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陈兰彬集中华工70人口供,自道光至咸丰五年

陈兰彬集中华工70人口供,自道光至咸丰五年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谨将亲历古巴岛各城乡查讯各华工口供汇造清册呈送查核施行。

陈兰彬集中华工70人口供,自道光至咸丰五年

四品衔刑部候补主事陈兰彬

江汉关税务司马福臣

海关税务司吴秉文

呈。

谨将亲历古巴岛各城乡查讯各华工口供汇造清册呈送查核施行。

须至册者。

计开:

苏阿海供:“年六十岁,福建同安县人。在厦门卖鱼为业。道光二十六年间,被不识姓名两人捉我下夹板船,给洋钱十二圆,并无合同。船上有人跳海死。船主待得极坏,水与饭俱不够。到夏湾拿城住一个月,卖入糖寮,每月四圆,病日扣除。管工凶恶,时时打人。每日两餐,俱蕉子。食可得饱,只是不好。绞蔗时,寅正开工,做到亥初,内歇一个半时辰,礼拜不停。不绞蔗时,礼拜日做到巳初歇工,不作夜工。满八年期取得满身纸,自做十六年散工,各处俱做过。后因生病不能到地方官处换新纸,后来病好请换,他说来迟了,不准换纸,押送我入科垄工所,现约四年,皆系做无钱官工。”

唐建供:“年五十六岁,福建惠安县人。道光二十七年,有人荐我到洋行作工,到厦门进行,立合同一张,我不知合同意思,未解明,只说作工八年为满,押下洋船。开船月份记不清楚。到夏湾拿进卖人行,每日都有买主来看我,住十天就卖到糖寮,一帮共五十二人。总管、管工异常凶恶,待人比猪狗不如,每日寅初上工,做到子正歇工,作的慢或稍停片刻,就用牛皮条鞭毒打,或木棍任意撞击。身体稍弱被打两三次,无不受伤生病致死的。日食两餐蕉子、粟米粉、干牛肉,不得饱。我作满期,同帮死了三十人,内自缢、投水,及因伤病死的都有。满期后,我寻得契爷,领了满身纸,就自己出来作卖布生意,作了两年。后来又作散工十几年,至今契爷尚在。我现在替契爷作工,有工钱的。我此时无余钱,将来积有盘川,我就回中国。我听见出口纸总要七八十圆,及一二百圆不定。我来了二十七年,看见后来的人比我受苦尤甚,作满期不给满身纸,如同黑人一般看待,要做一世奴,永无脱身之日。”

胡如供:“年四十四岁,广东东莞县人。我在家作工,被人骗入猪仔馆,打合同一张,给银四圆,见过西洋官。道光二十七年开船,日期记不清了。到夏湾拿卖我入糖寮,总管凶横,不论作工勤惰,但是任意毒打,视人不如猪狗。日食粟米、蕉子、番薯。我作满八年,又勒作两年。每月工银九圆,作完送到萨故阿工所,与别家再立合同,作了三年。满期,因无满身纸,仍送回工所,作打石工。作了五年,都是无工钱的。后又到别处作工,每次完后,仍送回工所,如此又作了九年。去年东家给我凭据,今年要换新纸。此地换纸规矩,交凭据时必须大金三圆,一并亲手交与地方官,然后官写收条一纸,过几日再拿收条,取满身纸,方无失误;如交凭据,不带大金三圆去,官就将凭据收去,不给收条,满身纸就无处可拿了。现在我无钱不能换,去地方官,不捉我去作官工?我计算来了二十七年,作糖寮工十几年,无钱官工十几年,今有凭据,仍领不得满身纸,此地的人真是要中国人为奴一世矣。”

陈阿吉供:“年四十七岁,福建泉州府人。本系耕田,道光二十八年正月间,想出外佣工,搭船往厦门,打合同,收银八圆,衣服两套,上船即开。船上自尽死两人。食的饱,水不够。因渴极自取水饮就打,又因不肯剪辫亦被鞭打。每日不论何时可上舱面抖凉。到夏湾拿三天卖与糖寮,东家留在家中作侍仔。头一年每月工银三圆,因我生病将我交与地方官,病了一个多月稍好,派我做一年造灯楼工夫,每月四圆。又派我整街,并无工价,六个月后,将我转卖与糖房,身价银七十圆,做满八年,糖房东家不肯由我出去,要多做两个月,并送他一个大金方肯放出,我只得允从。我计到古巴已二十六年,未曾得满身纸。我常生病。在糖房时亲见有三人被管工毒打,随即自尽。我由糖房出后,近来在萨故阿做散工,仅得够饱。”

陈林供:“年三十七岁,福建汀州府人。在家作小工,我想外国工钱多,咸丰二年从厦门上船即开,给我八年合同,收洋钱十二圆,未见过官。到夏湾拿两天卖入糖寮,我一帮十人,管工常用粗棍打,又叫别的管工打。头两三年常时被锁脚闸,因为派的工我无力作不完,每天寅正上工,做到戌初歇,中间歇一时食饭,礼拜日作到巳初歇后,申正又作到酉正歇。头一年每月工钱三圆,后来四圆,初有米饭,后食蕉子、咸牛肉、粟米、山芋。作满八年,同帮十人只剩六人,有三人是寻死,一人是病死的。满工后我不肯再作,东家亲送我到工所整街,无工钱。作了六个月,东家又叫我回去,我因为工所无工钱,又无的饱,就仍回糖寮,每月十二圆,作了两年。后到各处作厨子,作了十一年,工钱至少十二圆,至多四十圆。我赌钱,又买白鸽票,所以赚的钱都花了,我现在格颠剌司作工。”

曾贰齐供:“年四十三岁,广东新安县人。做屠户生意,因生意歇了,在香港遇见人,骗我到澳门,替我寻事做,比香港好,到澳门就送我到猪仔馆,关住了两个月,给了洋钱一圆,衣服一套,未见西洋官,勒逼我立合同画押,我见别人不画押受毒打,我不敢不画了。咸丰二年十月开船,船上好。到夏湾拿卖我到花旗人家,是八个大金钱。我一帮共一百零三人。第一年每月工钱三圆,二年四圆,三四年俱六圆,待我好,未打过。后来转卖与日国东家,每月只四圆,作了四年。有两次叫人捺着我,脱去衣服,用牛皮条鞭打我,八年都是做箍桶工夫,丑正起身,到子初歇工。满期时同帮一百零三人死了六十人,后我领得满身纸,就自由了,现在马当萨司地方箍桶。我没有剩钱,因为所寻的钱,都是买鸦片烟与白鸽票用完了。”

叶田[2]供:“年四十二岁,福建同安县人。在家种田,因为父亲死了,母亲嫁了,我不愿跟去,就到厦门,遇见人说荐我一事,送上猪仔馆,给合同一张,钱是带我去的人拿去。咸丰二年九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无甜水,饭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待我极恶,常打。我告官,东家有钱送官,仍然送回糖寮,就脱去衣服毒打,食不饱,每天寅初起身,到子正歇,中间歇六刻工夫食饭,礼拜日照常。满八年,到别的东家处立合同,作两年,待我尚好,有时准我在外作工赚钱。后来剩了钱,买满身纸一张,现在格颠剌司作卖菜生意。此地的人赊账的多,问要钱去,他就打,街上的人亦常用小石子打我。”

周六供:“年四十三岁,广东番禺县人。因为在家同兄弟不和,走到澳门。咸丰二年十二月,由澳门开船,到夏湾拿。我生病三个月后,我一帮十二人卖到糖寮。待我不好,食不饱,总管凶恶,我就逃走了,总管就带着大狗追我,追着了,割断了我两个指头。糖寮内吊死十人,受苦死的多得很[3]。我生病不准进病房,又打我,锁我,仍然要作工。满了八年,又勒逼我再作九个月,是补作逃走的日子,后来不给满身纸,我出来在别处作散工。现在格颠剌司作工,每月十五圆。”

郭占供:“年六十岁,福建同安县人。作小生意,有一天在村上卖东西,遇见一个人告诉我,有生姜换我的货,我就同他走到他家内,一进门就把我锁了。夜里带我到厦门上船,给合同一张,无钱。咸丰二年十月开船。到夏湾拿卖我到糖寮,每月四圆,生病照扣,总管、管工待人不好。我见有许多人吊死、投水死的。每天三顿有米饭,又有干牛肉,食的饱。卯初起身,到戌正歇工,中间歇一时食饭,礼拜照常,割草时作到辰正歇。糖寮作满八年,另立合同两年,到别处作马夫,每月八圆五角,作满了东家送到科垄工所,作了六个月后,又到泥水匠处作工,每月十二圆;作满一年,得满身纸,在科垄地方作卖水果生意,大约每月有十五圆,剩的钱不多,因为用度大。日国的人有一多半不好的,街上遇见中国人,时常用脚踢,无人过问。”

