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原民兵研究:1973-1985年转型成果

中原民兵研究:1973-1985年转型成果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兵是在党的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民兵组织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排除“左”的思想影响,解决了上述问题。同时,要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把民兵组织的调整工作迅速在民兵中由点到面开展开来。民兵组织的调整,首先是民兵领导机构的调整。

中原民兵研究:1973-1985年转型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调整国民经济成为当时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中心,各条战线都要围绕和服从这个中心,民兵工作也不例外。民兵是在党的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民兵建设同国家经济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必须服从于国家经济建设,否则就会偏离方向。但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民兵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其中首先是民兵组织的调整问题,民兵组织是进行民兵各项工作的基础,但是民兵组织建设长期以来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参加民兵的年龄规定过宽,组建面过大,数量过多,编组复杂,党政机关学校和科研单位的民兵活动难以开展,县民兵师、公社民兵团也因与人民武装部机构重叠,成为有名无实的虚设机构;二是没有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很好结合起来,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预备役制度,这对于战时实施快速动员是非常不利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民兵组织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排除“左”的思想影响,解决了上述问题。[34]

1981年3月,中共中央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35]根据这个报告,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从“四化”建设和战备的需要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要适当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又要保持民兵组织的普遍性和群众性,以适应战时兵员动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地方和基层单位自卫等各方面的需要。同时,要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把民兵组织的调整工作迅速在民兵中由点到面开展开来。[36]同时根据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简化民兵组织层次”的原则[37],这次调整将普通、基干、武装基干三个层次的民兵组织,改为普通、基干两个层次;普遍取消了县设民兵师、公社设民兵团的建制,农村以生产大队、企业为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公社民兵组织由团编为营;普通民兵、基干民兵则分别编组,城市民兵的调整则体现为缩小了组建面,精简了人数,如武汉市青山区“全区民兵组织取消了师建制,简化组织层次,组建面由90%调整到25.8%,民兵人数减少31.4%”。[38]这些调整充分体现了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39],更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加强对民兵的管理,更有利于开展新时期民兵的训练,更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民兵组织的调整,首先是民兵领导机构的调整。人民武装委员会是在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党委下设立的领导各级人民武装工作的机构。1950年8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布了《中南区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县以下民兵组织在县委领导下实行代表大会及委员会制度,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以其所选出的县、区、乡人民武装委员会为权力机关。1950年10月,湖北省委、湖北省军区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的规定,发出了《关于建立县区临时人民武装委员会的指示》。1952年11月,湖北省人民武装委员会正式成立。而河南省人民武装委员会于1962年6月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一直担负对民兵工作的领导职能,对人民武装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1966—1976年,受政治运动的影响,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中断活动,民兵的领导机构受到了严重破坏。[40]

1978年11月,湖北省军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恢复中央军委和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向湖北省委、武汉军区写了《关于恢复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问题》的报告。1979年4月,中共湖北省委发出《关于省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组成的通知》,通告省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由22人组成,湖北省委第一书记陈丕显为主任委员。湖北省委8个地委、6个市委和81个县(区)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以下简称武委会)也于1979年11月全部恢复,均由第一书记担任主任。湖北省各地、市、县武委会成员,一般由23人组成。[41]河南省人民武装委员会于1979年6月恢复,河南省各地、市、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也相继恢复。[42]

人民武装委员会是民兵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指导民兵工作的中枢神经。各级武委会的恢复,对指导解决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民兵建设的重大问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民兵工作转型的必要条件。

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机关。它既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关,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43]由于地方体制改革的进行,民兵的领导机构—人民武装部,顺应改革的形势,也进行了调整。

1983年,湖北省农村实行政社分开,建立区、乡政府。为适应地方体制改革的要求,经调查研究,湖北省军区党委于1983年底向湖北省委提出《关于在农村基层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民兵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委于1984年1月批转了这个意见,并提出“凡建立区、乡(镇)的单位,均设人民武装部,分别定为副区、乡(镇)级。武装部长是区、乡(镇)领导成员之一,其职务与副区、乡(镇)长同级,是党员的一般应参加同级党委”。1984年,中央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基层武装部的设置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下发后,省委组织部等单位也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在体制改革中撤销、合并的武装部要尽快恢复机构,配齐干部;省辖区的市区,凡未设人民武装部的,要一律补设,配备专职部长、副部长。湖北省委在1984年批准的10 000名乡(镇)干部指标中,安排有1 738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指标。据1984年7月统计,湖北全省区和区级镇921个,乡和乡级镇4 443个,均设人武干部,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5 549人。

