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周武王克商:西周历史中的伟大成就

周武王克商:西周历史中的伟大成就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武王克商,是先秦历史上一件改朝换代的大事。武王在位的年数不长,即位后四年就取得克商的大胜利,克商后二年就去世。武王之所以能够克商,首先是四代接连经营的结果,特别是文王经营五十年的结果。不幸文王在克崇一年后去世,克商的计划来不及实现,就留待武王进一步规划和实现了。武王在甲子一天内取得克商的战果,瓦解了殷贵族的抵抗。为此,武王召集殷商的各级贵族,发表告诫的讲话,这就是《逸周书·商誓解》。

周武王克商:西周历史中的伟大成就

周武王克商,是先秦历史上一件改朝换代的大事。武王在位的年数不长,即位后四年就取得克商的大胜利,克商后二年就去世。武王之所以能够克商,首先是四代接连经营的结果,特别是文王经营五十年的结果。太王派遣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带领一支周族东进到今山西平陆附近创建虞国,这是“实始翦商”的一个重要战略步骤。到季历即位以后,太伯的虞国和季历的周邦,就成为两个相互帮助的兄弟国家,即《诗经·大雅·皇矣》所谓“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季历之所以能够替殷商抵御和战胜不少戎狄部落,赢得商王的信任而给以“牧师”的封号,并借此得以伸展周人东进的势力,就是凭藉虞国这个牢固的基地。这是季历和太伯友好合作的结果。否则的话,季历统率孤军深入,绝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的。与此同时,姬姓贵族在今陕西朝邑南所建的芮国,正是从周到虞之间的中间连结点,对于季历以及此后文王的东进得胜,都是起了重要作用的。所以“八虞”成为文王重用的大臣,芮伯成为成王、康王之际的重要大臣。当时商王要借重周君以抵御西北强大的戎狄和制服不服从的诸侯,先后给季历以“牧师”封号、给文王以“方伯”封号,而季历和文王借此逐渐壮大自己的力量,扩展地盘。于是商王又采取打击的措施,因而季历为商王文丁所杀,文王一度也被商纣所囚。到文王晚年,即文王所谓受命称王之年,周人的力量已经十分强大,就计划逐步克商了。等到文王在黄河以北攻克邘(今河南沁阳西北),在黄河以南攻克崇(今河南嵩县附近),已从南北两路对商的王畿(即所谓“大邑商”)形成包围之势。文王不仅团结好姬姓贵族以及周围小国,还重视选拔人才,并重用前来投奔的异姓贵族,在诸侯中拥有极高的威信。《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卫国北宫文子说:“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言畏而爱之也”(杜注:《逸书》)。文王就是在“力”和“德”两方面奠定了“克商”的基础。

不幸文王在克崇一年后去世,克商的计划来不及实现,就留待武王进一步规划和实现了。好在武王重用的大臣就是文王所选拔而重用的大臣,因而很自然地保持了政策和规划的连续性。武王即位后二年,在盟津约期与诸侯会盟,由武王主盟而发表盟誓,说明伐纣出于民意和天命,杀伐是讨其残暴,并分析形势,对比力量,指出势在必胜。特别重要的是宣布对敌政策,把商纣称为“独夫”,而归罪于一人,所有百官和贵族可以宽大对待,一概无罪。目的在于加强参与伐商诸侯的必胜信念,同时分化瓦解商纣的抵抗力量,使商纣陷于孤立无援的地步,以便一举歼灭。这次武王统率大军在盟津与诸侯会盟,还具有大规模行军与军事演习性质,在此约定日期做好此后在此会师渡河北上决战的准备。这一次与诸侯会盟的目的本来不在会合出兵北伐。因为原本《太誓》失传,后人发生误解,误认为武王先后两次誓师北伐,第一次因“天命未可”而“还师归”。这样就不能正确理解武王这次会盟诸侯而作《太誓》的目的和作用了。

《太誓》虽然已经失传,只见先秦古书所引的片段,但是我们从这些片段,结合其他有关武王的文献,还可以看到这是一篇理论性很强的盟誓。他自称奉天命讨伐商纣,同时指出天命是顺从民意的,实际上就是根据民意进行讨伐,还着重指出,所以要大张杀伐、耀武扬威,为的是讨其残暴,这将比商汤伐夏更有光彩。而且又指出,少数人的“同心同德”可以战胜多数人的“离心离德”。自称有治臣十人“同心同德”,可以胜过商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这种根据天命和民意进行讨伐的主张,针对其残暴大张杀伐的方针,少数人同心同德可以战胜多数人离心离德的决策,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提出的,以前不曾见过,影响是十分远大的。不仅在当时政治上和军事行动上发生了无比威力,对武王成功克商产生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后代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常被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引用。特别是《太誓》把商纣称为“独夫纣”,或者称为“一夫纣”,到战国时代孟子荀子儒家就进一步加以发挥,形成了在思想界有很大影响的“汤武革命”理论。

