给中国政府的斯大林对美保证中国统一的承诺备忘录副本交给斯大林。随后双方就一系列问题提出各自的观点和主张。最初主要分歧在满铁和旅顺、大连问题,斯大林坚持至少要恢复1898年俄国在辽东半岛的控制范围。此次会谈未取得任何进展。会后,宋子文电告蒋介石进行请示。第三次会谈是在7月7日,主要还是对外蒙古问题进行激烈的争论,斯大林提出了四个文件草案,中方拒不接受,会谈陷入僵局并几近破裂。第四次会谈是在7月9日,此前中国代表团接到新指示,[23]斯大林大体上同意了这些条件,因而双方对主要问题的看法开始趋于一致,外蒙问题基本议定。第五次会谈(7月11日)和第六次会谈(7月12日)进展相对顺利,在一些问题上初步达成了协议。在这六次会谈中,双方代表广泛讨论了外蒙古、大连、旅顺、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等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苏联在中国东北的特权问题。从谈判的实际情况看,苏联的要求已大大超出雅尔塔协定的规定范围,也大多超出了蒋介石指示宋子文能够做出的让步范围。这一阶段谈判的主要结果是,经过反复争论,中国代表迫于苏联政府的强硬立场做出了很大的妥协让步,特别是允许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后,外蒙古通过公民投票获得独立,就外蒙古问题和苏联基本达成了协议。至于苏联方面,则表示在旅顺问题上决定不使用“租借”的语句,“并保证不支持新疆的叛乱者和中国共产党”。双方还在某些问题的细节上达成了妥协。

但是,总的来看,中国东北问题并未因苏联承认领土主权完整而得到解决,这主要是因为苏联在中长铁路、大连、旅顺问题上的要价过高,中国一时难以接受。中苏之间的严重意见分歧,妨碍了双方达成最后协议,也使苏联赶在拟定的波茨坦会议之前签订苏中条约的愿望无法实现。

至此,双方由于分歧甚大且中间插入了波茨坦会议,会谈告一段落。波茨坦会议后,由于战时形势变化,斯大林于8月6日要求恢复苏中谈判,甚至准备对中国让步。新任外交部长王世杰协同宋子文再次来到莫斯科与苏方进行第二阶段的会谈。第七次会谈于8月8日进行,苏方提出凡日本在东北的企业和财产均为苏军之“战利品”,中方反对。蒋介石就此电令宋子文:“关于东北原有各种工业及其机器,皆应归我国所有,以为倭寇偿还我国战债之一部分。此在订约之前,应与之切商或声明也。”[24]另外还讨论了外蒙的边界问题。在第八次会谈(8月10日)中,斯大林告诉宋子文,中国政府最好尽快同意达成一项协议,否则中国共产党就要进入满洲了。因此,宋子文作了让步,他同意大连可以包括在苏联的租借区内,以换取斯大林的许诺,即在和平时期他不在大连行使军事权力;在铁路管理问题上,他进一步对某些细节作了让步;在苏联保证支持国民政府、不给国民政府的国内敌人以任何帮助的问题上,他接受了措词不太明确的提法,而哈里曼和贝尔纳斯则认为提法应更明确些。但宋子文认为“这完全是一个信用问题”,的确,事情是这样的。第九次会谈于8月13日进行,双方就条约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第十次会谈,即8月14日的会谈,双方最终确定了缔约问题。王世杰和莫洛托夫分别代表两国签订了为期3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以及6份其他的附属文件,即:《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中苏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大连协定之议定书》、《中苏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关于旅顺协定附件》、《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中国东三省后苏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内容主要有: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自治,大连为自由港,东北长春铁路共同经营,旅顺口由苏中两国共同使用为海军基地,承认中国在东北的领土主权完整,承认国民政府合法统治,不支持中国共产党,日本投降3个月后,苏军撤军完毕。

