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私法价值与制度的呈现

私法价值与制度的呈现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民法关于意思表示以及法律行为的规定不适于事实行为。例如,法律行为的实施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有效,而事实行为则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

私法价值与制度的呈现

1.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Rechtshandlung in engeren Sinn,就是用意思的表达,告知他人事项。”[7]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包含当事人的内在心理状态或意识的表示行为,所不同的是法律行为所表示的是行为人欲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在意思,法律效果的发生是因意思表示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直接发生的,即该法律效果是当事人所预期的;而准法律行为行为人所表示的是意思通知、事实通知、感情表示等,由此发生的民事法律后果是由法律的规定而当然发生的,并非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所预期的。当事人实施该行为,进行的表示行为并不以追求这一法律效果为直接目的,表示行为一旦作出,依据法律的规定就会引起相关的民事法律后果,即使当事人对这一后果有所意识而从事表示行为,但这一法律后果也并不是以其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比如,债务人承认债务并通知给债权人,即可依法发生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但这一效果并非债务人承认债务的意思内容,也并非债务人追求的法律效果。又如,受要约人对要约拒绝,即依法发生要约失效的效果。要约失效的效果是依法律规定发生的,并非要约人意思所追求的效果。

2.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www.daowen.com)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无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也无须表达内在意思,只要事实上发生行为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Realakte:此种行为系表达事实,并无表示之意思,然仍能产生法律效果,如艺术品之创作,产生著作权上的效果;拾得遗失物,也产生一定之效果。”[8]另外,发现埋藏物、先占、加工、著作、无因管理等也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明显不同,它不以意思表示为必要,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是要发生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果;法律行为强调意思表示要素的具备才能构成,而事实行为强调在客观上、事实上行为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成立事实行为,并以法律的规定直接发生法律后果,而不是以行为人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因此,民法关于意思表示以及法律行为的规定不适于事实行为。例如,法律行为的实施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有效,而事实行为则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与行为人之行为能力无涉,因此一位心神丧失的诗人所写的诗篇,照样享有著作权。未成年的歌星所灌制的唱片也受法律保护。”[9]法律行为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而事实行为一般不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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