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殡仪馆建设与改进情况

广西殡仪馆建设与改进情况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年,广西各地火葬场统一更名为殡仪馆。广西有24个市、县建有殡仪馆,建立殡葬管理委员会6个,分会29个,领导小组或服务站132个。经过努力,广西各殡仪馆的馆容馆貌有所改善。年底,全自治区28个市、县设置殡葬管理机构,有24个市、县建有殡仪馆推行火葬,全年火化遗体2.89万具。此后,桂林、柳州两市殡仪馆相继被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武鸣县殡仪馆被评定为国家三级殡仪馆。

广西殡仪馆建设与改进情况

广西的殡仪馆大部分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立起来的。1987—1991年,钦州、武鸣、平南、宜山、合浦、柳江、灵川、北流等地相继成立殡葬管理所。博白、宁明、鹿寨3个县建成殡仪馆开业,同时成立殡葬管理所。

1990年,民政部颁布《殡仪馆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和《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同年,广西各地火葬场统一更名为殡仪馆。广西有24个市、县建有殡仪馆,建立殡葬管理委员会6个,分会29个,领导小组或服务站132个。

1991年,广西在全自治区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活动。活动初期由地方财政投入、自治区民政厅扶持和各殡仪馆自筹1000多万元,用于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改造,进行馆容馆貌建设。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对殡仪馆的馆容馆貌的建设,搞好绿化、美化、香化。经过努力,广西各殡仪馆的馆容馆貌有所改善。柳州市殡仪馆初步实现全馆绿化、美化、香化、果化和庭院园林化,1991—1993年连续3年被评为柳州市园林式庭院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1年,南宁市殡仪馆被评为全市庭院绿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1995年起,广西从南宁市开始抓试点,从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火化操作规程、馆容馆貌等方面,加强殡仪馆建设。年底,全自治区28个市、县设置殡葬管理机构,有24个市、县建有殡仪馆推行火葬,全年火化遗体2.89万具。1996年,南宁市殡仪馆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玉林市殡仪馆被评定为国家三级殡仪馆。此后,桂林、柳州两市殡仪馆相继被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武鸣县殡仪馆被评定为国家三级殡仪馆。至2001年,广西各级共投资4000多万元用于创建国家等级馆建设。

1997年,自治区民政厅制定1998—2005年发展规划,把兴建新殡仪馆纳入议事日程,要求从1997年起,人口60万以上未建殡仪馆的市、县和有重要港口、大型工矿基地的市、县要按规划建设殡仪馆,推行火葬。灵山、合浦、北流、藤县、邕宁、苍梧、浦北全州、岑溪、容县、陆川、都安、防城港平果、大化等县(自治县、市)列入规划。2000年,广西有殡仪馆24个,职工545人,火化遗体3.74万具,火化率15.7%。

200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安排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自治区民政厅安排福利资金600万元,资助平果县等5个火化殡仪馆和2个土葬殡仪馆建设。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把殡仪馆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基建计划项目,每年从计划口和彩票公益金各拿出600万元资金,用于建设新的殡仪馆和改造旧的殡仪馆,经过5年的时间,使全自治区火化殡仪服务覆盖面达到70%以上。各殡葬服务单位也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筹措资金,夯实殡仪馆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服务设备,规范服务,包括遗体接送,对遗体进行消毒、防腐、化妆、整容、清洗、穿衣、冷藏、冷冻,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南宁、柳州、桂林等市殡仪馆先后引进新型消烟除尘、电脑控制的全自动或半自动火化炉。同年,北海市殡仪馆被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2004年,柳州馆晋升国家一级殡仪馆,玉林馆晋升为国家二级殡仪馆。至2004年,广西被评定为国家三级以上殡仪馆6家。其中,一级馆1个、二级馆4个、三级馆1个。

2004年,自治区民政厅加强对防城港市火化殡仪馆、平果县火化殡仪馆、灵山县火化殡仪馆、岑溪市火化殡仪馆、大化瑶族自治县火化殡仪馆、隆林各族自治县土葬殡仪馆、资源县土葬殡仪馆7个在建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并安排480万元福利资金资助崇左市等7个火化殡仪馆和灌阳县、资源县2个土葬殡仪馆建设。至2005年,全自治区建有殡仪馆推行火葬的市、县25个,初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县(市)及其所在乡镇的殡葬服务网络。全年火化遗体4.79万具,火化率为19.1%。南宁、柳州、玉林、桂林、贵港桂平、梧州、北海、横县、武鸣、平南、钦州、宾阳、贺州河池、百色等市县年火化遗体数均超过1000具,其中南宁市达7442具。