另外在签订条约的当天,莫洛托夫照会王世杰,提出三点声明:苏联根据条约同意向中国提供道义以及军需品和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完全给予中国国民政府;苏联重申,东三省是中国的一部分,尊重中国在东三省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对于最近的新疆动乱,[25]苏联申明其不干涉的政策。同时,王世杰也照会莫洛托夫,声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经全民投票决定独立,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双方会谈中争论的焦点,一是外蒙古问题[26]。外蒙古问题是会议中争论最厉害、分歧最大的问题。对中国而言,任何政府分疆裂土,都会被人民和后代唾骂为卖国贼。对苏联而言,外蒙古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如受中美日任何一国控制,将会对横跨西伯利亚的铁路动脉构成严重威胁,相反,如控制在苏联手中,就能随时轻易对北平实施有效打击,并扼住南满脖颈。因此,双方都势在必得。

从苏中第二次会谈开始,这一问题便成为谈判双方的最大问题,几乎贯穿了会谈的始终。其中最主要的是双方对雅尔塔协定第一条中的“现状”一词的理解有着重大的差异。苏联认为“现状”就是外蒙古的独立状态,中方则认为现状即中国对外蒙古保有主权。斯大林表示不能接受中国的立场。他说,蒙古人民不想再受中国的统治,希望独立。而有关外蒙的雅尔塔条款不能由英美片面改动。宋子文说,中国愿意保证外蒙古高度自治。但斯大林明确说:中国是否承认外蒙独立,关系着苏联在满洲、中国共产党问题上的态度。

最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都做出了妥协。苏联方面,斯大林通过两个方面的承诺换取了中国在外蒙古问题上的让步:一是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问题,斯大林表示只支持国民政府;二是对租借旅顺的让步。中国方面则同意外蒙古通过投票表决其独立。这样,斯大林以在中国共产党和“租借”旅顺问题上的一个小让步,换取了中国在外蒙古问题上的一个大让步。外蒙古在法理上正式脱离了中国。另外,在第二阶段关于外蒙边界的问题上,斯大林坚持要中国接受“现行边界”。中方则指出“现行边界”模糊不清,应当在外蒙独立后,由苏中联合委员会勘定。在苏联的威逼之下,中方最终承认了“现行边界”。至此,苏联在外蒙问题的谈判中便完全达到了自己的预期目的。

二是中东铁路问题。[27]在中东铁路问题上,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铁路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方面。斯大林提出铁路(包括沿线所有工厂、矿山和森林)所有权、铁路管理权和铁路警卫权都必须属于苏联,中国只拥有参与中东铁路管理的权利,并可利用铁路。中方认为铁路所有权属于中国,中苏应平等地参与铁路管理,并且由中国人担任铁路警卫,否则就构成苏联在中国东北长久驻军。斯大林同意苏中共同拥有中东铁路的所有权,中国人负责警卫铁路,铁路沿线工厂企业只限于与铁路营运有直接关系的,但拒绝在铁路管理权上做让步。最后由于形势的迅速发展,斯大林无意于旷日持久的谈判,再加上中方在谈判中的据理力争,铁路问题最终达成协定。

三是旅顺和大连问题。[28]关于旅顺,中国代表团首先提出避免使用与中国领土和主权独立相冲突的“租用”和“优越权益”这两个字眼,苏方表示同意。但斯大林提出中国只负责市区的行政管理,苏联不仅有权在旅顺驻扎陆海军、修建军事基地,而且全部市区都要置于苏联的行政控制之下。中方认为,苏联的军事区只应限于旅顺港临近地区,大连港不应包括在内,否则大连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港,且旅顺军港和市区的行政必须由中国管理。

关于大连,斯大林提出战后由苏中两国控制,其他国家不得介入。大连市区由苏中共管,行政长官由苏联人担任。大连港由苏联管理,大连港的内海湾作为苏联的海军基地。中方认为,根据雅尔塔协定,大连是一个国际自由港,行政方面应归中国管理,苏联可以在大连港租借商用码头,但不能拥有海军基地。最终斯大林在港口管理方面做出了让步,同意由中国方面负责大连市及其港口的行政当局,苏联人仅担任港务局长,但港口设备应当联合所有。中国方面对此未有太多的异议,只是指出港口的一些码头和仓库设施可在名义上租给苏联。有关旅顺和大连的问题遂基本达成协议。