武装部由军队改归地方建制。为做好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由军队改归地方建制的工作,1985年8月,湖北省军区组成3个调查组,到襄樊、武汉等5个军分区和襄阳、洪山等9个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重点调查,解决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一些实际问题。[44]河南省的工作较迟一些,到1986年才开始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工作。[45]

1984年对人民武装部门的调整,明确了人民武装部门的地位,完善了人民武装部门的机构,充实了地方上的人武干部,这些都体现了在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依然坚持对民兵工作的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新时期民兵工作的开展。人民武装部门由军队改归地方建制,是符合民兵发展规律的,早在1954年4月中共中央就指出,整个民兵建设工作必需由各级地方党委切实掌握起来,不能只交由军事系统去单独管理,因为民兵工作仍然是地方群众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工作必须依靠地方党委的领导,与全部地方工作密切配合。加强地方党委对民兵工作的领导,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管武装的原则,保证民兵武装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1978年8月,聂荣臻代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在全国民兵工作会议上讲话时也指出,各级地方党委要重视民兵工作,把它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46]

总之,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人民武装部的调整,顺应了改革的形势,符合民兵工作发展的特点,有利于加强党对民兵工作的领导。

伴随着民兵领导机构的调整,基层民兵组织也开始了调整,在农村,旧的民兵组织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于在调整中解决。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兵员质量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我们从胡场公社武装部长荣德方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一些情况:“过去民兵年龄规定过宽,有许多‘父子兵’‘母子兵’‘全家兵’,但质量不能保证。民七大队党支部书记李良兵和爱人是普通民兵,两个姑娘是基干民兵,两个儿子是武装民兵,群众说:‘全家兵,图名声,开起会来全上阵,打起仗来可不行。’由于只讲数量,忽视了质量,民兵中有些年大体弱、拖累过多的对象也被编进来了。由于过去民兵人数过多,抓不过来,出现了有名无实的现象,即墙上的名字、大队的册子、公社的数字。”[47]

第二,在管理层次上,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有民兵说道:“过去,公社有民兵团,民兵中又分武装民兵、基干民兵、普通民兵,组织层次繁杂。调整后,层次减少了,管理也方便多了。”“调整前实行普遍民兵制。我们公社范围内,社直机关、学校、企业等32个单位都组建了民兵组织。不抓吧,民兵有意见;抓吧,又顾不过来。真是‘顶着锥窝子唱戏,人又吃了亏,戏又不好看’。”[48]

第三,面临着富余人员的解决及安置问题。例如,襄阳军分区在宜城县朱市公社进行民兵组织的调整,“调整中,有的民兵干部要免,有的持枪手要调,有的青年不能编入民兵组织”。整组民兵组织,“复员退伍军人和女青年反映比较强烈,有的复员军人说:‘复员兵,没人管,搞起战备想起咱。’有的女民兵说:‘过去妇女半边天,现在调整不沾边。’”这也意味着要解决一部分复员军人和女民兵干部的安置问题以及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调整工作才能更为顺利地进行。

经过调整,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民兵人数进行了精简,提高了兵员质量;在管理层次上,取消了武装民兵,只保留了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尤其是在对富余人员的安置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以朱市公社为例。朱市公社免职的4名连长和50多名排长,大部分都得到了妥善安置,他们表示,组织上出了队,思想上不下岗,要继续关心和支持民兵建设。48岁的曾洲大队民兵连连长李德庆从1962年起一直担任副连长,这次准备调整出队,他仍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整中的每项具体工作,并主动给党支部当参谋,推荐“接班人”,进而“受到民兵一致好评”。

朱市公社针对女民兵干部和复员军人的这些特殊情况,在大队采取“大队分片包干,民兵干部具体负责,群众组织密切协同,采取大会讲、个别谈等多种形式的工作”后,许多复员退伍军人表示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积极参加民兵组织,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不少女青年说:“不把我们编入民兵组织,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今后,我们一定要努力生产,多承担一些家务,用实际行动支持民兵建设。”清丰县牙吉村大队民兵营的11位女副排长都将调出民兵组织,她们出队后的工作问题如何解决?该公社党支部认识统一后,经过权衡对比、统筹考虑,决定让11名女副排长回队担任妇女队长,抓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大队党支部、民兵连召开座谈会、欢送会,肯定了她们在职期间的工作,公布了这11名女副排长担任各队妇女队长的决定,一片掌声过后,这11名“穆桂英”愉快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49]朱市公社通过这些措施成功地解决了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