张照供:“年六十四岁,福建泉州府人。在家种田,因与兄弟不和,卖我与猪仔馆,带到厦门上船,给合同一张,洋一圆,一套衣服。咸丰二年开船,不记得月份了。船上好,食的够,水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第一年叫我砍木头,每月四圆,照日付给,病日照扣。无论作工好歹,常打,食不饱,每天两顿有米饭、粟米、蕉子。寅正起身到子正歇工,中间歇一时半食饭,礼拜照常。满了八年出来,在别处作工多年,每月计算可有十五圆。前一年因无满身纸,被地方官拿送先辉过司工所作工。不打人,就是食不饱。现在先辉过司武官花园作工。”

陈鼎贤供:“年六十岁,福建漳州府人。向作医生的,有人告诉我说中国医生到外国可得多钱,问我去不去,我因生意不好,答应他。在厦门上洋船,给合同一张,无钱。咸丰二年八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月发给,病照扣。因我的气力不大,派的工作不完,常打。我见多人寻死,因为受苦不过,食不饱。每天三顿蕉子、米饭、干牛肉。寅初起身,作到亥正歇,中间歇一时半食饭,礼拜照常。满了八年,东家送到地方官处,勉强我叫我再立两年合同,每月六圆。满了期,领了满身纸,后就自己作工赚钱。前年因无钱,不能照章换满身纸,地方官送我格颠剌司工所作修街工一年半。无工钱,食的不饱,前天给衣服一套,一切都待我不好。”

陈阿福供:“年三十一岁,广东惠州府人。我十一岁时,被人拐到澳门,入猪仔馆,给我合同一张,我不知道意思,无钱给我。咸丰二年十月开船,记不得日子了。到夏湾拿卖入糖寮放马,因我年少,常打屁股,是用藤条,四人捺住,脱去裤子打,管工十分凶恶。每天寅正起身,做到戌初歇,一日两餐,粟米、番薯、咸牛肉、又米饭一小碟,我年少,食的饱。作了四年就被机器绞断了一只手,后医好,扣了九个月工钱,做工仍然是打。满八年期东家死了,不给满身纸,送到走路馆,作了几个月打石的工夫,无工钱。作完又送到夏湾拿工所捡烂布,作了一年,放我出来,仍无满身纸,无人要我,我只得乞食,已十几年。现在我来格颠剌司乞食,租屋住,仍须四圆一月租钱,真苦不能尽了。”

郑阿安供:“年四十岁,广东恩平县人。在家作手艺的。咸丰二年被人骗到澳门做工,我就同他到澳门,入猪仔馆打合同一张,洋二圆,未见西洋官。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科垄属下糖寮,待我极凶酷。起初有五百中国人作工,现在只得三百人,死的、逃走的俱有。我是管火轮的工夫,因机器伤了脚,医生锯断了,用木接好,仍然作工。日食只粟米粉、咸牛肉、蕉子都不常吃的。我亲见吊死、投井死、吞烟膏死、打伤后死,又有三四人一同投井死,多得很。寮内待华人比猪狗不如,真惨极了。我作满八年,脚又坏了,又请医生治好,仍在原处作管轮机工,每月二十五圆。我此时得了满身纸,可以自由,每月给米二十五磅,干牛肉二十五磅。我听见大人来,我特来科垄寓面见诉苦的。”

刘阿三供:“年三十七岁,广东嘉应州人。被邻人李阿五约到澳门,骗进猪仔馆,住了八天,打合同一张,给洋四圆,见过西洋官。咸丰二年十二月开船。船上有二十人投水死,皆因被骗上船,不愿出洋的。到夏湾拿卖到先辉过司火车路作工,司头在夏湾拿城内,管工的待我不好,常打。每天寅正起身,作到酉正歇,礼拜歇半日。每日食米饭、干牛肉,可饱。我满八年期,寻得契爷,代我领满身纸,后就自寻工做,每月大金一圆。现在先辉过司作厨子多年了。此处华人死了,就送入坑内掩埋。我想回中国,因盘川不足,尚未去。”

黄阿盛供:“年四十五岁,广东番禺县人。因作生意亏本,有人约我到澳门作工,有四圆一月,我就同他去。咸丰二年十一月开船。给合同一张,洋钱三圆。到夏湾拿卖入糖寮,东家为人平和,总管凶恶。我在糖寮内作了二十一年的工,第七年时断了一只脚,是因整车路断的,医生用木接好,东家就不叫我作重事,只叫我看门。做满八年,每月给洋八圆。去年总管忽然叫我扛石头,我如何扛得,他就把我的木脚打断了,耳又打缺了,有伤可验。总管又送我到马当萨司工所,已作了九个月整街工夫,苦的很,不作就要打,只得勉强去作,每日食粥两次,食不够饱。”

黄阿才供:“年三十一岁,广东石城县人。咸丰二年,我九岁被人拐到澳门入猪仔馆,我不肯出洋,猪仔头把我浸在水中两日,逼我立合同,未给钱,在馆内关了一个多月,下船即开。到夏湾拿卖与带兵官,做了两年侍仔,派我到山寮种瓜菜。总管凶恶的很,食不饱,时常鞭打,我屡被打伤。想去告他,被他知道,将我锁脚九个月,仍要作工,我受尽苦楚。满八年期,东家要我再立合同作工,我不肯,就送我与地方官,做了九个月无钱的街工。我有契爷,为我洗头,取纸用去八角大金,我才得出来作火头、卷烟等事。我前年买得金镖一个,价系一个半大金,我不知来历,被洋人认回,竟诬我偷的,把我送官,不由分说,拉我坐监九个月,复送到夏湾拿监房,将近十个月了,闻得今年六月可满。监内每一礼拜要作小烟三捆,约一万六千枝,倘不足数,要打十二大棍。每日食白豆粥,不能饱,常泻肚。我若有盘川,就回中国,我想在中国作花子比此地好。”

杨阿四供:“年四十二岁,广东惠州府人。咸丰三年,被人骗到汕头入猪仔馆,十二月上船即开,给合同一张,洋钱二圆。到夏湾拿卖入火车路公司,不常打。满八年再立合同四年,每月十二圆。我花费洋钱八圆五角,便得满身纸后,各处作散工多年。去年八月,我领三十人在糖寮作工,将三十人满身纸交与东家,请地方官验过不错,大众踊跃作工。因东家欠给工钱一千三百圆,工人催讨,总管要作夜工,我不肯,小地方官又想我的送钱,就说满身纸是夏湾将军出的,无作工处地名,不准在此作工,不由分说,就捉进监,又说满身纸是假的。我同他辩驳,满身纸是先请东家带去验官,验是真的后才作工,且俱有印为凭,东家说有十人纸好,二十人不好。我说何以官验时全真,此时忽然说假,前后不符,东家与官俱不能回答。东家意思想不要我作工头就好,日夜勒逼人作工。官虽有意放我,却想我送他钱,我无钱送他,故不肯放我。我们被捉十一人,已到萨故阿监房坐了八个月。我有衣服等项存在糖寮,约值几百圆,现在都拿不出来了。东家欠的工钱,官叫还我,他不肯。”

文长泰供:“年三十九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家读书,我来时才十九岁,被人拐去到江门,搭小船到澳门,见洋官,给合同一张,洋钱一圆。咸丰三年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我一帮七十五人,满八年期,只剩十五人,我见吊死九人,投糖锅一人,因打伤皮肉腐烂生虫死的十二人,又有走出山内饿死,有逃出糖寮不知生死的。我割蔗时常见人骨,有叫狗咬断筋及喉受死的,各样都有,皆是我亲眼看见。我满工时,东家送我到监房绑起来,叫再立合同。做一年工后,东家无本钱,就散了。我另立合同,在别的糖寮作一年,每月八圆五角,花了三个大金钱,买得满身纸,又认了契爷后,自己寻工。是总在萨故阿地方。我前七年见此客寓对门造天主堂,凡中国人无论满身不满身,都拿来作工,无鞋穿的人多,地下尖石头脚都戳烂了,每四人用一白人管工,稍慢就打。因此地寻死的人多,有一刻工夫投井死七人,是我亲见的,又打死、吊死的不计数。此处白人待中国人比狗不如,我所以来寓面禀的,求设法拯救。”

黄阿纪供:“年五十三岁,广东新会县人。我在福山街作吹玻璃生意,有人叫我到省城作工,后来带我到澳门,给合同一张,见过西洋官,无钱。咸丰三年正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科垄属下糖寮,初来时每日三餐,第二年来的人多,就食两餐,俱是粟米、蕉子,礼拜日不作工,因为人多,毒打异常,锁脚锁手都有的。作满八年无纸,我同帮二十个人,只剩十八人。有因总管毒打,将近满身他就自刎死了。糖寮规矩,将满身人格外毒打,故作威福、吓人。八年满身后到地方官处立合同作工,每月六圆,那时价值十二圆,他给我一半,两年作完,我寻得契爷洗头进堂,拿到满身纸。后来自己作工三年,又作散工两年,后在科垄开杂货铺,到此时计已五年了。我想即回中国,有盘川,就是出口费事,又怕路上被算计,另卖他处,所以未敢动身。闻得大人到此,特来寓面禀的。”