1945年6月30日到1945年8月14日的中苏整个谈判期间,6月30日到7月13日的半个月谈判几乎毫无进展甚至有破裂之虞,但协议却在8月7日到8月14日的短短几天之内达成了,其中缘由有美国介入、苏联出兵中国东北和中国共产党等几个因素发挥了作用。

一是美国因素。正如上文所述,国民政府以及蒋介石为缓解苏联的咄咄逼人之势,曾一再要求美国必须坚持其对远东的一贯政策,使中国主权、领土和行政完整不受损害,凡在华领土之内不能再有任何特权的设置,但美国为了履行其对苏联对日作战的承诺,虽然一直在背后关注着苏中谈判,但对此却置若罔闻,甚至迫压中国使其让步。直到7月16日,美国在新墨西哥州成功试爆第一颗原子弹,其态度才有所改观,因为这标志着美国拥有了可以摧毁日本抵抗的极为强大的军事手段,美国对是否需要苏联出兵提出了疑问。在7月17日举行的波茨坦会议上,美国与苏联之间对后者出兵问题极少谈论。杜鲁门致电蒋介石:“我曾要求您履行雅尔塔协定,但不曾要求您做出超过协定的让步……”[29]这某种程度上在暗示中国方面今后不必再继续让步了。

1945年8月6日,美国原子弹在广岛爆炸。原子弹威力所及,不仅动摇了东京的抵抗决心,而且也极大地影响到了苏联继续迫使中国让步的态度。此时的美国已有悔意,认为苏联对日参战已非迫使日本早日投降的根本因素。如果此时允许苏联进驻满洲,代价似乎过大,于是决定介入苏中谈判。这促使斯大林在重开的谈判上做出了较大让步,为苏联进入满洲寻找法律依据。美国人则警告中国若接受任何超过雅尔塔协定的东西,将会使美国理解为苏中已达成美国并不支持的谅解。

8月9日,美国在日本长崎投下第二颗原子弹。8月10日,日本接受波茨坦联合公报,准备无条件投降并提出投降动议,美国态度更加强硬。华盛顿要求哈里曼“特别坚定”地反对苏联把日本在东北地区的工业设备作为战利品搬回苏联的企图。

美国作为二战反法西斯同盟的重要国家,从德黑兰会议开始便在苏中两国之间穿梭往来,纵横捭阖,充分利用其在两国的影响力,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威胁的和利诱的等各种手段促成了苏中条约的签订。它时而对苏联施压,时而对中国指导,时而强硬地支持中国立场,时而又向苏联妥协,所有这一切都给苏中谈判乃至整个这一时期的苏中关系打上了深深的美国印记。

二是苏联出兵中国东北。1945年8月上旬,战争局势骤变。8日,苏联在没有签订条约的情况下迅速对日宣战。9日,苏联正式出兵并很快击溃日本关东军,造成苏联进入中国东北的既成事实。苏联掌握了威胁国民政府接收东北权利的巨大优势。无论国民政府接受其要求与否,它都可以轻易地造成既成事实,置国民政府于更大的被动之中。正如参加谈判的国民政府代表团的一名成员所说,“当成千上万的苏俄军队开入东北(满洲)时,我们没有一兵一卒,假如我们拒绝签约,我们就无法收回东北。除非用武力驱逐苏俄军队,以及预防苏俄和中国共产党联合起来。”[30]因此,虽然有美国在背后支持,但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情势迫使中国代表团不得不做出全盘考虑。如果不迅速达成一项总体协定,一旦苏联红军占领满洲,苏联就会在既成事实上持强硬态度,同时也将无法限制苏联对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也无法保证苏联最终撤出满洲。王世杰、宋子文、蒋经国都感到“事态紧急”,“倘再迁延,极易引起意外变化”,蒋介石给代表团发出了“均授权兄等权宜处置可也”[31]电报。蒋介石如此处理是为了推脱责任为自己留出后路,他最后没有明确允许承认外蒙古独立,最后蒋经国同意承担个人责任,接受了苏方要求。