对于民兵组织的调整,一些基层民兵组织的领导评价是很高的。通海口公社武装部长邓念海认为:“就说我们红星公社吧,通过调整,民兵数量减少了。过去民兵总数占劳动力的60%,现在只占20%,比例比较适当,加之民兵训练调整改革,由过去1枪训3人改为1枪训1人,生产队给参训民兵的粮食、误工伙食费补助也相应减少,减轻了生产队和社队的负担,能集中更多的人力和财力用于发展生产、搞好民兵训练。”“这次调整民兵组织,在编组上我们注意了和生产责任制形式结合起来,如星红大队有15个队办企业,过去这些单位的民兵和所在生产队的民兵编在一起。现在我们把队办企业的民兵单独编成一个民兵排,并根据行业、工种编成民兵班,便于结合生产开展民兵活动”。这次改革也得到了群众很好的评价,生产队干部反映“今后民兵参加训练不做难”,群众反映“民兵训练要钱要粮我们出得起”,民兵也能安心参加训练和各项活动。[50]

总之,农村民兵组织的调整,是适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特点的,减少了冗员,提高了兵员质量,减轻了人民群众负担,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管理效率,对富余人员的安置也充实了劳动队伍,在编组上也更符合生产实际。(www.daowen.com)

在农村民兵组织调整的同时,城市也开始了民兵组织的调整,我们以武汉市为例来具体说明城市民兵组织的调整情况。

在调整前,组织庞大、人员臃肿是武汉市民兵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1973年,江青反革命集团推出“上海民兵新鲜经验”,武汉于1974年4月成立市、区民兵指挥部,并组织民兵小分队进驻街道,参加社会阶级斗争。1976年12月25日,市、区开始撤销民兵指挥部和进驻街道的民兵小分队,民兵组织恢复原有建制和领导体制。但由于民兵组织的扩大,1978年底民兵总数曾达到100余万人,其中基干民兵50余万人。武汉军区、湖北省军区、武汉警备区在1979年3—5月,对武昌、汉阳两区5种类型的68个民兵组织进行调查时发现许多问题:全市民兵已逾百万;武器装备不平衡,造成部分单位训练任务过重;部分单位组织不扎实,军政训练不落实。[51]因此,城市民兵组织必须进行调整,才能适应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需要。

1980年,中共武汉市委转发联合工作组《关于民兵组织调整改革的方案》,全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民兵组织调整改革。[52]我们首先看一下武昌区人民武装部长叙述的调整经过。

“原来,我们民兵组织遍布各个行业,重点不突出。在这次调整中,我们从实际出发,缩小了组建民兵的范围,把组建民兵的重点放在较大的厂矿和企业单位,机关、学校、科研、文艺、街道及一些人少、分散的小单位,平时一般不建立民兵组织。对这些小单位的退伍军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采用预备役登记的办法,把他们掌握起来。所谓人少、分散的小单位,根据我区情况,主要是指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单位。现在我们武昌区民兵组建面比原来减少了31.5%,民兵人数减少了26.6%,但武装面扩大了4.5%,全区基干民兵分布比较平衡,负担比较合理。此外,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的平均年龄分别下降了8.5岁和2.5岁。民兵身强力壮,质量有所提高,由于新入伍的民兵都是青年工人,上进心强,家庭负担不大,又不是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参加民兵活动,家长支持,各级领导也满意,容易落实。”[53]

这位武装部长的叙述反映了这样的调整情况。①民兵的组建面大大减小了。改变了以前民兵组建面过于宽泛的现象,取消了学校、科研等单位的民兵组织。而事实上,1978年以后,武汉的大、中学民兵组织已不复存在。1985年,根据总参谋部和教育部指示,武汉军分区在武汉大学开展学生军训试点,大学生开始了军训。街道的民兵组织曾于1981年民兵组织调整中取消,但1982年又得到了适当重建。[54]②民兵的数量大大减少了。武昌区的民兵人数减少了26.6%,而整个武汉市在调整后民兵人数比原来减少了64%,到1985年,民兵人数占全市总人数的9.68%,质量也极大地提高了,逐步形成了以突出专业技术队伍为主的稳定建制。[55]③民兵的年龄降低了,民兵队伍也更加精干。④新的民兵层次也只有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层次缩小有利于对民兵的管理和活动的开展。⑤对一些退伍军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预备役登记。这就落实了民兵平时训练和战时动员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储备兵员的原则,又可以通过每年对民兵整组的惯例,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改革,进一步对民兵工作进行完善,形成专业队伍的稳定建制。

经过调整,湖北省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比原来减少62%,农村有2.1%的生产队因人口稀少暂不组建民兵;民兵数量由1980年的1 200多万人减少到1981年的400多万人,比调整前减少62.3%。[56]据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统计,河南省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由1 699个调整为1 355个,减少了20%,全省民兵总人数减少59.2%,占全省总人口的11.2%,其中基干民兵占全省人口的1.6%[57]中原民兵的组建面和人数都大大减少,民兵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分布也更趋于合理,更有利于满足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对于民兵战时动员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民兵组织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