罗阿玉供:“年六十五岁,广东增城县人。在家耕田,有人叫我到安南作工,我就跟他走,带我到澳门入猪仔馆,不准出来,给合同一张,洋钱一圆。咸丰三年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科垄糖寮,待我凶恶,不分能作不能作,一味凌虐。食粟米、蕉子,与大众同作了五年。后来作挖金三年。八年满身,无满身纸,我因无钱拿不着纸,又立合同三年,作完回到格颠剌司工所,又到小埠作割马草工夫,无工钱八年。后来又送回此地工所,将近两年无工钱。现在做打石、扫地工夫。我食不饱,不打,不准出街走路,我无钱,也不能买东西吃,真是苦死为止。”

李阿耀供:“年五十一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广州城作机房生意。咸丰三年水荒无事作,就有沙冈姓张的带我到澳门,我知道出洋,立合同一张,收洋钱一圆,无西洋官问过。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未下船,就卖到糖栈。作工无一定的时候,作了八年满身,又作了二年,十二圆一月,不肯给我满身纸,后到开山地方作火头,每月十圆,作了两年,又到一山寮内作工,每月十圆,作了一年,又到别处做散工数年。去年被东家送到萨故阿作工所,做了四个月整街,无工钱。后来到多罗闸六个月,每天一圆,听见说到夏湾拿打纸,现在已到夏湾拿工所一个多月,无纸,在此作整街工夫,无钱。我在古巴苦无了期,极想回家,如有船,我去就好。”

徐立生供:“年四十五岁,广东丰顺县人。本业田工,被人哄我说,下洋船可得银十二圆,出洋做工每月四圆,中国六个月算洋人一年,合同八年,不过四年,做满可回来。我误信为实,同他往打合同,不料签名后,并无银给。于咸丰三年三月开船。船上相待过得,饭亦得饱,但缺淡水。到夏湾拿四十多天,被卖入糖寮,按月工银四圆,食的不好,又不得够,管工的无论做不做[4]俱打,被打难堪的,往往自缢。绞蔗时,礼拜日一样做工。不绞蔗时,礼拜日亦做到巳初歇工。我八年满工,到山寮种烟,第一年每月工银八圆半,后来添至十二圆。去年十二月被官押去多罗闸开路,每月银纸三十圆;地方官说过回时给我满身纸,现工满回来,送我入夏湾拿工所,待我好,食的饱,做整路工夫,天亮起工到酉初收工,日间连食饭共歇一时。我见糖寮华工死的皆随便弃尸,没有棺材。我倘有盘川,愿即回中国去。”

李合供:“年五十四岁,广东潮阳县人。我是作水手的,因生意不好,自己想到外国,在汕头上一洋船,给合同一张,洋钱四圆。咸丰三年十月开船。船上好,食与水尚够。船到夏湾拿卖入糖寮,每月工钱五圆,比合同加一圆,病的时过了十五天才扣工钱,待我好,食的饱,一天两顿米饭,一顿番薯,蕉子。寅正作到亥正,中间歇一时半,食饭。绞蔗时,每两礼拜歇一天,割草时夜不作工。糖寮内作满八年,又立合同作木炭工夫,作了十一年,每月七圆。满了我不肯再作,东家送到格颠剌司工所。现在工所一年零八个月,做零星工夫,食的饱,地方官不肯给我满身纸。我穿的衣服是前天给的,工所内又打扫干洁了。”

梁有德供:“年三十五岁,广东番禺县人。本来作小买卖,有人劝我澳门觅工,不料是诱我入猪仔馆,关住两个月,逼我画合同,未见西洋官,给银二圆,衣服两套。于咸丰三年十月开行。船上水菜俱不足,我一路俱病,见有三四个壮健的人,船主疑他闹事,捉出痛打,锁在船头环上,到埠才放。到夏湾拿两个半月,卖入糖寮。绞蔗时,寅初起工,做到子正方歇,中间歇六刻食饭,逢两个礼拜歇两个时辰。不绞蔗时,寅初起工,做到戌正方歇,礼拜得歇三个时辰。起初三年,东家相待尚好,后待得刻薄,食不得饱,时常打我,我被重打亦有三十遍,管工总是逼迫添工,我见有一管工华人,待人凶恶,被人打死。又见有工人寻死。糖寮内并无人逃走,因人想走,未得走脱,每被捉回责办。我八年间未曾走开一步。工满后东家要我再打合同,我不答应,将我送官做一年修路工夫,每月工银六圆。后来官准我到山寮作工三年,每月工银八圆,食东家饭,山寮东家带我洗头,入天主教。后我给巡街头目银十二圆一角五分,得有满身纸,赁地一块种菜七年。有一日我带菜上街市,路遇三个华人交头接耳说话,与我无干,忽有巡役捉我,说我带三个人走路。冤枉之极。我到故阿那海监房一个礼拜,未曾有审问,监内食不饱。有钱与监头,相待自好;若无钱,难免打骂。”

陈阿桂供:“年四十三岁,广东饶平县人。本来开豆腐店,有一朋友陈其裕请到他家饮酒,是晚即将我锁在房内,即拉到汕头落夹板船,见有几个洋人,手执合同,要我签名。船中人说,若不愿出洋,即捆抛下海。迫得答应,未曾将合同读我听,亦未给银。咸丰三年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我,系八个大金。入糖寮做工四年,转卖与别人新东家来,我又做四年工,按月皆工银四圆,食亦得够。作工稍慢就打,报病一日扣银一角五分。八年工满,问取满工凭据,东家带我见官,限十五日要觅得新东家,我找得东家立合同四年,初两年每月工银十二圆,后两年工银十六圆。四年满后,官捉入夏湾拿工所,做十一个月无钱官工,随有洋人雇我做工一年,每月工银十二圆七角半,工满仍将我送萨故阿工所,做五个月官工。以后又立五次合同,每一年期,每月工银十六、十五、十八、十七、十二圆五角不等。去年官押我往多罗闸做工六个月,每月银纸三十圆。说过多罗闸回来即给满身纸,不料工满仍送我来夏湾拿工所,已经五个礼拜,日日整街。我在糖寮时,见工人死者,随便浅埋,并无棺材。我不愿在古巴,回得中国乞食,亦是愿意的。”

何锡供:“年四十岁,广东顺德县人。读书无成,于咸丰三年十月,有香山人阿二劝我到澳门觅工,不料骗我入猪仔馆,关住四十日,不准出,交我合同一张,洋银二圆,合同内话未读与我听,就拉我下船即开。船上淡水短缺。到夏湾拿即将我卖入糖寮。同帮二十余人,每日寅正起工。绞蔗时做到半夜,礼拜照样。不绞蔗时天黑收工,礼拜无事。每日三餐,两餐有米饭,一餐番薯,食的时刻系巳正一餐,午初一餐,戌正一餐。东家尚好,总管极恶。我同帮二十余人,有两个自缢死,有四个跳井死。工人报病,多是被打。我做满八年,得了满身纸,在糖寮内再作两年,每月工银十七圆,两年满后,在糖寮开一小铺,娶一黑女人,另在小埠住家作雇工,头人诬我雇逃走的人作工,官捉我坐监,现时到故阿那海监六日,旧东家尚照顾我。我所开小铺仍在糖寮,做雇工头人已经十年,常有四五十华人可以雇得,我所雇工价系论出糖多少,不论做工时刻,钱是交我发给工人,总是我说明有一定工钱,因他们满身纸总存在我处,可随便辞他及扣工银,所住小埠近在贼作乱地方。我赔了好多钱,想急回中国,但是我此时仍欠账,不得清还,不能动身。”

梁恩供:“年四十岁,广东开平县人。向做鞋,因与胞兄争吵,有人劝我到澳门觅工,不料被带入咕行,关住一月,逼我见西洋官,打合同,给银一圆。于咸丰三年三月开船。船上饭水俱不够,又不准上舱面。到夏湾拿一天,一帮十五人,卖到糖寮,卖我系十二个大金。起初三年相待尚好,食的饱。后换新东家,食不得饱,相待刻薄,时时被打。我同帮十五人四个自缢死的。有番禺人梁百胜,在蔗田做工,总管骂他不会做,将他鞭打,梁百胜说,我不止会做蔗田工夫,并会煮糖。总管大怒,用棍打伤他肋骨,并打破头颅,我同帮见打得凶恶,共劝说总管,反将梁百胜绑在马尾拖回见东家,并说众人要闹事,东家将众人闸脚收监,梁百胜当即殒命,尸首掷弃拉杂堆内。我们锁三个礼拜才放,放后我同帮三人走向番官投诉,东家的写字的人送番官银一千圆,总管的又送地方官四个黑人,地方官遂不依我们说,仍将我们交回糖寮,叫东家锁我们的脚,带链做工一年,时时叫黑人跟住,随后又将我及同帮九人俱送到东家的别间糖寮。做满八年,我问取凭据,写字人说,东家不来不能出主意,我候了有一年,照旧做每月工银四圆,仍不见东家回来。我们出去心想告官,写字人又送银与巡街的,见我出去,就拿我们,说我们逃走,地方官又将我们交回锁着,做四个月工才放。后过了五个月,将我们送官,勒我们同到别人糖寮,立合同一年,每月工银六圆。工满后我们分散,不知同帮九人在何处了。后我领了满身纸,作工多年,挣的钱够度日。后因满身纸失落,我想再领一张,官要三个大金,照数与他。此刻在马当萨司作厨子,每月二十五圆。”