中国政府无法再与苏联进行更多的讨价还价,这使得条约的签订在雅尔塔协定的宰割之外又表现出了某种被强迫的色彩。另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苏联在条约未签订的情况下出兵也不符合国际惯例,也有违雅尔塔协定[32]。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斯大林才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以使两国条约得以尽快签订。

三是中国共产党因素。中国共产党虽然并未直接参与谈判,但它作为当时中国一支极为重要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且与作为谈判一方的苏联有着某种天然的关系,因而它必定会成为影响苏中谈判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共产党在北方地区占据着大量敌后根据地,具有迅速接收政权的极大便利。1945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苏联参战后准备进占城市及交通要道的指示》;10日和11日,朱德又以“延安总部”的名义连续发出数道命令:命令各解放区向敌伪发出通牒,迫其缴械投降;命令八路军和原东北军吕正操、张学思、万毅、李运昌等部向察哈尔、热河、辽宁、吉林进发;命令现在绥远、察哈尔的贺龙、聂荣臻所部向北运动;命令现在华北对日作战之朝鲜义勇队武亭部随同八路军、原东北军各部向东北进兵。[33]

在这种形势下,国民政府要想将其远在西南的军队运抵北方接收各地政权,特别是进入工业重地东北地区,非取得苏联的同情,并借助于苏联的帮助不可。

四是新疆问题。近代以来,苏联(包括之前的俄国)对中国新疆的染指一直没有停止。20世纪30年代,苏联通过全面支持盛世才政权,逐步把新疆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苏德战争爆发后,盛世才见风使舵,投向国民政府,中国借机将苏联势力挤出新疆,但苏联在撤离时利用各种手段在新疆留下了重新进入的机会。苏德战争形势好转后,斯大林又开始染指新疆。1944年11月12日,中国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个专区发生了暴动。1945年,新疆的形势进一步恶化,面对如此局面,朱绍良、吴忠信走投无路,急电中央政府称:事态严重,前途不测,只有一死殉国![34]虽然中国政府为此积极调兵遣将,但并未能够扭转颓势,新疆形势岌岌可危。苏联通过新疆事件,增加了它同中国谈判外蒙古问题和中国东北问题的筹码。

1945年8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该条约附有两个照会和《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等四个协定。根据条约条款规定,中苏双方同意在继续对日作战方面相互协作(第一条);非经彼此同意,不单独同没有放弃一切侵略企图的任何日本政府缔结任何停战协定或和约(第二条)。缔约国的一方如遭到日本的新的进攻,缔约国他方应给予军事援助(第三条)。双方都不缔结或参加任何反对另一方的同盟(第四条)。双方同意在实现和平之后共同合作,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第五条)。为了便利及加速两国之复兴及对世界繁荣有所贡献起见,同意在战后彼此给予一切可能之经济援助(第六条)。条约有效期限为三十年,届满时如不通知废止,则该条约继续有效。

在条约的第一个照会中,苏联保证“给予中国以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苏联还同意尊重中国对于东三省(满洲)的主权,并承认东三省的领土与行政的完整。苏联还进一步确认,苏联无意干涉新疆。在第二个照会中,中国政府声明日本战败之后如外蒙古的公民投票证实这种(独立)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以现在的边界作为国界。

根据《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由满洲里到绥汾河及由哈尔滨到大连、旅顺口的干线合并成为一条铁路,定名为“中国长春铁路”。该铁路由苏联和中国共同所有与共同经营。条约规定,共同所有与共同经营应以中东铁路在俄国管理及苏中共同管理时期,与南满铁路在俄国管理时期所置之土地及所筑之铁路辅助线,而为该两铁路之直接需要者,以及在上升时期所建置并直接供该两铁路之用之附属事业为限。一切其他铁路和附属事业,应归中国政府完全所有(第一条)。中国长春铁路委托给苏中合办的公司经营;该公司设理事会,由理事十名组成,两国政府各派理事五名(第三条)。理事长由中国人担任,理事会表决时,理事长所投之票作两票计算。中长铁路局局长由苏联公民担任,副局长一人由中国人担任(第六条)。局长以下的职员,根据局长的提名由理事会派任。条约明确规定,中长铁路是一个商业性质的企业(第一条),只有在对日作战时期才能用于运输苏联军队(第十条)。中国政府负责保护铁路,组织及监督铁路警察(第九条)。