由于武王会盟诸侯于盟津的成功,所作《太誓》发挥了作用,分化瓦解了商纣的抵抗阵营,加强了武王的伐商阵营。武王就在会盟诸侯之后二年,选定日期,统率西方诸侯联军渡盟津北上,制定了一个在殷商驻防重兵的地点牧野,进行速战速决的战略。在甲子这天清早,他指挥自己最精锐的兵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向殷商车阵猛烈冲击,一下子就冲得殷的车阵崩溃而不可收拾,武王继续指挥大军追击,到夜晚就取得全胜,迫使商纣奔入宫内,登鹿台而自焚死。只经过甲子一天的战斗,就取得了克商的辉煌战果。接着,武王就命令太师吕望进击不在牧野作战的重要殷将,追杀了和崇侯虎同样“助纣为虐”的将领如恶来、飞廉等人。同时武王下令分兵四路南下,讨伐南国诸侯。由于南国诸侯的顽强抵抗,特别是有些诸侯联合集中对抗,战斗比较激烈,杀伤和俘虏的人比较多。先后经过四十六天的连续战斗,终于把对抗的诸侯全部征服或扑灭了,据说一共征伐九十九国,得馘首十七万七千多,俘虏三十一万多人。

武王在甲子一天内取得克商的战果,瓦解了殷贵族的抵抗。武王执行了在过去《太誓》中已经宣布的对敌政策,除了砍下已经自杀的商纣及其二妻的头颅以外,只捉拿了与纣共恶的臣一百人,没有追究一般官僚和贵族的罪责。但是,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殷贵族的势力在原来商的王畿内是根深蒂固的。为此,武王召集殷商的各级贵族,发表告诫的讲话,这就是《逸周书·商誓解》。告诫的范围包括“冢邦君”(诸侯)、“旧官人”(原来官僚)、“太史友、小史友”(二“友”字原误作“比”和“昔”,从孙诒让校正,即史官所有僚属),及“百官”、“里君”(“君”原误作“居”,从王国维改正,即一里之长)、“献民”(即贵族)等,对他们告诫的内容,主要有下列五点:

(1)克商出于天命,甲子日牧野之战是“致天之大罚”。由于商纣“昏(泯)忧(扰)天下”,“昏虐百姓”,上帝“乃命朕文考(即文王)曰:殪商之多罪纣,肆予小子发(武王自称)弗敢忘”,“予惟甲子剋致天之大罚”。

(2)归罪于纣一人,称之为“一夫”,也即“独夫”;同时宣称商之百姓(指贵族)无罪,只须听从周的命令,便可安居。如说:“昔在我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姓无罪,其惟一夫。予既殛纣,承天命,予亦来休。命尔百姓、里君(“君”原误作“居”,今改正)、君子,其周即命。”

(3)诸侯如果违命,也将奉行天罚。如说:“尔冢邦君,无敢其有不告见,于我有周。其比冢邦君,我无攸爱,上帝曰必伐之,今予惟明告尔。”

(4)所有“多子”、“百姓”(指贵族),听从天命和周的命令,安处而不作乱,便可得到保护。如说:“尔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宜在天命,弗反侧兴乱,予保奭其介(“弗”字原脱,“反”原误作“及”,从丁宗洛校补)。”

(5)所有“冢邦君、商庶、百姓”,如果不听命,就要按天命杀灭。如说:“今纣弃成汤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肆予明命汝百姓,其斯弗用朕命,其斯冢邦君、商庶、百姓,予则肆刘灭之(“刘”上“肆”字原缺,从孙诒让校补)。”

武王发表这篇比较长的文告,就是已经看到殷贵族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存在发生叛乱的危险,因而宣布这个安抚和杀灭兼施的政策,用以防止叛乱的发生。