赵育供:“年五十七岁,广东香山县人。被亲戚带到澳门入猪仔馆,未见西洋官,上船给合同的。咸丰三年正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马当萨司火车房作工,待我尚好,食的饱。作满八年,又作六年,每月十七圆。后到糖寮作了四年,食不饱,米饭不常有,待得不好,常打。我作满期,问东家要满身纸,东家不给,送我到夏湾拿工所,作了两年修街工夫,无工钱,食不饱,又待我不好。后来到糖寮作了两个月,每月十二圆,东家看我太老,送到格颠剌司工所。总管好,食的饱,一天两顿米饭。管工不好,不公道,常打我。因为我年老,不及年轻的快,不准我出门。我是一个钱都没有,不知何日放我出去,我心里很[5]不服,我真受冤屈了。”

潘明供:“年四十四岁,广东揭阳县人。在家种田。咸丰三年因赌钱,欠猪仔头的钱,就带我到汕头上船,给合同一张,又洋钱四圆,衣服两套。正月开船,船上好,食的饱,有水喝。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生病照扣。总管同管工的人常打,并不为错事。一天两餐蕉子、粟米、咸牛肉,可得饱。因为受不来苦,自己寻死的多得很[6]。每日寅正起身,作到子正歇,中间歇一时食饭,礼拜不停。割草的时,礼拜作到巳正歇工,夜不作工。我在糖寮共作了十年,满工后每月十二圆。后来得了满身纸,就自己作工。去年生病不能去换满身纸,所以送到萨故阿工所,来了两个月,作无钱的工,食的是粥与面包。前天有米饭给我们食,仍是食不饱,昨天有新衣服给我们。”

李通供:“年五十三岁,广东潮阳县人。我作药材生意,咸丰三年有人约我到汕头看戏,就带我上猪仔船,给合同一张,洋钱四圆,十一月开船,船上待人好。到夏湾拿卖到糖寮,第一年每月工银三圆,第二年每月四圆,病照扣。待人不好,总管、管工的常打人,并无错处。食的够,每日三顿粟米、番薯、蕉子。寅正作到子正歇,中间食饭,歇息一时二刻,礼拜照常。割草时不作夜工,礼拜巳初歇工。锁过我一月,是因我告官无米饭吃的事。作满八年出来,另立合同在瓦窑内作工两年,每月八圆五角。后来又在别处作散工,前两年因地方官查出无满身纸,拿到萨故阿工所,现在作无钱的工,食不饱。”

吴越供:“年四十八岁,福建漳州府人。打鱼为业,有一天我到姑母家去,回来在路上遇见一个人,约我到厦门米铺作工,说有多钱,到厦门锁在屋里一个月,带到船上,给合同一张,拐我的人拿了十二圆去,我未得钱。咸丰三年开船。船上投水死约二十人,因待得不好,又怕出洋,所以就寻死了。食的不够,水也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月[7]付的;如病了有一礼拜,就扣工钱。管工的不论何时常打。每天两顿粟米、蕉子、咸牛肉,食不得饱。寅初起身作到子正歇,中间歇息一时食饭,礼拜照常。糖寮寻死的人,多因为受不来苦。有时禀地方官,官不问。作满八年,又强我再立合同两年,每月洋钱八圆,作完了出来,就用去大金五圆半,买了一张满身纸。现在格颠剌司卖水果,已经多年了。”

陈得林供:“年五十三岁,广东揭阳县人。在家种田,因为赌钱输了,怕父亲责备,就走到汕头,听见说外国作工钱多,就上船立合同,看过我明白,收了六圆。咸丰三年十二月开船,船上好。到夏湾拿卖到糖寮,东家尚好,食的饱。每月四圆,每天寅初上工,做到子正歇,中间歇一时半食饭。割草时礼拜不作工。作了三年,因与人吵嘴,就转卖别处糖寮。作了两年,又转卖与东家之兄。又作三年,共作满八年,另立合同作石炭工夫两年,合同内每月六圆,只给四圆。作满了到格颠剌司,被地方官拿着,叫我作六个月工,因为腿上生疮,叫我在工所打石。病重送到病房住了几个月,稍好去作卷小烟工两年,每月八圆五角。满了又送回工所,至今仍然在工所。食的不饱。寅正上工,作到酉初歇。古巴地方极不好,我不愿在此长[8]久,情愿回家去看父母、妻子。在此地华人死了无棺木,有时埋的时候补[9]把衣服脱去。”

姚阿押供:“年六十五岁,广东潮阳县人。在家作小本生意,因生意不好,有人告诉我到外国赚钱容易,我就到汕头上了一个外国船,给合同一张,洋钱四圆,一套衣服。咸丰三年开船,船上好,有食的,甜水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工钱四圆,按日发的,病时照扣。总管、管工时常打我,每天三餐米饭、蕉子、粟米、咸牛肉。满了八年再立合同四年,每月十圆,作完了东家代请了满身纸。后来在外头作了九年多工,赚钱不多,够用的。后来巡捕把我的满身纸要了去,就送我到科垄工所。现在工所作工,无工钱,食的可以饱。”

周润腾供:“年四十四岁,广东嘉应州人。在家种田,因赌钱输了,自己愿出到外国作工。到汕头上船,船上收洋一圆,衣服一套,鞋一双。咸丰三年十一月开船,船上食的饱,水也有。待人不好,有一天我在船头洗衣,不留心连桶一起都抛下海,船主看见,立刻叫两个外国水手捺着,用外国粗绳打,我后病了三天。又有一人,因为鱼臭了,告诉大伙,被水手打的很[10]重,几乎打死了,也是船主叫水手打的。到夏湾拿卖到糖寮,系九个大金钱。糖寮绞蔗时,寅正起身,到子正歇,中间歇息一时,礼拜照常。割草时里不作工,礼拜日巳初歇工。食的是粟米粉、薯仔、蕉子、咸牛肉。如果有人死了,不准别人去送葬。糖寮规矩,不准出门,必得总管凭据才能出去。第一年工钱扣回十二圆。他说在汕头付过,实在未收。后来每月四圆现银。满八年,同我一帮三十一人,只剩十五人。我因作满工,要出来,地方官勉强我又作两年,第一年每月八圆五角,第二年十二圆七角五分,满了东家送到科垄工所,作了四个月整街工夫,前三个月无工钱,第四个月有八圆现钱,作完四个月,管工所的人代我寻得契爷,带我去洗头,我就算入教,给了先生一圆二角五分。后就自己作工,剩了几个钱,拿了两块六角洋钱,给日国人代写禀帖与地方官,请发满身纸,后来花了十七圆使费,领到满身纸,内注明是不要钱的。凡中国人不入教,死了不准埋在坟地内。我的契爷收的人多的很[11],都是要送礼物送钱的。现在我仍在科垄工所作工。”

罗富崇供:“年五十九岁,福建上杭县人。作剃头生意,到汕头想到外国作工,到后上船,给合同一张,洋钱八圆。咸丰三年十二月开船,船上食的饱。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日照扣。糖寮待我不好,总管、管工的常打。食的粟米、番薯、蕉子,不得饱。寅初起身,到子正歇,中间共歇一时半食饭,礼拜照常。我作满八年,再立合同两年,每月十圆。后领得满身纸作散工,每月十五圆。现在科垄作工。糖寮内中国人死了无棺材,随便埋葬。”

沈阿九供:“年六十岁,广东普宁县人。在家种田,因为赌输了不敢回家,就到汕头坐在路旁。有人问我,我告诉他输了钱,他问我肯到外国否,我答应了,就跟他上外国船,给合同一张,无钱,合同的话都讲给我听。咸丰三年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月发给。食不饱,待我不好,无故即打。我同帮三十六人,到八年只余九人。每天寅正起身,作到子正歇,食饭歇一时,礼拜照常。不绞蔗时,作到亥初或亥正,礼拜不作工。我作满八年,又立合同在瓦窑两年,每月洋钱八圆。又糖寮一年,每月十二圆;锯木作一年,每月八圆五角;种烟三年,每月十一圆;夏湾果铺一年,每月八圆五角;作厨子两年,工钱俱是八圆五角一月;放牛一年,每月十二圆。后到多罗闸作了六个月,每月票洋十五圆。作满送到夏湾拿工所,在工所一个半月,待我好,有食的,卯初上工到酉初歇工,食饭歇一时,就是无工钱。我见糖寮内人死,随便埋葬,无棺材。古巴地方太坏,我想回中国。”