1988—2005年,广西各地殡葬管理单位,加大现代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进行火化设备更新,增加服务设施和项目,按照民政部关于“环境园林化,设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优质化”的要求,以创建国家等级殡仪馆为契机,加强馆容馆貌的整治,使全自治区三分之一的殡仪馆先后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花园式、庭院式殡仪馆。(www.daowen.com)

南宁市殡仪馆 建成于1966年10月,时称南宁市火葬场。隶属于南宁市殡葬管理处。位于南宁市望州路308号,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新建火化车间于2004年12月29日投入使用,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七塘村,占地面积553亩,建筑面积约5880平方米。殡仪服务实现自动化管理。有办公楼、接待室、停尸间、整容间、防腐间、告别厅、守灵室、火化间、骨灰寄存楼等建筑;主要设备有火化炉6台、15间单间尸体冷藏室,105具贮量的不锈钢冷藏柜。管辖火化区范围有各城区及邕宁县、隆安县。1996年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1997年被评为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2002年,经中国殡葬协会批准成为中国殡葬协会国际网络运尸中心成员单位,承办世界各国遗体、骨灰、骨骸运尸业务。2005年,职工人数72人。

柳州市殡仪馆 国家一级殡仪馆。建于1970年5月,位于柳州市桂柳路西段。占地面积56.5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94%。主要建筑有办公楼、接待室、停尸室、整容室、防腐间、告别厅、守灵室、火化间、骨灰寄存楼和宿舍楼等;主要设备有火化炉4台、尸体冷藏库座84位、各种汽车15辆。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室、财务科、殡管科和火化场。开设有遗体运输,遗体防腐冷藏,遗体化妆整容,脱、洗、穿衣,出租礼厅、花圈、小白花、出售寿衣、寿盖、垫布及骨灰寄存等16个项目。2005年,职工人数59人。1985—2005年,先后被评为全国殡葬事业单位先进集体、自治区殡葬事业单位先进集体,自治区花园式绿化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2002年,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殡仪馆。

北海市殡仪馆 建于1976年4月,1976年7月建成使用。位于南(宁)北(海)公路12.5千米处。隶属于北海市民政局。占地面积2.1公顷,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馆内有停尸间、火化间、追悼厅、休息室、骨灰楼和丧葬用品专卖部。2005年,在职人员53人。自1994年起,连续10年被评为北海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自1996年起,连续3年被评为自治区殡葬改革先进单位;自2002年起,连续5年被评为文明单位;2003年,被民政部评为二级殡仪馆;2004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桂林市殡仪馆 建于1977年8月,原名桂林市火葬场,隶属于桂林市民政局。位于桂林市东郊尧山西南面。占地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82平方米。1976年,更名为桂林市殡葬管理所,1988年,更名为桂林市殡葬管理处,馆处合一。设政秘科、业务科、殡葬管理宣传科。1999年,分设殡仪馆,隶属于桂林市殡葬管理处。管辖火化区范围有各城区及临桂县、灵川县。1997年,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2002年,经中国殡葬协会批准为中国殡葬协会国际网络运尸中心成员单位,承办世界各国遗体、骨灰、骨骸运尸业务。2005年,有人员50人,火化遗体3401具。

玉林市殡仪馆 建于1979年3月,隶属于玉林市民政局。位于玉林市西郊塘步岭工业区。管辖火化区范围有北流市、容县。占地面积154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美化绿化率达99.8%。主要设备有各型殡仪服务用车22辆,大中型空调11台,110警报防盗系统1套,遗像显示系统1套,高档单尸豪华冷藏金棺10台,液晶显示荧屏2台,电视监控系统2套,业务提示屏1台,高档节油火化炉4台,中大型告别厅2座,可容纳100具尸体大型冻尸库1座,电脑传真打印系统2套。1992—1997年,连续两次被民政部评为先进集体;连年被自治区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2002年,被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二级殡仪馆。2005年,在职人员70人,火化遗体4537具。

表9-2 广西各市县殡仪馆成立时间及基本情况一览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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