根据《关于旅顺口之协定》,苏联和中国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基地,海港供苏联和中国的军舰及商船使用(第一条和第二条)。海军根据地的防护委托苏联政府办理(第四条),苏联有权在该根据地驻军(第六条);军事管理由五人组成的苏中军事委员会担任,苏联政府派任三名委员,其中一人为委员长(第三条)。民政管理由中国担任,但是官员的任免必须得到苏联军事当局的同意(第五条)。该协定的附件重新规定了海军根据地区域的地理地界,新地界同原关东租借地的地界大致相同,重要的不同点是新地界不包括大连。

根据《关于大连之协定》,大连成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和航运一律开放。但是,该协定的议定书规定,中国把港口所有工事和设备的一半无偿租与苏联。港务主任由中长铁路当局在征得大连市市长同意后派一位苏联人员担任,副主任应是中国人,依同样手续派任。通过大连经中长铁路转运的俄国进出口物资均免除关税,但是由该港进入中国的物资及由该港出口的物资须缴纳进出口税。在旅顺口设定的军事统制只有在对日作战的情况下才能行之于大连。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的协定、关于旅顺口的协定和关于大连的协定,同条约本身一样,有效期为三十年。

根据《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有关作战的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和责任,在作战地带属于苏军总司令。但是,协定规定,中国国民政府派代表一人及助理人员若干人,在业已收复的领土上,依照中国法律设立行政机构并指挥之,以保证中国军队(包括正规军和非正规军)与苏联军队之间的合作,保证中国行政机构与苏军总司令的积极合作。中国军事代表团派驻苏军总司令部,以保持中国行政机构与苏军总司令之间的联络。对中国公民的司法权一般由中国行使。有关财政事项,另定协定。

关于满洲的各项协定的总的结果是,苏联得到了实质上是帝俄自1898年至1904年期间享受过的同样的法定权利;主要的区别在于新协定没有给予在满洲的苏联公民以治外法权,没有恢复帝俄曾经在铁路区域内一度行使过的行政和警察权力。在给予苏联这些特权上所作的让步,同昔日要求废除外国在中国各种特权的倾向相比是一个大的倒退。从中国人坚称他们对清朝政府的全部领土拥有主权的观点来看,对外蒙古独立在事实上的承认,又是一剂苦药。

然而,对中国谈判者来说,取得的成果是,苏联保证支持中国国民政府和不干涉中国内政。如果说话算数的话,那么条约及其必然的结果将是阻止苏联支持中国共产党反对国民政府,同时还可以要求苏联帮助国民政府重新控制苏军从日本人手里解放出来的那些地区。从表面上看,国民政府得到的似乎要比它在条约中失去的多得多。

条约签订后,相关各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应。就苏联方面而言,斯大林对谈判的结果应当是十分满意的,因为他以对日参战的筹码,换取了中国对外蒙古实际独立的承认,恢复并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1905年日俄战争前沙俄在中国满蒙的大部分特权。

通过这一条约,苏联将雅尔塔秘密协定中的条款做了极其有利于自己的,甚至是超出协定本身的合理解释,从而使自己的受益得以最大化。这大大改善了苏联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战略地位,使它重新获得了对中长铁路的特权。对旅顺和大连的规定,使苏联海军和商业航运获得了进入太平洋等世界海域的更为有利的条件。尽管苏联在新疆和中国共产党问题上做出了一些微小妥协,但这是苏联在拿中国自己的筹码与中国在作交换,于苏联自身的利益基本没有损害。

因此,苏联的喜悦和自得之情是溢于言表的。莫洛托夫对斯大林在战争结束后的喜悦心情有一段精彩的描述:(斯大林面对墙上的地图说)“千岛群岛现在是我们的,萨哈林岛完全是我们的,看,这多好!旅顺口是我们的,大连是我们的——斯大林用烟斗指向中国——中长铁路是我们的。中国,蒙古,一切都已正常……”[35]