陈阿应供:“年四十二岁,广东新会县人。我在家作卖木柴生意,咸丰四年有人说有四圆一月的事做,我不晓得出洋,我就跟他到澳门,打合同一张,收银一圆,未见西洋官。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待人不好。初来时,前六个月有饭食,后来就兼杂粮了。打死人是用棍打,吊颈、投水死都有,我亲见吊死的最多,煮糖地方有一绳吊死两人,东厕睡房我都见过吊死人。每天寅正上工,作到子正歇工,每日食粟米、干牛肉、蕉子及一小碗米饭,食不饱。作满八年无满身纸,送到地方官处,又立合同三年,每月十二圆。作完了又作散工一年,每月十圆。作完送我入科垄工所,作打石工夫,无钱,有饭食,不饱。后来又立合同三年,每月十圆,作完了,又送回工所打石,无满身纸。我如有满身纸,每月可值二十圆工钱。我问他要纸,他说现在无纸出。此刻在火车头作工,已经三年了,如果不作,就送到工所作无钱工夫。此等情形是勒逼要作的。糖寮礼拜不作工,绞蔗不歇。我有钱,无满身纸,也不能回去,今特来寓面诉冤苦的。”

陈阿吉供:“年四十二岁,广东南海县人。我被陈阿五骗到新州府打工,就带我到澳门立合同一张,给银二元,见过西洋官。咸丰四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火车公司,待我不好,常打的,打伤的也有。如作工东家不合式,就锁脚,进监房,我也锁过三四次。作了八年无满身纸,又作六年,每月十二元。作完我到中国领工头处,作火头作了四年,捉到科垄工所,来了一年多,作整街工夫,无工钱,食不饱,打的少些。现在仍然无满身纸,只好作到死为止了。”

梁阿照供:“年六十八岁,广东新会县人。我在前山开香铺,有向来共买卖的高阿苗说去上海作生意办货,我也想去上海买货,他又约我去游玩,我带了几百银子,同他到澳门街落船,我怕错上猪仔船,他说一定是上海船。不料上船就是猪仔船,高阿苗转眼即不见,我明白被骗了,真是想不到。我带有现银,即与船上的人商量用银赎身,船主不肯。我家内有妻室,有儿孙[12],都不知道,只认我去上海。我上船后无合同,无钱。咸丰四年九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入萨故阿糖寮,作了八年,每日打的毒的很[13],行慢一点,都要打,无的饱,同帮三十人,狗虱咬死有十五人,自己寻死几人,到满身时只剩几个人了。无满身纸,司头作贼,管工的带我到科垄走路馆作工,无工钱,作了一年多,又送到糖寮作了五年,每月十二圆,作完送到格颠剌司工所,由工所立合同,出去作工五年,未打过,将就可以食饱。去年到此地,现在尚未寻着东家,我作整街工,不论何事皆要作官说。我满工他晓得,叫我寻着东家,就有满身纸给我的。起先东家已作贼,何处寻,是以不得满身纸了。现在早上多发两个面包与我,此地的饭,我年老可以食的饱,年少的人食不饱的多。先时糖寮内有店铺,是东家开的。前十几年都是给钱,不给银纸。”

张长贵供:“年四十二岁,广东嘉应州人。我去潮州,被老黄拐到澳门,他说作工每月有二十五圆,我跟他去上船,打合同一张,给三百铜钱。咸丰四年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烧瓦作工,作了八年,六年无工钱,又立合同二年,每月大金半圆。无的饱,打的毒的很[14]。每日食两顿,皆番薯,一个月约有两顿米饭。打伤后进病房,死的多。我作满又立合同一年,寻得契爷作保,用大金一圆。洗头后,自己做工两三年,作山寮,自己耕种六年,娶了一个妻,生子无事。地保问我借钱,我不肯;我有一个马鞍,买三圆大金,他又问我借,我不肯,后来有中国人不见物件,地保就说我偷的。因为我的儿子生病,出埠买物,地保说我出埠换钱去,中国人说不是我偷的,地保说一定是我,就送我到故阿那海坐监,坐了二个礼拜,官未问过,我不晓得怎样。我的妻子是白人,生呱子,才一个月,因为别人不喜欢,我实在不犯事,无罪。我娶亲是进过礼拜堂的,我穿的新衣服是前两天发的。管监头前几天打,后来我给他三圆二角五分,他就不打。我在监内有粥食,有番薯、咸牛肉,每日食两顿,我食不饱,坐监实在冤枉了。”

钟阿振供:“年四十五岁,广东新会县人。被人拐到澳门进猪仔馆,打合同一张,收银四圆,未见西洋官。咸丰四年开船。到夏湾拿卖身烧石炭厂作工。待我不好,一帮七十人,只剩十一人,打死的也有,走的也有,寻死的也有。我作满八年,无满身纸,送到工所另立合同。到夏湾拿城内各处作工,约有十年,后又立合同两年,在三打格阿打里那糖栈内,现已作完,他说合同是六年,仍要作四年。待我比从前好些,不作夜工。我来此将近二十年,仍是无满身纸,如何能回中国?如何能余钱?”

陈阿和供:“年四十二岁,广东南海县人。本做藤几生意,同伴四人闻得澳门招工钱多,就到澳门去,进猪仔馆。第二天到西洋官公馆,就收住了四个月,不准出门。我要见官,外国人不准,又凌虐不堪,总见不着官。咸丰四年三月开船。船上食的不饱,水尚有,未打过。到夏湾拿卖入糖寮,东家是住在夏湾拿,总管恶的很[15],若作工稍慢就要打。寅正作到戌初歇,有时作夜工,礼拜日作到午正歇。食的饱,无米饭。每月四圆。作满八年,又立合同作一年。我虽不愿意,亦无法想。作完了一年,寻得契爷作保,地方官给了满身纸,花了三个大金。后种蔗六年,作完又到萨故阿种蔗,是短工,每月约二十圆。作了五年,因为换满身纸,就交给工头代换,又交使费半圆,不料工头逃走,连我的满身纸带了去。我是实话,后来我就被官查着,送到萨故阿工所。我的保人现在作乱地方,寻不着,我另在萨故阿开了一个小饭店,地保是认得我的,别人认得我的多的很,我到地保处商量,要别的凭据。他问我要钱买,我原有四百多元,被人借去不还,不能买纸。他送我到工所作修路及各样工夫,地方官不准我出去。此地虽有米饭,食不饱,偶然打,不重。我如有盘费,再能多二百元,就可回中国了。”

张二供:“年七十二岁,广东惠来县人。做卖水菜生意,有人拐到艇船上,说要我的菜,我就下船,不准上岸。带我到澳门猪仔馆,住了二十天,又带上船,给合同一张,洋钱八圆,合同内的话未解与我听。咸丰四年开船,忘记月份。到夏湾拿卖入糖寮,作了八年,每月四元。作工稍慢就毒打,食的不好,又不饱。我记不清楚作工时候,总在天亮以前起来,半夜才歇工,食饭的时候歇的工夫短,礼拜照常。满了八年,又到马丹萨司工所作工,计十一年,无工钱。后来送到多罗闸六个月,每月票洋十二元。我老了,无力作工,所以不要满身纸。多罗闸作完送到夏湾拿工所,来了三个月,作整街工夫。卯初起身,到酉初歇,天里歇一时食饭。工所别样待我好,只是食的不饱。我见糖寮死的人可埋葬,无棺木,无衣服。我想回中国,无盘费,现在年老无用了。”

张开供:“年四十四岁,广东揭阳县人。卖水菜生意,因赌钱输了,到汕头闻得出洋工钱多,就上船,给合同一张,洋钱四元。咸丰四年十二月开船。船上待人尚好,食的饱,甜水不足。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期发的,待我不好,食不饱,一天两顿,或米饭,或粟米、蕉子。卯初起身,作到子正,歇工、食饭共歇一时半,礼拜照常。割草时不作夜工,礼拜作到巳初歇工。满八年期,用两个大金买得满身纸,自寻工夫,作了四年,因为失落了满身纸,巡捕查出拿到科垄工所。现在在工所,作了八年,无工钱,待我尚好,食的饱。”

王水头供:“年六十四岁,福建南安县人。在家种田,因穷难度日,到厦门上外国船,给合同一张,未给钱。咸丰四年开船。船上不打,食不饱,水也不足。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期发的,生病照扣。作工夫慢就打,食不饱。寅初起身,作到子正,中间歇一时半食饭,礼拜照常。作满八年,东家勒令再作六年,每月八圆。又作满了,我不肯再作,东家不给凭据请满身纸,就送到先辉过司工所,作了六年无钱官工。待我平平,只是食的不饱。”

