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世纪媒介转变:受众地位提升与受众本位论

新世纪媒介转变:受众地位提升与受众本位论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转变都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在新世纪之初受众的地位仍亟待提高,媒介机构需要提升受众的本位意识。总的来说,受众本位论的确立是新时期受众地位最明显的转变,引发了学者积极的探索,由于受众中心地位的确立,媒介需要具有为受众服务的意识,满足受众的需求。受众本位论是新闻理论上的新突破。

新世纪媒介转变:受众地位提升与受众本位论

受众本位论或受众中心论的确立,吸引了大量的学者进行探索[15-22],传媒机构以及学者们开始意识到受众不再是媒介的“应声虫”,而应该是理性的解读者。任何转变都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在新世纪之初受众的地位仍亟待提高,媒介机构需要提升受众的本位意识。同时,学者们也认识到新闻受众中的女性缺席现象[23][24][25]以及被动与沉默[26],开始关注女性受众在传播领域中的人权诉求[27]。面对受众的地位现状,学者们建言献策,呼吁继续加大对受众的重视程度,满足受众需求,发挥受众主体作用,开拓网络市场[28][29][30][31],并指出传受双方的沟通是改善传播效果的有效途径[32]。总的来说,受众本位论的确立是新时期受众地位最明显的转变,引发了学者积极的探索,由于受众中心地位的确立,媒介需要具有为受众服务的意识,满足受众的需求。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从受众角度审视播音创作、网络广播的研究[33][34],从受众为中心来进行网络资源的建设[35]的研究,等等。

另一方面,针对受众本位意识过分渲染的现象,焦江方提出了正确应用于我国新闻实践的方法:满足受众“健康本位”需求,培养受众“公共本位”意识[36]。虽然当时对受众本位的提法学术界还有争论,但大多数理论和实际工作者最终还是认为,从功能的单一到功能的多样化,从传播者本位到受众本位,从宣传本位到新闻本位,从仅仅把新闻事业视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到承认新闻事业的产业性,并将市场机制引入传播领域,这是我国大众传播业发展的历史轨迹和趋势。王彩娜等学者认为电视业要想获得大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受众研究[37]

当然受众的本位意识增强,也给传媒造成了偏差,即在建立为受众服务的观念时,忽略甚至放弃了社会责任这个非常关键的前提和基础,如出现了媚俗、庸俗等对社会和受众不利的现象[38][39][40],传者和受者的融合,也造成了电视新闻娱乐化的趋势[41][42]。王耀民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大众传媒对受众认识陷入了多个误区[43]:一是对受众层次多样性的认识单一化,低估受众,导致新闻媒介定位低俗;二是缺乏对单个受众个体需求多样性的认识,只求娱乐功能的满足;三是一味消极、被动地迎合受众需要而缺乏积极、主动的引导。而有些学者则认为大众传播的走向不是“以受众为中心”,而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过程。媒介应该既要满足受众的需要,又要积极引导受众,受众应该对媒介的传播积极参与并做出及时的回应,二者在沟通、交流与反馈互动的基础上构建和谐融洽的关系[44]。对受众本位论的认识,学者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认为过度推崇受众本位论导致传者本位论的矫枉过正,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媒介正常功能的发挥,表现在媒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责任弱化、媒介的品位低俗化、媒介的主体性弱化,等等,只有正视受众本位论,做到传者、受众兼顾,充分发挥媒介的主导性,才能既满足受众需求,又促进媒介的健康发展[45]。(www.daowen.com)

受众本位论是新闻理论上的新突破。然而,“受众本位”论也存在理论上的缺陷:首先,“受众本位”论在对“传者本位”论辩证否定的同时,也抛弃了其中一些好的东西,如传者的自身定位的明确性以及传播目标的明确性等,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放弃了引导、教育群众的责任与意识;其次,在实践中,“受众本位”论无法提出提高传播效果的行之有效的办法,陷入两难境地。所以,我们要坚持正确的受众意识:新闻报道不能无条件地追随受众,但受众的选择决定报道的生死。坚持受众与媒介并重的二元论,才能正确地认识受众的地位[46]。“传者本位”和“受众本位”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不但可以开阔新闻传播的视角和思路,丰富新闻传播的内容和方式,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新闻传播的健康发展,实现传媒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47]

关于受众地位的另一个研究视角是受众商品论[48][49][50][51],该理论认为广播和电视提供了一种特殊的产品,表面上看是播放时间,实际上是将受众的忠诚度卖给了广告商,媒体实际上是“发展受众对广告商的忠诚度”。认为从旧媒体时代走向新媒体时代,媒介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受众仍在媒介经济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扮演角色,决定了受众商品论还有其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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