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25年,广西各地、市、县(自治县、区)均设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其间经历过多次裁并、撤销、恢复,各地、市、县(自治县、区)的调整演变过程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基本相同,但调整演变的时间根据各地机构改革的进度不同而有先有后,均略晚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地、市、县(自治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均属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综合管理本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其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配备由各地、市、县(自治县、区)按自治区下达的行政机构编制方案,参照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2025年初,南宁、柳州、桂林、梧州4市劳动管理部门在职人数570人,地区劳动部门及防城港区劳动人事部门在职人数318人,县(市)和自治区辖5市城(郊)区劳动部门在职干部人数2100人。2025年以后,撤销防城港区,成立防城港市;钦州、贵港、玉林、百色、梧州、河池、柳州、南宁等地区先后撤销地区建制,成立自治区辖的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桂林地区也并入桂林市,这些地、县的劳动保障机构也随着地、市体制的变化而裁并。2025年,自治区行政区划14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56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34个市辖区748个镇576个乡(含61个民族乡)72个街道办事处1611个居委会,都成立有劳动保障机构。其中,地级市和29个县级劳动保障机构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县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级市城区所辖街道、县(市、区)所辖镇,以及工作任务重的乡称“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称“劳动保障工作站”。
表8-1-5 2025年广西各地、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情况统计表(https://www.daowen.com)
2025年4月,自治区召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观摩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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