容阿彩供:“年四十二岁,广东新会县人。我因贼乱,被人拐到澳门,送入猪仔馆,到西洋官处给合同一张,洋钱四元。咸丰四年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我同帮二十人卖到糖寮,作满八年,只剩十二人,寻死四人,病房死几个人,都是因受苦死的。食的不饱,工夫难作,常打,又常锁住打,是因为无力作工,又为私自走,及作工时困倦,有时并不为事亦打。绞蔗时,一日夜,食饭、睡觉只歇两时,礼拜照常作工。割草时,歇的工夫稍为多些。前有一人逃走,被他拿回,总管锁住用粗木棍打死了,地方官也没有治他的罪。我满了八年,领得满身纸后,自己作工,现在科垄作工。”(www.daowen.com)

吴阿侯供:“年五十岁,广东潮阳县人。在家耕田,有人同我说外国真是好,工钱又多,又无重工,他说:‘你要是喜欢去,我找船给你,只管去,如果不好,两三个月就可以回来了。’未见过西洋官。临下船时,给我合同一张,未读与我听,也未拿钱。在汕头下船,是咸丰四年正月的时候,上船即开。在船上,大伙打我,因叫我作事,我晕船不能作,他就打。船上食的饱,水不够。到夏湾拿住了八个月,卖到糖寮是二十五个大金,作了八年,四圆五角银纸一月,按月支的,病时要扣工钱。作工稍慢就打,起身慢亦打,因不准出门,故不能告状。每日食一顿米饭,一顿粟米粉。作工是寅初作到子正,内歇一时食饭。不绞蔗时,无夜工。礼拜日,寅初做到午正歇,常年如此。八年之后,东家将我送到地方官处,作了官工五年,无钱的。后来种烟叶与番薯一年,每月八圆五角。又送我到科垄工所,作官工三年。作完后,又种烟,约二年,每月四圆五角。期满去多罗闸作六个月,每月三十圆。回来夏湾拿工所住了五个礼拜,不打我,食不够。作工天亮作到酉初,内歇一时食饭。糖寮内人死的无棺木,无坟。我如有盘费,就有好事,我也不肯多住一天了。”

李阿能供:“年六十一岁,广东饶平县人。因为赌钱输了,有猪仔头借钱与我赌,我不能还他,就到汕头上船,给我合同一张,洋钱四圆。咸丰四年十一月开船。船上待人好,食的饱,到夏湾拿卖我入糖寮,是二十个大金,每月四圆,按月给。作工不论好歹,常打。我因为待我凶恶,我就投井寻死,他们又救我起来。每天两顿粟米、蕉子、干牛肉,食不饱。寅初上工,作到子正歇,内中歇一时食饭,礼拜照样。作了八年,得了满身纸,后来就作各项散工。作了十年,每月十五圆、二十圆不定。前一年失落了满身纸,被巡捕拿到萨故阿工所做官工,无工钱。如果能放我出来,我可在糖寮自己作工。在此地饭食不够,新衣服是昨天发的。带锁的工人昨天放了。”

何阿官供:“年五十二岁,广东香山县人。在家作瓦匠,有朋友住在澳门,约我去作工,每月四圆。到澳门进猪仔馆,住了三四天,给合同一张,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告诉我四圆一月,未见过洋官,后来上船就不准上岸。咸丰四年十二月开船。船上待我好,食的够。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八年之内每月四圆,管工黑人有时打别的工人,打的凶恶。我作满八年后,拿得满身纸,到别处糖寮作放马工夫,每月六圆,作了几个月,我的满身纸交与东家。有一天在路上走,未带满身纸,被巡捕拿着送去修水沟。后来又到别处共作了十年,俱是官工,无工钱,一年两套衣服,饭不饱,又不好。后送到多罗闸,那里的人不要我,我不知道是何意思,共有五六人送到夏湾拿工所。我来此六个月,作工无工钱,食的饱,作工不苦。我不食鸦片烟,有盘费,我定要回中国。如不在官工局,我另去作工,可得八圆或十圆一月。”

温阿照供:“年四十五岁,广东增城县人。因有胞兄在麻六甲作生意,我去寻他,到澳门被张三骗入德记猪仔馆。咸丰五年十一月开船,未见西洋官,有合同,给洋钱一元,衫裤一套。船主不好,不够饱,不给水,又任意毒打,死的人多,死了就抛入海中。到夏湾拿住了两个月,卖到萨故阿糖寮,是六个大金钱,我不愿作工,他仍然送我回夏湾拿,又卖到烟铺做了十几天,铺头收了,又送到行卖到格颠剌司糖寮作工。待我凶恶之至,无的饱,又乱打。丑正起身,作工到子正歇工,中间歇一对,食粟米、蕉子,干牛肉。割蔗时,作到巳初歇工。同我一帮四十五人,死了二十六人,吊死、投井、又打死的都有,这些人我都记不清名字,因为那个时候,我也要死,心已乱了。只记得两个熟人:打死的名阿来,因锁住用木棍打,又用刀戳死的;又一个名阿三,是吊死的,皆是受不来凌虐,不愿生活的。死了的人,就叫黑人拖去,随便抛弃。我在这个东家作了八年,不论各样苦处都受过了,现在身上还有伤痕。八年后,认了一个契爷,代我出钱打了一张满工纸。我告诉他要回中国,惟时我的盘川不够,就住下了。到夏湾拿作火头,作了十年。现在工夫没甚苦了,每月二三十元银纸不等。满身纸一年一换,出街必须带在身上,不然就要捉去作官工。从前捉到无纸等人即锁脚,现在不锁了。我看见作官工的人,是无衣服给的,因为听见大人来,就现给衣服穿了。我十多年都聚不起钱来,现在虽想回家,仍无盘川,故不能如愿,特来夏湾拿寓叩见大人,并求作主的。”

冯阿秀供:“年四十二岁,广东三水县人。在家种田,因为贼乱,到省城被人骗到澳门打工。到猪仔行,不准出门,打合同一张,收银一圆,见过西洋官。咸丰五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萨故阿糖寮,待我凶恶,毒打异常。有吊死、投井死。每日有蕉子六条,干牛肉不一定。计一日夜,歇息一个半时辰。不绞蔗不作夜工,到戌初歇。满八年期,同帮十五人只剩四人,死的、走的都有,我亲见吊死五人,又有病死的。满身后再立合同三年,每月十圆、十二圆不等。寻得契爷给地方官写字人大金三圆半,得了满身纸,后来自己作工。此刻有纸的人也是一样凌虐。我满身后捉过数次,说满身纸不好,叫我作打石工夫,与无纸的一样,我又花钱请契爷保出。凡中国人在此地,不准两人同行,如或同行,地方官及兵看见就要打的。今特来萨故阿寓面禀受苦情形的,求作主的。”

吴阿清供:“年四十二岁,广东潮阳县人。在家种田,后来在衙门内作火头。咸丰五年潮州贼乱,我到汕头想到省城,遇见揭阳人阿致,叫我出洋作工,有三十圆一月,好的很,我就同他下船打合同,无钱。九月开船。船上投海死两人。到夏湾拿卖入科垄糖寮,东家待人凶恶,天天用牛皮鞭毒打,又脱裤子打,有时打死人,我一帮五十人只剩二十五人,投井死、吊死、自刎死均有。作完八年,不给满身纸,我就走出来,在乡下糖寮作了八年,每月十二圆。作完了到此地两年多,自己作散工,尚可下的去。今日听见大人来,特来格颠剌司寓递禀。我们在此行街,遇见黑人、白人,俱任意欺负,或抛石头打,有时天黑不独打人,即抢物件,人事极坏,视中国人如猪狗一般,实在可恨。”

张阿林供:“年三十二岁,广东潮阳人。咸丰五年被人拐到汕头,下船即开。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待我凶恶异常。一日夜歇两个半时辰。食的粟米、蕉子。作了八年满身,有满身纸,自己作各样散工。去年作砍木柴工,被大树倒下把臂膀打断了,就到医房医治,用去四个大金,四十几天才好。自己钱用完了,就作乞食的,无屋住在四处的睡。我作糖寮时打是常捱的,年少未打伤。闻得大人来,特来格颠剌司寓面诉受苦情形,求作主的。”