民兵干部对于搞好民兵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民兵组织的调整,也必将伴随着民兵干部的调整。下面我们以湖北省为例。

1980年5月,湖北省军区党委指示要配齐配好民兵专职副指导员,此后,湖北省落实了专职副指导员的选配。1981年后,根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指示,湖北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武装部门,按照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注意从思想好、身体好、热爱民兵工作、有一定军政素质和文化水平的退伍军人、优秀民兵中挑选干部。到1983年,全省共调配民兵排以上干部56 711人(其中新配38 756人),民兵连长达到实际应配数的99%;农村民兵连长已配33 556人,达到实际应配数的99.5%。同时,较好地解决了民兵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湖北省农村民兵连长享受固定补助的占2.5%。1984年,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实行招聘制,湖北省共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1 041名。1985年,按照精简和能专则专、能兼则兼的原则,湖北省调整配备了民兵干部。同年8月,湖北省民兵排以上干部比上年减少7.6万余人,农村民兵连长配3万余人。[58]

湖北省加强了对民兵干部的培训。1980年以后,湖北省进一步完善干部训练制度,建立健全了责任制,湖北省军区负责培训专业技术干部、教员,军分区负责培训民兵连长。在1983—1984年进行的综合考核中,湖北省80%以上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基干民兵连、排长达到合格水平。培训不仅使民兵、预备役建设有了得力的干部,也为国家输送了人才。[59]

对民兵干部的调整,充分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精干了民兵的干部队伍,为中原民兵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经济社会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准备了重要条件。对民兵干部进行培训,不仅使民兵、预备役有了高质量的干部队伍,也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培养了管理人才。

民兵组织调整后,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民兵组织的调整巩固也就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民兵组织的调整巩固,关键是解决一些单位的组织漏建、人员漏编问题,如湖北省从1982年6月开始,“着重解决部分单位的组织漏建、人员漏编问题,确保民兵调整的质量”。[60]

对民兵组织调整成果的巩固最主要是在农村。一些基层民兵组织为巩固调整的成果,采取了补课的方法。以河南唐河县为例,唐河县民兵组织调整工作于1981年8月上旬结束,接着县社队三级自下而上进行了检查验收,但有些单位走了过场。全县515个民兵连中,有63个民兵组织落实不够,占总数的12%。针对这些问题,该县人民武装部深入到63个大队具体帮助指导,及时地进行补课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政治教育。针对少数队受教育面小和宣传教育不深透的问题,采取了由民兵干部分工包干、专门召集外出人员的办法,如对“八大匠”等进行的教育就以举办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学习班的办法解决。少拜寺公社涧岭店大队有两个生产队因两个领导班子瘫痪,受教育面只有50%左右。补课中,这两个队重新召开了民兵会和群众会,副指导员邓文选对新包的队逐个做工作,并到一些没有参加会议的民兵家里进行补课,使这两个队的民兵教育面达85%以上。

二是民兵编组。调整中,个别队由于掌握条件偏严,底子摸得不清,漏编、错编较多,把流动外出的民兵一概划在圈外,减少了民兵和基干民兵的数量。补课中,各公社武装干部组织民兵干部认真学习编组原则,然后采取查户口簿、对照花名册、座谈访问的方法,合理编组。城郊龙汰公社的部分大队干部,原先认为队里的小手艺和副业人员平时难抓住、活动难集中、训练难参加,编入民兵是空有虚名,一直倾向不编入。在补课中经过调查,发现这些零散人员并不都是常年在外,而是大部分时间从事生产,不少人甚至是训练有素的。这样一分析,大队干部改变了以前的想法,把外出不到一年的符合民兵条件的零散人员和社直一些厂矿的临时工一律编入民兵组织,使3个公社的基干民兵增加了193人,民兵增加了48人,全县补课后,基干民兵占人口的比例由0.83%提高到了0.97%。

三是配备干部。调整中,由于个别大队缩小、少数民兵干部在改造支部中落选等原因,调整后还缺一些民兵连排干部。补课中,全县新配民兵干部28名,调整51名,使每个大队民兵连都有2至3名干部,基本上做到了民兵干部齐全。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这次补课,这个大队从讲究实际出发,把基干民兵的学习制度定为每月1次,普通民兵每季度1次,对其他制度也进行了改革。[61]

通过这些措施,基层民兵组织及时解决了调整中存在和忽略的问题,巩固了民兵组织的调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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