中国国内对这个条约总体上说还是满意的,尽管其中充满着过多的无奈与苦涩。无论如何,从其自身立场来说,中国国民政府在谈判中的表现尚可,因为它最终还是维护了国家的主权。首先,苏联承认国民政府为唯一的合法政府,并承诺不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支持,这对国民政府处理与中共关系有利。其次,中国获得了东北的主权。从1928年东北易帜后,此地基本上是在名义上归属中国,“九一八”事变后成立了附属于日本的伪满洲国,更是不受中国控制。只有在该条约签订后,苏联才承认了中国对东北的主权,虽然仍不是十分完整。此外,苏联还承认了中国对新疆的主权,并承担了不干涉的义务。这一切的获得对于饱受战火蹂躏的贫弱的中国而言,确实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中国官方媒体,如《中央日报》,视该条约为一项巨大的胜利而加以庆贺,称它是“改变整个人类历史的划时代的文件”。对于该条约在国内也并非没有反对与批评的意见。据顾维钧回忆,外交部长王世杰从莫斯科回国后遭到排斥和反对,有人“认为中国外交官是到莫斯科去出让国家利益”去了。[36]以至于“舆论如此激烈,最后委员长不得不出来说话——我(顾维钧,笔者注)想是在一次国民党常委会上——他(蒋介石)说王世杰去莫斯科是为了国家利益执行一项政府政策……谁要提出反对意见就是反对他(蒋介石)本人,这才平息了喧嚣”。[37]宋子文认为他已经获得了他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蒋介石也对赫尔利说,总的来说他是满意的。[38]

战争形势的发展出人意料地迅速,美国对其在雅尔塔协定上的承诺感到心有不甘。但是面对苏联的强大实力以及对自己承诺的信守,美国在苏中谈判的后期也只能是尽力限制苏联的漫天要价。不管怎样,美国对苏中谈判的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正如当时一直参与其中的美国驻苏大使哈里曼在回忆录中所言:“全世界都欢呼这个协议。蒋欢迎它。亨利·卢斯[39]也欢迎。”[40]《生活》杂志于1945年9月10日发表社论表达了对宋—斯协议的满意心情:“在莫斯科和重庆宣布了一项协议,这是创始的伟大胜利,如同击败日本是军事力量的伟大胜利一样。宋—斯条约比起近二十年间的任何外交实践来,可以说没有为悲观主义者提供什么发愁的理由。这两人的签字对确保和平所作的贡献像我们的全部空中堡垒在这方面的作用一样大”;“两个态度坚决得难以捉摸的人物——两人自青年时代起就是革命者——在莫斯科坐下来谈判,发现互相需要并都希望有一个长期的和平来完成各自的特殊革命。因而,他们谈判解决了俄中之间的每一个重要问题”。

【注释】

[1]《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记录摘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8页。(www.daowen.com)

[2][美]赫伯特·菲斯:《中国的纠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页。(后文引述该书,仅注明作者及书名、页码。)

[3]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573页。

[4]John W.Garver:Chinese-Soviet Relations 1937-1945.The Diplomacy of Chinese Nationalism.p.191

[5][美]赫伯特·菲斯:《中国的纠葛》,第116页。

[6][美]赫伯特·菲斯:《中国的纠葛》,第114页。

[7][美]赫伯特·菲斯:《中国的纠葛》,第116页。

[8]John W.Garver:Chinese-Soviet Relations 1937-1945.The Diplomacy of Chinese Nationalism.p.202.