崔安供:“年三十六岁,广东新会县人。向来做纸生意,有邻人温阿珍对我及表亲八人说,到澳门可觅工做,不料带我入虏那哈猪仔馆,关住三日,逼我去打合同,并无银给,我得有衣服一套下船,于咸丰五年十月开行。船上水饭俱不好,我被打两次,皆因饮水未先说知,我见有八人绑打甚重,系船主疑他闹事,打后有两个带锁到埠。每次十人一班上舱面乘凉。到夏湾拿同帮九人卖入糖寮,每名八个大金。绞蔗时,丑正二刻起,做到子正二刻歇工,礼拜不歇。不绞蔗时,寅正起做,到亥初歇工。礼拜日,做到巳初歇,申正又开工,做到亥初歇工。日食番薯、粟米粉、咸牛肉。初到糖寮一年,硬扣银十二圆,说是还澳门得过数目,以后每月四圆,报病即扣。我被打有三遍最重,又被锁多回。头一次报病请他准我进病房,被他锁打;第二次因十一二点时眼困;第三次因我不肯饮泻油。我八年之内,亲见一管工的被人斩死,又一个被人打死。斩死管工时,捉去二十四人坐监,打死管工,捉一人打死。我满身后送地方官四个大金,取得一张满身纸,出外做散工。现时在萨故阿地方做火头,每月银纸十五圆,计算十五圆银纸,无异中国实银七圆。此间无物不贵,我每月工钱俱花去买白鸽票银三圆。”

陈亚振供:“年四十九岁,广东潮阳县人。本来业农,有人对我说:‘出洋作工每月可得银四圆,做足八年准听回乡。’我误信他话。咸丰五年同到汕头落洋船,给我合同一张,并无银给。到夏湾拿住卖人行一夜,即将我卖与糖寮,每月工银四圆。我们作工夫慢被打,有时无缘无故亦被毒打。食既不好,又不得饱。绞蔗时,寅初起做到巳初,歇半时又起工,做到午正歇,未初二刻又起工,做到子正收工,礼拜日一样。不绞蔗时,不作夜工,礼拜日巳初歇。我在糖寮做了十年,出外在瓦窑作工两年,每月工银五圆,得有满身纸,仍回瓦窑五年,每月工银九圆。忽被人将我满身纸收去,并拉我出马当萨司工所。我到工所两年,先日有工作,现在腿生病不能做工,工所不甚打我,每日稀粥、面包,食不饱,又无工钱,冤苦之极。”

林阿二供:“年五十一岁,广东潮阳县人。本系业农,咸丰五年有一人同我往汕头看戏,起初不知他系猪仔头,被他带我落船,给我合同一张,并无银给。正月开船。船上相待尚好,食亦得饱,但水不足用。到夏湾拿将我卖入糖寮,每月按期给工银四圆。总管、管工常打人,有同帮四人被管工打得厉害,两三日内身死。一日两餐皆系蕉粟、番薯,并不够饱。寅初起做到子正歇工,内歇一时二刻食饭,礼拜日一样。我做满八年,立合同作工九年,在三个东家处,都是每月工银十二圆。后来满了期,送我出萨故阿工所做官工,并无工银,仍要受饿,苦楚比之糖寮更甚。前在此工所每餐止给稀粥,此两三日发有米饭,因闻得有中国官来查,亦派些新衣服与工人着,并未发齐。”

徐日供:“年四十五岁,广东增城县人。本业耕田,后来有事到澳门去,听见猪仔头说夏湾拿做工容易赚[16]钱,带我见西洋官打合同,给银一圆,衣服两套。于咸丰五年三月开船。船上待我好,只是饭与水不够。到夏湾拿猪仔馆住一个月,将我卖入糖寮。头一年每月按期支工银三元,以后四元,病日除扣。东家住在夏湾拿,权柄全在总管手里,时常打人。有一日忽将我锁脚链四个月,系总管疑我要杀他。寮内一日两餐,食蕉粟、番薯,不能得饱。我亲见有数人捱苦不过,自缢身死的。绞蔗时,卯初起,做到子正歇工,内歇一时食饭的,礼拜日一样。不绞蔗时,不作夜工,礼拜日子初收工。我做满八年,东家要我多作两年,每月工银十一元,作满两年得有满身纸之后,出外自便,牵扯计算在外,每月约可得银二十元。现在萨故阿作工。”

林阿秀供:“年五十三岁,广东海阳县人。本业裁缝,听见人说西班牙属地赚钱容易,我于咸丰五年间到汕头海口落船,收合同,收银二圆,即日开船。船上淡水不足,相待刻薄。我到夏湾拿住了两个月,将我卖入糖寮。每月工银四圆,管工是黑人,时常打我,同帮有捱打不过,气忿自缢者数人。一日两餐,皆系包粟、番薯、干牛肉,食不饱。寅正起工,做到子正,内歇一时食饭,礼拜一样。八年工满,东家勒我再立合同做六年,说过六年后,给我满身纸,不料工满,仍不给纸,反将我交地方官。官送到先辉过司工所做官工,作到此时,未得过分毫工银,我想起还是愿意回糖寮。”

黄箕供:“年四十岁,福建晋江县人。本来耕田,父母俱没,亦无亲戚,自想出外打工,遇着一人说西班牙属地容易觅工,我随他到厦门落船,过澳门打合同,收银四圆,衣服两套。于咸丰五年开船。船上食得可饱,淡水不足。到夏湾拿次日,卖入糖寮,按月支银四圆,病日除扣。做工稍慢即打,若是要米饭吃,也是打。每日两餐,食系番薯、包粟等物。绞蔗时,寅正起工,做到子正,内歇一时二刻食饭,礼拜日不歇。不绞蔗时,不作夜工,礼拜日做到巳初歇工。我做满八年,在别的东家处立合同一年,每月工银十圆。后来我用大金一个,买得满身纸一张出外做工,有时买零星等物,有时亦在糖寮作绞蔗工,通扯计算,一月均可得银十五六圆。”

许数供:“年四十六岁,福建泉州府人。向卖生果,因有人同我说西班牙属地佣工容易赚钱,问我愿去否,我应允,同到厦门下船。在船上给我合同,并无银给。于咸丰五年正月开行。跳海死一人。相待尚可过得,食亦得饱。到夏湾拿三天,卖入糖寮,闻得我身价系十个大金。初到十一个月,每月工银三圆,以后四圆。寮中管工待人刻毒,我亲见受苦不过,自尽多的很[17]。总管凶恶,有事无事以打人为乐。食既不好,又不得饱。每日寅正作到子正,内歇一时食饭,礼拜日亦是一样,病亦要做工夫,不做即打。我捱满八年,用六个大金买得一张满身纸,出在人家做火头四年,每月工价二十圆。现在马丹萨司自开小烟铺子,不能再做重工了。我未剩钱,因为衣服各物昂贵,用度大之故。”

林阿陆供:“年四十一岁,福建晋江县人。作小工的,有人约我下夹板船做工,不料落舱即关住,不得上岸。并未见过西洋官,在船交合同一张,未读与我听,给洋银一圆。咸丰五年十一月在厦门开船。船上相待尚好,食的可饱。到夏湾拿猪仔馆住了一个月,卖入糖寮,不知卖多少银子。做了两年就逃走了,因寮内受不来苦,又因稍有错怨治太恶,食的不饱。绞蔗时,寅正作到子正歇,内歇一时食饭。不绞蔗时,仍要做到亥正。我逃出十六个月,被捉回,转卖夏湾拿城人家,做工约四年。我现仍在夏湾拿城自己作工度日,我是作厨子的。”

陈万生供:“年四十一岁,福建漳州府人。在家种田,因为穷苦不能度日,自己情愿出洋,上了海船,到油头又上洋船,领合同一张,铜钱一千六百文。咸丰五年正月开船。船上淡水不足,食的可以饱,待人尚好。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工银四圆,按期发的,生病扣除。糖寮待人各样俱不好,无论作工不作工常打。绞蔗时,寅初起身作到子初,中间食饭歇一时半,礼拜日照常。割草时,夜不作工,礼拜日寅初起工做到巳正。我作满八年,又立合同到别处两年,每月七圆。满了又立合同一年,作烧木炭工夫,每月十圆。后来又作厨子一年,每月九圆。又到糖寮一年,每月十二圆。又到菜园一年,每月八圆五角。后来又作本炭四年半,每月九圆。作满了,东家带到地方官处请满身纸,他不肯,送我到格颠剌司工所作整街工夫。无工钱,食的不饱。早两天有新衣服发给。从前在地下睡,听有中国官来,就收拾好了。”

何海供:“年三十四岁,广东番禺县人。咸丰五年,我才十五岁,有人告诉我,约我到金山,就带我上本地船,先到香港,后到澳门入猪仔馆,住了一个月,给我合同一张,说作工八年,每月四圆,未说到那里去,做何事,上船即开。船上食的饱,未打过。到夏湾拿卖到鞋铺,在萨故阿地方,是卖二十四大金钱。东家待我不好,常打,至今尚有伤痕可验。打我是因为学作工时慢。食的饱,生病时如果十五日就扣工钱,有医生治。礼拜作工另外给钱,作四对鞋给一圆。满八年无满身纸,东家送到工所作整路工夫。作了一个月后,又立合同一年,仍是做鞋工夫,每月十二圆五角,东家比前好些,有时也打。作满后仍回工所,作了三个礼拜,又立合同到皮鞋作工,钱与前同,东家比前二人更好。作满一年又回工所,又立合同作鞋,工钱照常。一年完了后,八年俱是作鞋,工钱多少不等。作工有时一年,有时两年,有时论月,有时计工给钱,东家不一样,有好有歹。我愿意按工给银最好,若照此我一月可挣三十圆。去年在萨故阿作工,地方官叫我到多罗闸作六个月工,完了有满身纸给我,每月三十圆,东家准我去,我即去了,作工不打,水土极恶,食的头三个月很不好,寅正作工到酉正歇。作完了,到夏湾拿工所,仍然未给满身纸。”