与此同时,武王也已看到周的王位继承上存在危机。因为殷贵族的势力还很强大,要平定此后殷贵族所发动的叛乱,巩固新创建的周朝的统治,是十分艰巨的一个政治任务;武王自己的儿子年幼,如果武王一旦去世,由幼子即位,就很难担当起这个重任,为此,武王要传位给周公。《逸周书·度邑解》载:“王□□传于后”,这两个缺字,朱右曾以为“欲旦”二字,唐太沛以为“命旦”二字。大体是不错的。《度邑解》又记武王说:“乃今我兄弟相后,我筮龟其何所即,今用建庶建。”唐大沛注:“兄先弟后,殷人传及之法也,后即上文传于后之后。”朱右曾又以为不传子而传弟故曰庶建。这个理解也是正确的。《度邑解》下文说:“叔旦恐,泣涕共(拱)手”,就是周公表示不接受。于是武王把建设国都于雒邑的大事,嘱托给周公。武王规划在雒邑营建都城的目的,就是为了“图夷兹殷”,也就是平定殷商,巩固周在中原的统治。武王死后,周公因成王年幼,奉成王而摄政称王,等到平定三监和武庚叛乱,东征取得胜利,全国统一,局势大定,周公奉着成王与召公一起策划营建东都成周,待成周建成便归政于成王,而成王任命周公继续留守成周,作为“四辅”(即四方之辅),主持以后东都的政务。可以说,所有这些都是在执行武王遗嘱。所以何尊记载:“惟王(成王)初。宅于成周”(成王初次升登王位,建都于成周),成王来到成周的京室,要郑重地宣告“宗小子”“宅兹中国”(即“宅于成周”)是武王克商之后“廷告于天”的大事。

武王克商以后,从原来商的王畿中分割一部分地区作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国,同时在他周围设置“三监”加以监督控制,采用这样的安抚和监督兼施的办法,是万分不得已的,因为殷贵族在原来商的王畿以内势力还很强大,不得不加以安抚笼络。犹如春秋初期郑庄公攻克许国,许庄公出奔,“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许庄公之弟)以居许东偏”,“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左传·隐公十一年》)。又如战国中期秦惠王攻灭蜀国,杀死蜀王,因为“戎伯尚强”(《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分封蜀王后裔,“贬蜀王更号为侯”,作为秦的属国,同时“使陈庄相蜀”,“以张若为蜀守”,加以监督控制。

武王死后所以会发生三监和武庚联合东夷的叛乱,就是由于强大的殷贵族的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武王生前担忧的就是这点,他之所以要传位于周公和嘱托周公营建东都,也是为了这点。武王这样的主张是很有远见的。后来周朝平定殷贵族叛乱、东征东夷胜利、统一全国而创建东都的大业,都是周公奉着成王来完成的。周公为了完成周朝开国的大业,曾摄政称王,但是所有这些大事名义上都是奉着成王来进行的,等到东都建成也就归政于成王。《诗经·周颂》有一篇《昊天有成命》,说“二后”(即文王、武王)承受天的“成命”,由成王继续完成。《吕氏春秋·下贤》说:“文王造之而未遂,武王遂之而未成,周公旦抱少主而成之,故曰成王。”马融所引解释“成王”的三种说法之一,也说:“以成王年少,成二圣之功,生号曰‘成王’”(《尚书·酒诰》正义引)。成王之所以称“成”,该即取义于周朝开国大业的完成。东都“成周”之所以称“成”,也该由于完成了“成命”,建成了周朝统一四方的国都。武王在完成周朝开国大业过程中,是承前启后、起着关键性的重大作用的。

[1] 例如《尚书·顾命》所说“金縢之书”,是指武王生病时,周公祷告太王、王季、文王的祝辞,事后保藏于金縢之匮中的。《尚书·召诰》说:“周公乃朝(早)用书命庶殷”,“书”是指周公对庶殷发布从事工作的命令。

[2] 顾颉刚:《逸周书世俘篇校注、写定与评论》,《文史》第二辑,中华书局一九六三年版。

[3] 屈万里:《读周书世俘篇》,刊于《庆祝李济先生七十岁论文集》上册。

[4]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中编第六节《殷墟王陵东区排葬坑的祭祀对象问题》,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

[5] 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观堂别集》卷一。

[6] 见第四编第二章《释何尊铭文兼论周开国年代》。(www.daowen.com)

[7] 童书业:《盟津补证》,刊于《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文集》,上海中华书局一九六二年版。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一卷第一一七条“孟津”,有相同的论述。惟引《诗经·大雅·大明》:“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来作证,有错误。根据《大明》的上文,很清楚是在描写牧野之战的情况,和武王在盟津与诸侯会盟无关。

[8]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中编第五节《周武王上祭于毕是否墓祭问题》。

[9] 陈梦家:《尚书通论》,北京商务印书馆一九五七年版,第二十五页。惟陈氏曲解《孟子·滕文公下》所引《太誓》所说“侵于之疆,则取于残”的“于”,是文王所伐于国,认为《太誓》另有“文王伐邘本”,是错误的。