[9]这是参加会议的美国译员波伦记录的关于远东问题谈话的全部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苏联在1971年出版的德黑兰会议文件,恰恰将上述内容全部摘除了。见萨纳柯耶夫和崔布列夫斯基编:《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三联书店1978年中文版,第97~98页。此外,美国国务院在发表《德黑兰文件集》时,还附有1944年1月12日罗斯福在太平洋战争委员会上的发言。罗斯福当时说:“俄国在西伯利亚没有不冻港,很希望能得到一个,斯大林元帅对大连成为世界的自由港表示赞成。……斯大林同意满洲铁路应成为中国政府的财产。他希望把整个库页岛都归还俄国,同时为了对通向西伯利亚的海峡实行控制,应把千岛群岛交给苏联。”(《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3年开罗和德黑兰会议》,《战后世界历史长编》编委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第1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38页;查尔斯·B.麦克莱恩:《苏联的政策与中国共产党人(1931—1946)》,纽约1958年版,第178页。)

[10]开罗宣言全文见复旦大学历史系近代史教研组:《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下卷,第1分册,第202页。

[11]早在1942年8月,美国驻苏大使哈里曼陪同丘吉尔访苏时,斯大林就表示日本是俄国历史上最大的敌人,俄国必须击败它;同年11月,斯大林向罗斯福的中东特使赫尔利表示苏联打算在适当的时候与美国合作,对抗大陆上的日本人;1943年1月,斯大林又向访苏的赫尔利重申前言,一经击败德国,苏联便参加对日作战;在美国国务卿赫尔结束了英美苏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即将回国之际,斯大林要他转告罗斯福总统:“德国已被击败,苏联即参加太平洋战争,帮助击败远东之敌。”

[12]《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5年马耳他和雅尔塔会议》,《战后世界历史长编》第1卷,第60~61页。

[13]John W.Garver:Chinese-Soviet Relations 1937-1945.The Diplomacy of Chinese Nationalism.p.186.

[14]斯大林曾经提出这样的任务:要使1942年成为歼灭希特勒侵略者的一年。(德·安·沃尔科戈诺夫:《斯大林》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382页。)

[15]Mclane B.Charles:Soviet Policy and the Chinese Communists,1931-1946.New York.1958.p.178.

[16]Mclane B.Charles:Soviet Policy and the Chinese Communists,1931-1946.p.178.

[17][苏]瓦·米·别列日科夫:《我是斯大林的译员——外交史的篇章》,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21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注明作者及书名、页码。)据别列日科夫说,第二天拂晓,赫尔便向罗斯福发出了这一信息。根据斯大林“对此要保密”的要求,电报是用海军密码和陆军密码分两部分拍发的。至于说“立即对日宣战”,斯大林倒是有些言过其实了,事实证明,即使欧战结束,苏联出兵前也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作为军事和外交上的准备。不过,这种说法表达了苏联政府的急切心情。

[18][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国际事务概览·第二次世界大战: 1942—1946年的远东·附录》,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641页。

[19]胡礼忠等:《从尼布楚条约到叶利钦访华——中俄中苏关系200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0页。(后文引述该书,仅注明作者及书名、页码。)

[20]王真:《动荡中的同盟——抗日战争时期的中苏关系》,第268页。

[21]胡礼忠等:《从尼布楚条约到叶利钦访华——中俄苏中关系200年》,第250页。

[22]林军:《中苏关系(1689—1989)》,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44页。

[23]蒋介石于1945年7月6日电示宋子文说:“若我国内(包括东北与新疆)真能确实统一,所有领土、主权及行政真能完整无缺时,则外蒙独立或可考虑……所谓国内统一巩固之程度,其要旨如下:(一)‘东三省之领土、主权及行政必须完整’;(二)‘新疆之伊犁以及全疆各地被陷区域完全恢复,苏中边境双方匪患,应照前约互助协剿,阿尔泰地区应仍属新疆范围’;(三)‘中共对军令、政令必须完全归中央统一,即照各国政党对国家法令切实遵守,则政府将一视同仁,一俟正式国会召集,政府改组时,当可容纳其在行政院内,但绝不能称为联合政府’;(四)‘中国必须统一至如此程度,则政府遵照三民主义原则,愿自动提出外蒙问题,拟由外蒙人民用投票方式解决。如其投票结果为独立……政府乃正式批准,予以独立,但必须在抗战胜利以后也’。”(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第593~594页。赵佳楹编著:《中国现代外交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5页。)

[24][日]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13册,第189页;赵佳楹编著:《中国现代外交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9页。