刘长供:“年三十八岁,广东惠州府人。在家种田,咸丰五年时,我愿到外国作工,有人说两年内可回中国。船是正月往澳门出口,船上罢了,有时食不饱,有一人是投水死的。到夏湾拿,卖到格颠剌司糖房。作糖时,或丑正,或寅初上工,作到子正歇,中间歇半时食饭。糖房是搬运糖的工夫,东家也有糖寮在格颠剌司属下。作完就送我到糖寮作工,寅初作到戌正,或亥初,中间歇一时食饭,每日两餐蕉子、粟米、番薯、干牛肉,食的糖房与糖寮俱是一样。初三年有衣服给我,八年只给过一双鞋。在糖房时食饭快可出去片刻,糖寮不准出门。礼拜日寅正作到午正歇。糖寮打的重得很[18],有监房,常锁人在监内。糖寮更坏,常有人捺着我脱去衣服打。咸丰九年我寻死,同帮的人救活了。我作工八年内,知道寻死的人多的很[19],不计数。满了八年,寻得契爷,就入教。后来领得满身纸,作厨子,每月二十圆,待我好。作了三年,病了。自从那时,我就常生病。我挣的钱不多,搭人住,作轻工夫。现在我同客家在格颠剌司住。此时古巴各处中国人比从前更受苦,受黑人打,常欺负。又因为银票折耗的事,所以更苦的。”

陈樵顺供:“年五十七岁,广东潮阳县人。在家种田,有人告诉我在外国寻钱容易,我就到汕头上外国船,给我合同一张,洋钱四圆。咸丰五年正月开船。船上待人好,食与水俱好。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期发,病照扣。待我不好,常受管工的打。食的又不饱,每天三顿粟米、蕉子、番薯。卯初起工,作到子正歇,中间歇一时半,礼拜照常。割草时,礼拜作到巳初歇,夜里不做。糖寮作满八年,领到满身纸,自作散工十年。后来换满身纸时,地方官把我的纸不见了。因为无纸,巡捕送到科垄工所。现在在工所,食的不饱,作官工,无工钱。”

廖应供:“年三十四岁,广东南海县人。咸丰五年间,有人劝我到澳门觅工,不料是骗我入猪仔馆。下船到夏湾拿,将我卖去糖寮,身价系十二个大金。一日三餐皆系番薯、蕉子,亦不够饱,相待不好。我作工虽认真,仍然是捱打,报病必打。绞蔗时,连食带睡共计两时。有自尽死的,有入病房死的,有走路的,我记不清人数,皆因待人刻薄。我八年工满,他不肯给满身纸,仍要勒我再立合同,工钱又少,后来我自己取得满身纸,但取此纸时十分艰难才得。时在格颠剌司埠住,作工的。”

李惠供:“年三十五岁,广东肇庆府人。向做镜子生意。咸丰五年五月,搭小艇去看龙舟,小艇漏水,叫我上一大船,不料上船即将我掩落舱底,装出澳门,拉入知咕行关住。到八月,有洋官入行,叫我立合同,亦读合同与我听,给银四圆,上船即开。船主待人不好,食亦不够,疑人闹事,叫人绑一东莞人,吊起用枪打死,又绑五个人抛掷下海。到夏湾拿住了三个月,卖入糖寮,闻得我身价系十七个大金。寮内食不得饱,又不好。管工的时时要锁人、打人。我见顺德陈姓同一姓梁的,俱因受打难堪,吞食烟膏身死;又见一客家人自缢身死。绞蔗时,寅初作到子正歇,内歇半时食饭。不绞蔗时,作到亥正。我到寮六年,有一次子初煮糖,眼困糖焦,管工的拿大棍打我,我接住棍,将他推开,不意管工的跌入糖锅。我并非有心将他致死,总管将我送交地方官审过,定罪坐监十年。我先在别个监坐了十三个月,据说不在一年之数,后来送我到夏湾拿监,现已坐七年了。我在监卷小烟,一个礼拜要交一万五千枝与官,此外能多卷五千,即得工银一圆,监内食亦不饱。我细想来,情愿在监房,不愿在糖寮,因为糖寮日夜做工,辛苦繁重,打得又厉害。”[20]

郭福供:“年二十五岁,福建晋江县人。向开米店,因赌钱输了,不敢回家,有赌场[21]朋友叫我同他住,供给我米饭,过了几天,我就跟他上艇船,他叫我等一刻他就回来,他上了岸,即晚船开了,到厦门就搬过夹板船。合同是在船上给的,无钱,亦未说明与我听。在夹板船时,我要上岸,船上的人说有人卖了我,不准上岸。咸丰五年正月开船。船上待人尚可,食的不好,因米饭不熟,水又不够。到夏湾拿住了三四天,卖到糖寮,不知道是多少钱。作满八年,每月四圆,按月发的。每日食粟米、干牛肉,待人不好。晚上作夜工,困倦就要打的。作了八年,又换第二个东家。作了四年,先说八圆五角,后来只给六圆。作完又换东家,每月七圆。作了两年后,作烧炭事。作了三年,八圆一月。后来就送我到工所三四个月,修街路,无工钱。又叫我去多罗闸,说作完了回来给满身纸,作了六个月,十五圆一月,又押我来夏湾拿工所。现在来了四个月,作打石修路工夫,食不饱,天亮上工到晚,内歇一时。在糖寮人死是随便埋的,无棺木。我如有盘川,要回家,断不愿在此地。至今未给满身纸。”

王阿镜供:“年四十岁,福建全州府[22]人。本来业农,有人对我说,小吕宋作工工钱多,叫我去作工,我答应了,在厦门下猪仔船。船上给合同一张,未给钱。咸丰五年正月开船。船上有一人投海死。待我好,食的够饱。到夏湾拿三天,卖入糖寮,卖我是十个大金。初到十一个月,是每月工银三圆,以后四圆。待人刻酷,我亲见受苦不过自尽的人多的很[23]。总管凶恶,不论错与不错,均要打人。食的不好,又不得够。每日寅初作到子正歇,内歇一时食饭,礼拜同。生病时也是要作工,不作即打。我满了八年,用了六个大金买得满身纸出来,在人家作火头,每月工价二十圆,作了四年。现在马当萨司作卖鱼生意,未剩得钱,因为此地食物用度贵的很。”[24]

吴阿芳供:“年四十四岁,广东惠来县人。咸丰五年,我在家种田,有认识的人张阿永对我说,出洋到新州府做工,每月可挣二十圆,或者十五圆不定,半年就可回来一次。我信以为实,就同他上小船,已先有十数人在船上,同到汕头上夹舨船即开。在船上给合同一张,我不知是何解法。船主待人不好,不准上舱,水手见人就打。到夏湾拿,卖到糖寮。东家凶恶,无故常打,又吩咐管工的打人,总要作工快。每日寅正上工,到子初歇,内歇一时食饭,礼拜照常作工。不绞蔗时,作工是戌正歇,礼拜歇半天。我并不犯事,被总管、管工常打,我不敢分辩。有一天做工时,我走后一步,被总管拿刀斩我,斩伤脸上,登时晕倒。后来伤稍好些,就锁脚作工。至今脸上伤痕尚在,请验。我作满八年,又勒作六年,作完送工所,做无钱工两年。我寻得契爷,领到满身纸,后来在故阿那海作散工,所挣的钱只够食,无余钱,不能回中国。”

以上自道光二十六年至咸丰五年华工七十名口供。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卢文迪、陈泽宪、彭家礼合编:《中国官文书选辑》,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年

【注释】

[1]《古巴华工调查录》亦有收录。见(清)陈兰彬:《古巴华工调查录》,上海书店出版社,2014年,第3—39页。

[2]叶田,《古巴华工调查录》作“叶由”。

[3]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4]做不做,《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着不着”。

[5]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6]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7]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日”。

[8]长,《古巴华工调查录》作“常”。

[9]补,《古巴华工调查录》作“都”。

[10]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1]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2]儿孙,《古巴华工调查录》作“兄孙”,当为转录之误。

[13]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4]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5]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6]赚,《古巴华工调查录》作“贃”。

[17]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8]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19]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20]厉害,《古巴华工调查录》作“利害”。

[21]赌场,《古巴华工调查录》作“赌厂”。

[22]全州,当为泉州之误。全州属广西桂林府。

[23]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24]很,《古巴华工调查录》作“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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