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专业性强并由专门机构合议制决策

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专业性强并由专门机构合议制决策

更新时间:2025-09-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计组所在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对由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连同原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专业性强,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工作,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并且决策时应采取合议制,一人一票,投票决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

审定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所列的审计事项以及提出的建议进行复核、审定并作出最终裁定和评价的活动。为了做好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审计机关普遍实行审计报告复核制度,由专门机构或人员对审计组提出的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主要对审计报告中所列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是否正确;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定性、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的规定,审计组所在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负责。审计组所在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对由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连同原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

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可以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定。审定的内容是:

(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

(3)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正确;(https://www.daowen.com)

(4)定性、处理、处罚建议是否准确、合法、适当;

(5)提出的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

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必须以各种事实和审计标准为依据,应该详细审阅审计工作底稿及有关文件资料,同时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意见。对不合格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应退回审计组重新编写或修改。

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专业性强,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工作,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并且决策时应采取合议制,一人一票,投票决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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