[25]1944年中国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个专区发生了暴动,中国政府军前去平叛遭惨败。

[26]外蒙古位于蒙古高原北部,面积150多万平方公里,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乘机攫取了在外蒙古的许多特权,日俄战争后实际已将外蒙古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外蒙古的一些王公贵族们在沙俄的怂恿下于1912年宣布脱离中国而独立,但当时沙俄还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国地位。1921年7月在苏俄红军的直接帮助下,外蒙古成立了君主立宪制的人民革命政府。1924年废除君主立宪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苏联与之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但中国历届政府均未承认其独立,外蒙古在名义上仍隶属于中国。1945年10月根据苏中谈判的结果,外蒙古举行了全民公决,一致赞成从名义上脱离中国。

[27]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清铁路”的简称。1896年俄国通过《中俄密约》从清朝政府手中取得横贯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以缩短西伯利亚铁路的路程。这条铁路连同从哈尔滨到旅顺军港的支线(实际上又纵贯整个东北)到1903年全部完成,命名为“东清铁路”。俄国的东省铁路公司又取得沿铁路两侧数十公里宽地带的行政管理权甚至司法管理权。1898年中俄《续订旅大租地公约》又允许沙俄在东清铁路修筑一条支线以达旅顺口和大连(即以后的南满铁路)。日俄战争爆发后,日本控制了长春以南的南满铁路;长春以北的路段则继续被俄国控制。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苏中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协定,但因其后发生中东铁路事件而未得到执行。长春以北路段继续由苏中合办,基本仍维持“国中之国”的状态。“九一八”事变后,苏联政府认为已经无力保证铁路的正常运作,遂在1935年3月以14000万日元的价格将中东铁路出售给伪满洲国政府。

[28]旅顺、大连位于辽东半岛最南端,扼守渤海海峡的咽喉,战略地位极为重要,其中旅顺还拥有举世闻名的不冻港。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后,辽东半岛原本要割让给日本。但俄、法、德三国对此进行干涉,最终使清政府以3000万两白银赎回了辽东半岛。1898年德国强租胶州湾掀起了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沙俄乘机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将旅顺和大连及附近水面租去,租期为25年。日俄战争后旅顺和大连又落入日本手中,直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为止。

[29]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1卷,北京: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33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注明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30]简后聪:《美国对外政策的演变与分析》,台北:大中国图书公司1983年版,第98页;罗志刚:《中苏外交关系研究(1931—1945)》,第317页。

[31]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第649页。

[32]按对雅尔塔协定之“苏联本身表示准备和中国国民政府签订一项苏中友好同盟协定,俾以其武力协助中国达成自日本枷锁下解放中国之目的”的合理解释,苏联应该在两国条约签订之后出兵。另外在1945年7月29日斯大林向美国要求苏联加入作战,31日杜鲁门致信斯大林,附去拟就的邀请信,但明确表示此信必须在苏中协定签字后才能生效。参见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1卷,第338~340页。

[33]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集》(15),中共中央党校1957年版,第213~215页,

[34]曹达诺夫·扎伊尔:《五军的革命历程》,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27~55页;《张治中回忆录》,第418页。

[35][德]迪特·海因茨希:《中苏走向联盟的艰难历程》,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126页。(后文引述该书,仅注明作者及书名、页码。)

[36]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73页。(后文引述该书,仅注明作者及书名、卷数、页码。)

[3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第573页。

[38][美]赫伯特·菲斯:《中国的纠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347页;[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国际事务概览·第二次世界大战:1942—1946年的远东》,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37页。

[39]亨利·卢斯,美国人,1923年与哈登在纽约共同创办《时代》周刊;卢斯任发行人,哈登任总编辑。1929年哈登去世后卢斯兼任总编辑,开始出版《时代》周刊国外版。其后,以《时代》为核心,陆续出版了《幸福》、《生活》等著名期刊,组成了美国最大的出版托拉斯企业——时代出版公司。她对共和党和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有重要影响,是美国出版界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

[40][美]W.艾弗里尓·哈里曼、伊利·艾贝尔:《哈里曼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5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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