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志》云:“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次王曰柏灌。次王曰鱼凫。”蚕丛氏与鱼凫氏之间,是否还有一个柏灌氏?由于旧籍里从无一句说到柏灌事迹的话,无从考订。兹从蚕丛氏的地理条件与社会发展的自然法则两方面结合考订,窃认为他是一个蚕丛支族的领袖,并且亦自成立为一个独立的氏族。还可能就是进入北川盆地的一个氏族首领。由于它未发展成为国家,华夏族之史家(如扬雄、常璩)知其名而不详其事,所以只作了这样的安排。如此推测的理由如下:
旧籍言蜀先世者,皆谓据扬雄《蜀王本纪》,而文各不同。如:
(1)《文选·蜀都赋·注》云:“蜀王之先名蚕丛、柏濩、蒲泽、开明。是时人民(萌)椎髻、左祍,不晓文字,未有礼乐。从开明上到蚕丛,积三万四千岁。”
(2)《太平御览》卷一六六云:“蜀之先称王者曰蚕丛、柏灌、鱼易(凫)、开明。是时,椎髻、左衽,不晓文字,未有礼乐。从开明以上至蚕丛,凡四千岁。”
(3)《太平御览》卷八八八云:“蜀王之先名蚕丛。后代名曰柏灌。后者名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神化不死。其民亦随王化去。”
(4)《艺文类聚》卷六云:“蜀王始曰蚕丛,次曰伯雍,次曰鱼凫。”
综合这四处与《华阳国志》文,加以分析,窃认为《太平御览》卷八八八所引的一条是正确的。其特别可取处,还在于“神化不死”句。常璩虽斥“鳖灵死,尸化西上”之说,谓“有生必死”(在《序志》篇)。犹称“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在《蜀志》篇)。盖羌俗火葬,无坟茔。汉儒不解其王无墓之故,妄从羌人自解之语,以谓“仙去”。至于其尽皆无墓,亦谬谓其“随王化去”。扬雄《本纪》之文,合当如此。后人疑“神化”之说荒唐而摒弃之。《华阳国志》只传鱼凫一王如此,恰好印证扬雄本有此文。说明扬雄原著是符合羌俗的。常璩与其他引用时多所改窜,是不符合原语的。
这条引文的第二优点,还在于“此三代各数百岁”句。鲜明地说明了蚕丛、柏灌、鱼凫是三个氏族的称号而不是三个人的名字。一个人不能活数百岁,只有一个氏族才能够传世数百岁。任何一个强大的氏族,亦只能保持数百岁的团聚而不分散和不消灭。这就比常璩把三个氏族说成王位相承的三个人好。《华阳国志》把蚕丛称王说在“周失纪纲”之时的错误,正是由于不懂羌俗与社会发展过程,妄行改窜历史资料所致。至于另一条《太平御览》引文,说“从开明以上至蚕丛凡四千岁”,虽嫌夸大,还算是与“三代各数百岁”接近的。《文选注》说为“三万四千岁”,显然是妄据它书夸妄之言改窜了扬雄之文。(https://www.daowen.com)
《文选注》说有蒲泽这个王。按《华阳国志》说:“杜宇称帝,号曰望帝,更名蒲卑。”他是鱼凫氏最后一个王,不能改变鱼凫氏的族名。应该说:开明氏篡取蜀族统治地位之前,蜀族曾更迭为蜀山氏、蚕丛氏、柏灌氏、鱼凫氏四个氏族称号。而蚕丛氏、柏灌氏是已经建成氏族公社向立国过渡的阶段,所以汉儒称之从“王”,并非他自称为王。
【注释】
[1]氏族分布,有时会很远。如凉山彝族的戈基、罗候等大家支,有远离凉山,居住到冕宁、盐源、会理、宁南、雷波、峨边、马边等县的。但如一处有事,木札传到,他们都能无条件地出人、出钱,以至于出兵来像同体手足一样支持出事之家。所以它虽未建成国家,却有不可侵犯的实力。黄帝之子昌意降居若水,青阳降居江水,都可作为支系扩散之证。九族二字,可以如此体会。
[2]氏族之间的战争,所得俘虏,不投降的要被杀害,或允许敌方赎回。其愿降附者称为黎民,其实就是本氏族的公共奴隶。近世藏族部落还把奴隶(娃子)称为“黑头”,亦即“黎民”之意。“黎民于变”,是说衰亡了的氏族成员,来依附于本族的,受到尧的感化,都变得驯服、善良了。所以尧时社会雍和,人皆安乐。
[3]《史记·夏本纪》:“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索隐》云:“《系》本亦以鲧为颛子。”《大戴礼·帝系》同。《汉书·律历志·世经》则谓“帝系曰:颛顼五世而生鲧。鲧生禹。”又与《大戴礼·帝系》异,刘恕《通鉴外纪》据之。这些分歧,考之无益。要皆谓是黄帝子孙。
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帝王世纪》曰“伯禹母曰修己,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苡薏而生禹于石纽。……长于西羌。”《史记·正义》亦引,称《帝王纪》,文同,末句作“本西夷人也”,亦是“长于西羌”之意。
[4]土地岭,昔年叫土门关,其东侧的水,直向东流,二十五公里至墩上,为北川县西界,青片河至此会合。又东二十五公里至旧北川城,白草河自北来会,是为这一盆地的中心。又东八九公里至漩坪入峡,为这盆地东界。出峡为曲山关,为龙门山脉过峡处,亦即“四川盆地”与“川边山区”的分界。是故石泉盆地在历史上与茂汶盆地关系密切,与四川盆地相当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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