[10] 杨宽:《商代的别都制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11] 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说:“案《史记》系月与《武成》、《书序》不同。师渡盟津,《书序》系之一月,《武成》言惟一月壬辰旁死霸,则戊午为一月之二十八日。惟《史记》系之十二月,殊不可解。疑十二两字乃一字之误。若史公意果为十一年十二月,则下月甲子上,当书十二年或明年,以清眉目。又二月又当改为一月,以十二月有戊午,则甲子不得在二月故也。十二两字明出后世传写之误。”王氏此文写作年代当早于《生霸死霸考》,仍从刘歆之说,以一月壬辰为初二,因定戊午为一月二十八日,谓《周本纪》十二月乃一月之误。如果司马迁在《周本纪》用周正之说,“十一年十二月”的“十二月”当为“二月”之误,下文“二月”当为衍文。如果《周本纪》也如《齐世家》一样采用殷正的话,可能原文作“一月”或“正月”,“二月甲子昧爽”的“二月”当为衍文,原文应作“十一年正月师毕渡盟津……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总之,牧野之战自当在十一年。《新唐书·历志》引《竹书纪年》:“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未载月份,庚寅二字是唐代一行根据《武成》月日,用大衍历推算而得来,非《古本竹书纪年》原文。《吕氏春秋·首时》说:“武王立(莅)十二年而有甲子之事”,当是并文王最初受命称王之年计算在内。

[12] 王国维:《兮甲盘跋》,《观堂别集》卷二。

[13] 《国语·周语下》记伶州鸠说:“昔武王伐纣,岁在鹑火”,又说:“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韦注:“岁星在鹑火,鹑火,周之分野也。岁星所在,利以伐之也。”当时周人可能认为岁星出现是战胜的吉兆。但是,叙述在“甲子朝(早)”之后,并不恰当。如果把“岁”解释为岁祭,“鼎”解释为贞问,也有问题。克商这样的大事,不可能仅仅记录岁祭贞问的结果。

[14] 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文物》一九七七年第八期。

[15] 《文物》一九七八年第七期《关于利簋铭文考释的讨论》。

[16] 杨宽:《商代的别都制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17] 劳榦、屈万里校注:《史记今注》第一册卷四《周本纪注》,台湾“中华丛书委员会”一九六三年版。

[18] 参见第四编第三章《西周初期东都成周的建设及其政治作用》。

[19] 顾颉刚的《逸周书世俘篇校注、写定和评论》说:“《尔雅·释言》,替,废也。替,灭也。是废与灭同义,即杀。”按《尔雅》郭璞注:“亦为灭绝”。看来“废”是灭绝之意,比杀还要厉害。

[20] 伐字,甲骨文像以戈杀头的形象。初字,从“刀”从“衣”,有剪裁之意。看来“废”、“伐”、“初”是三种不同等级的杀俘方式。

[21] 越戏方,孔晁以为纣之三邑,不确。朱右曾以为戏即戏阳,在内黄县北;方即防陵,在安阳县西南,都不确。商代诸侯常称为“方”,越戏方当为一方国名。这时周武王正分兵向南国诸侯进攻,当以《路史》的解释为是,越戏方即春秋时代郑国的戏,亦称戏童,见于《春秋》经传成公十七年。

[22] 磿,卢文弨以为即黄歇说秦云“割濮磿之北”的磿,在商畿内,不确。这时武王正向南国诸侯进军,磿,该即西周、春秋间郑国的历,亦作栎,在今河南禹县。

[23] 朱右曾云:“愚谓今山东东昌府濮州南有历山,泰安府泰安县西有蜀亭,河南怀庆府修武县北有浊鹿城,然距朝歌俱远,非五日能往返也。”按朱氏认为把“磿”解释为濮州南的历山,“蜀”解释为泰安西的蜀亭或修武北的浊鹿,都离朝歌太远,不是五天所能往返。现在知道,当武王下令分兵南下时,武王本人早已不在朝歌,而坐镇于管邑,即今郑州。因此磿、蜀、宣方都该在今郑州以南。屈万里以为蜀即春秋时代鲁国近卫之蜀邑,不确。当从沈祖緜之说,定为战国时代魏国的浊泽,在今禹县东北。

[24] 屈万里以为宣方“可能是甲骨文中常见的亘方,《殷虚卜辞综述》(第二七六页)以为亘方就是《汉书·地理志》之垣,在今垣曲县西南二十里”。这一推断并不可信。垣曲县在今山西东南部,离河南禹县很远,周师不可能将之与蜀、磿作为同时进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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