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分析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先由申请人预交,预估鉴定费用,最后根据最终鉴定结果确定最终的鉴定费用,多退少补。此过程不存在与当事人协商鉴定费用的过程,由于是按标准收费,直接由法院或鉴定机构向申请人发收费函催交。当事人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在鉴定费用上可能故意不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影响鉴定工作的推进。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分析

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60]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收费一般以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厅)颁布行业收费标准为基础(详见后文案例:云南省物价局文件《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结合收费相关影响因素(影响鉴定费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鉴定项目所在地离鉴定机构路途的远近、鉴定项目大小(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等)、是否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等、是否有特殊的鉴定要求,综合确定,一般由鉴定申请人预交,最终由法庭确定当事人双方各自应分摊的费用比例。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不预交鉴定费用,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61]。有些时候鉴定费用可能会超过行业规定的费率,主要是因为从成本考虑的,比如一个室内卫生间漏水的鉴定项目,总的鉴定金额可能就几万元,按国家标准计算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200元以内,现场勘验的车旅费要不够。因此,小项目的鉴定的费用一般是从成本进行考虑的(主要是人员成本、车旅费用等)。而对于大的一些项目,比如鉴定金额几个亿的项目,鉴定费可能会超过好几百万,对于此类项目,双方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在基准收费的基础上可以做出适当的费用下浮。

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62]、鉴定人弄虚作假[63]、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64]的或拒不出庭作证[65],均应退回鉴定费用。

除非鉴定协议有特别说明,否则,鉴定费用不包含鉴定人出庭费用[66],出庭费用需要由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67],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一般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鉴定人出庭费用一般包括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鉴定人的劳务费用(一般按行业标准计算:比如一级造价师的行业规定的计日工单价等)[68]

应严禁杜绝因鉴定人身份而超标准收费,谋取高额利润,也不能恶性竞争,低于成本收费,违法取得收入或影响鉴定意见的质量,扰乱鉴定市场。在前过程基础上,目前鉴定费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民法院直接规定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收费文件计取。先由申请人预交,预估鉴定费用,最后根据最终鉴定结果确定最终的鉴定费用,多退少补。此过程不存在与当事人协商鉴定费用的过程,由于是按标准收费,直接由法院或鉴定机构向申请人发收费函催交。

(2)由鉴定人与当事人协商收费。此费用可能与基准收费不一致,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后,由鉴定人向申请人发出收费函,由申请人预交鉴定费。该费用一般以包干价的形式存在,不存在多退少补。目前的鉴定实践中,此方法较为普遍。

(3)由人民法院挑选符合条件的2~5家鉴定机构,然后由这些鉴定机构向申请人报价并谈判,最终由申请人确定报价最低或其认为最合适的唯一鉴定机构。此种方式目前渐有流行的趋势,但该种方式弊病明显,可能引起市场恶性竞争,导致鉴定腐败,相关部门应提高警惕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4)由鉴定人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签订三方收费协议。此方法出发点是好的,但对鉴定人而言,落地困难,可实施性不高。当事人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在鉴定费用上可能故意不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影响鉴定工作的推进。

无论采用哪种收费方式,都应考量以下因素:

①尽量降低腐败存在的可能性;

②应保证鉴定人的鉴定成本并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使鉴定行业能够良性发展。

【案例】1-8 《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函》

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函

xxx人民法院:

我所受理贵院委托,对xxx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书((2019)云0802委鉴字第00036号),对普洱市嘉宁花园地下室底板、顶板、剪力墙、后浇带部分防水工程的造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贵院提交的现有资料分析,并结合《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鉴定对象的难易程度、工作量、路途远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收取鉴定费为RMB 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请贵院通知鉴定申请方在收到本函15日内缴纳上述费用,若逾期未缴,则视鉴定委托终止(或放弃委托)。

注:

1.自我所项目现勘后,即视项目已进行,上述费用不再退还。

2.本次司法鉴定的差旅费用,已经包含于上述鉴定费用中,不另行收取。

账户名: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

开户行:xxxx

银行账户:xxxx

汇款后请保留汇款单据,并致电告知:xxxx

xxxx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

【案例】1-9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物价局文件

云价综合[2O12]66号(www.daowen.com)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参照周边省市标准,结合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附件所列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标准。具体咨询服务项目收费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此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一)编制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可行性经济评价;

(二)编制及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拦标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工程竣工决算;

(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四)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原 《云南省计委关于继续执行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90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

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

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 整系数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 收费 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

表1-3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

表1-4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

续表1-4

说明:
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民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费用占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用)不足50%的,设备费用均全额计入取费基数;超过50%的设备费用金额不计入取费基数。
2.本标准费率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测算编制,如工程专业类别不同时,应按附件2费率乘以附件3所列相应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单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收费按本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3.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示例:
(1)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其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3000万元,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200万元×3.5‰=0.70万元
(500-200)万元×3.2‰=0.96万元
(2000-500)万元×3.0‰=4.50万元
(3000-2000)万元×2.2‰=2.2万元
合计:8.36万元
(2)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审核工程结算,其送审编制成果造价为3000万元,审核确定造价为2700万元,成效附加费率为5%,审核差额超过5%时计取,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按基准费率计算的基本费为:8.85万元;
因:(2700-3000)=-300万元,差额大于135万元(2700万元×5%),
故:成效附加费=(300-135)×5%=8.25万元
合计:17.10万元
(3)某城市轨道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60000万元,按照基准费率计算的费用金额为:109.76万元;专业类别调整系数为0.7,本项业务咨询服务费用为:109.76×0.7=76.83万元
4.保障性住房工程按同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表1-5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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