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建筑施工技术成果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建筑施工技术成果

时间:2023-09-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和碎石应符合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规定。配制普通混凝土,宜选用中砂。表13-2天然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混凝土用石应采用连续粒级。供货单位应提供砂或石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使用单位应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建筑施工技术成果

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和碎石应符合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的规定。

(一)砂的质量要求

(1)细度模数。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砂μf=3.7~3.1;中砂μf=3.0~2.3;细砂μf=2.2~1.6;特细砂μf=1.5~0.7。

配制普通混凝土,宜选用中砂。

(2)含泥量。天然砂中含泥量应符合表13-2的规定。

表13-2 天然砂中含泥量

  (3)泥块含量。砂中泥块含泥量应符合表13-3的规定。

表13-3 砂中泥块含量

(二)石的质量要求

(1)颗粒级配。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3-4的要求。混凝土用石应采用连续粒级。

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

表13-4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2)针、片状颗粒含量。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13-5的规定。

表13-5 针、片状颗粒含量

(3)含泥量。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表13-6的规定。

表13-6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www.daowen.com)

  (4)泥块含量。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表13-7的规定。

表13-7 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

(三)砂、石的验收

(1)砂、石质量验收。供货单位应提供砂或石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使用单位应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代表批量: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 m3或600 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 m3或3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取样方法: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砂、石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分别满足表13-8和表13-9的规定。

表13-8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 kg

表13-9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质量 kg

检验项目: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2)砂、石数量验收。砂或石的数量验收,可按质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测定质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为依据;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采用其他小型运输工具时,可按量方确定。

(3)砂、石的堆放。砂、石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碎石或卵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 m,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 mm的连续粒级,其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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